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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益性捐赠一举两得 [打印本页]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8-5-8 13:11
标题: 公益性捐赠一举两得
陈先生是广东省佛山市知名的企业家,长期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为改变家乡贫困落后的面貌,其掌管的C企业每年通过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向他的家乡捐款高达百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作者: 1120971696    时间: 2011-11-5 13:17
爱心奉献
作者: 芒果小仙女    时间: 2011-12-14 14:23
留个脚印```````
作者: cxp6893    时间: 2011-12-19 15:44
每天进步一点
作者: 黄黄立青    时间: 2012-3-13 10:27
学习学习
作者: nowar7070    时间: 2015-3-23 14:03
谢谢分享
作者: 省五建    时间: 2017-9-6 02:24
如没有在3以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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