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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供材料的另一个思路 [打印本页]

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0-8-6 11:06
标题: 甲供材料的另一个思路
面对甲供材料要补征建筑营业税及附加的局面,是否可以从下面出发:


   1.建筑工程合同一般是活动的,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工程造价也跟着变,工程结算价也跟着市场变.
   2.无论谁去采购,不影响到工程造价总的决算算,影响到的是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结算.
   3.甲方采购只是为了降低工程材料成本,可以理解为代购.乙方也加收了5%左右的管理费.
   4.甲供材料补征建筑营业税及附加的纳税义务人是乙方,应与甲方无关.

   现实中有的房地产企业在与施工企业签约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此点,造成一定的扯皮现象.为了避免此,是否可以以下方式:

   1.在签定建筑施工合同明确甲方有代购材料的优先权.加付5%管理费.作为税收负担和材料质量验收\保管费用.
   2.供应商发票一律开给建筑施工企业,甲方不要材料发票,由乙方统一开票.
   3.乙方等于获得和开出相同金额的发票,不影响到其所得税,当然增加其营业税收及附加,s根据营业税条例,建筑工程营业税计税依据包括工程用料价款.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8-6 14:12
甲供材不是一定要交营业税,有些是混合销售的
作者: 追梦99    时间: 2010-8-21 09:2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了解,学习,积累,应用于实践
作者: 好运来    时间: 2010-8-21 17:55
嗯,这个思路可行。。。。谢谢。。
作者: 微笑的泪珠    时间: 2010-10-22 10:26
不错,学习一下...
作者: 君君007    时间: 2010-10-22 12:42
学习阶段,谢谢。。。。。
作者: 芝乎者也    时间: 2010-10-23 10:44
只有乙方开建筑发票合理
作者: 一路前行    时间: 2010-10-28 13:03
乙方开票的不叫甲供了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1-4-17 21:34
开发商有啥好处呢1111

[ 本帖最后由 msdc2008 于 2011-4-17 21:35 编辑 ]
作者: syl3721    时间: 2011-4-18 09:28
回帖赚币,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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