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公益性捐赠一举两得
[打印本页]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8-5-8 13:11
标题:
公益性捐赠一举两得
陈先生是广东省佛山市知名的企业家,长期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为改变家乡贫困落后的面貌,其掌管的C企业每年通过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向他的家乡捐款高达百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1-5 13:17
爱心奉献
作者:
芒果小仙女
时间:
2011-12-14 14:23
留个脚印```````
作者:
cxp6893
时间:
2011-12-19 15:44
每天进步一点
作者:
黄黄立青
时间:
2012-3-13 10:27
学习学习
作者:
nowar7070
时间:
2015-3-23 14:03
谢谢分享
作者:
省五建
时间:
2017-9-6 02:24
如没有在3以内内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