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买房送家电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xiatian55733447    时间: 2010-8-8 15:05
标题: 关于买房送家电的问题
请问一下各位前辈,我们现在促销,售房采取买房送家电的形式,家电给客户以后,家电的发票也给客户了,毕竟客户以后要保修什么的,那我们做账是不是用发票的复印件?买房送家电,做账上怎么处理?对以后会有影响吗?
作者: 海南闲人    时间: 2010-8-8 17:54
这样的事情,企业最好少做。——正确的做法开发票给客户。或者以代购方式处理。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10-8-8 20:49
真的如果是送家电的话会比较麻烦,最好是将家电款直接从房价中扣除
作者: 634262957    时间: 2010-8-8 22:06
人家要拿回扣呀
作者: crreg    时间: 2010-8-9 09:56
可以直接让代理公司处理,费用包括在代理费中
作者: windowsxpsp    时间: 2010-8-10 15:46
原来可以这样
……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