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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西游记》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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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43
标题:
《税法西游记》连载
第一回 惊天地美猴王出世 泣鬼神税收国家诞生
话说开天辟地之时,天地日月精华孕育一块神石。此神石位于大海之中,经过海浪经年累月的撞击,其中竟然孕育出一神胎。不知又经过了多少岁月,一日,突然惊天霹雳一声响,一道金光从神石中射出,随之从神石中蹦出一个石猴。该石猴一路蹦跳着来到了海岸,抬头看见一座大山,纵身一跃,隐入了深山老林。
这座深山老林真是天造地设的仙境啊,里面有各种动物:猴子、老虎、狼、野兔、野猪、蛇、小鸟,里面有数不尽的鲜花和水果,还有清澈的溪水、清脆的鸟声。石猴一到这里就爱上这里了,窜上窜下,好个开心啊。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石猴长得象猴子,因此,很快便与山里的猴子们混熟了。一日,这群猴子在溪水旁玩耍,有猴子提议去寻找小溪的源头,大家一致同意。猴群们找了半天,终于发现了小溪的源头,原来是一个巨大的瀑布,从山上倒挂下来。瀑布后面隐隐约约有一个洞口,又有猴子提议:“谁敢到瀑布里面去探一探,我们大家就立他为王,大家觉得如何?”猴群立即发出了拥护的欢呼声。但是等了半天,竟然没有一只猴子敢尝试一下,因为瀑布底下是万丈深渊,一旦失足,性命不保啊。正当猴群准备失望地离开的时候,石猴突然站出来大喝一声:“看我的!”话音未落,就见那石猴一个跟头扎进了瀑布之中。
猴群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大家都摒住呼吸,一言不发,眼前只见瀑布在奔腾而下,耳边只听得哗哗的巨响,石猴已经不见了。过了足有十分钟,正当猴群以为石猴已经葬身瀑布而准备离开之时,石猴突然从瀑布中跳了出来。大家一阵惊喜,将石猴纷纷围在中间。大家七嘴八舌地向石猴打听里面的情况,石猴眉飞色舞地说:“里面是一个巨大的山洞,是一个非常舒适的居所,既挡风又遮雨,要不我们都搬到里面去住吧?”大家一听非常高兴,都纷纷表示赞同。于是,成年的猴子首先跟着石猴跳入了瀑布之中,随后,年老体弱的以及妇女儿童猴子由石猴一一背入瀑布之中。
石洞里真是别有一番天地!石桌子、石板凳、石床、石灯,一应俱全,应有尽有。大家异常兴奋,围着各种家具好好热闹了一番。热闹完了,石猴要求大家安静下来,问大家:“我们在进来之前曾经有一个协定,谁敢进来探一探,就立他为王,不知道这个协定是否还有效?”话音刚落,一位年长的猴子站了出来,环视了猴群一眼,说:“人生在世,以诚信二字为首,既然我们已经订立了契约,我们就应当按照自己的承诺执行,决不反悔!大家说是不是啊?”猴群立即发出了拥护的声音。等大家安静下来,这位年长的猴子又发话了:“在这里,我是最年长的,现在,我提议,我们立即拜石猴为我们的大王!大家说好不好?”群猴又发出了拥护的叫声。大家按照长幼顺序排好队,在最年长的猴子的带领下跪倒在石猴的面前,口中高呼“大王万岁!万岁!万万岁!”自此,美猴王诞生。
话说当天,美猴王异常高兴,等猴群欢呼完毕,便亲自将大家一一扶起。然后端坐在专门为大王准备的石椅之上,其余猴子按照长幼顺序分坐在两旁。美猴王见大家都坐下了,便开始发表登基以来的第一次演讲:“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栖身之处,接下来我们要组成一个小社会。至于如何组成这个社会,我想,大家都是平等的,每人都有发言权,我们要集中大家的智慧组成一个理想的社会。大家请发表自己的看法吧。”
猴群互相观望了一下,还是由那位最年长的猴子首先发言:“我在这座山中生活了八十多年,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这些年的磨难给我的一个最大的启发就是,我们必须组成一个团结的社会,才能对付各种天灾人祸以及其他动物的迫害。记得我小时候,我父母带领我们三个孩子在树林中觅食,狼群突然出现,他们具有非常好的组织,把我们一家人围在中间,想把我们作为他们的奴隶和食物。我们拼命发出求救呼声,希望猴群能够过来援助我们,但是,由于没有一个领导和组织,猴群非常涣散,根本没有多少猴子过来援助我们,有两三只小猴子远远看见狼群如此威武,一转身,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哪里还能想着过来援助我们?在孤军无援的情况下,父母带领我们从这棵树上跳到那棵树上,再从那棵树上跳到这棵树上。无奈狼群人数众多,而且准备了锋利的弓箭。我父亲右手臂中了一箭,母亲也受了伤,在眼看着全家覆没的情况下,父母舍弃了自己的生命,跳入狼群,与之拼命,掩护我们兄弟三人逃走。由于两个弟弟年龄尚小,跳跃速度较慢,最终没有逃出狼群的魔爪。我们全家只有我一个人幸免于难。这件事情,我思考了半辈子,终于明白了有很多事情不是一只猴子、两只猴子能完成的,必须依靠大家的力量。刚才我所讲的集体防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只猴子或者一家猴子难以保证自身的安全,但是,如果我们几十只、甚至几百只猴子集中起来,专门训练一批猴子来保卫我们的安全,比如,设置陷阱,制造弓箭、长矛、大刀等,别说是一群狼,就是一群老虎,我们也不怕他!”
“说得对!说得对!”猴群纷纷对老猴的提议表示赞同。这时另外一个较年长的猴子站了起来,说:“我也深有同感,除了共同防卫以外,还有很多事情都是一家一户办不了或者办不好的,比如,一旦发生天灾,有可能根本找不到食物,这样就会有很多家庭由于缺少食物而饿死。我的弟弟就曾经因为一次粮荒而失去了生命。我思考了很长时间,前不久才想明白,如果我们能够建立一种机制,即大家在平时把剩余的食物集中起来,等到一旦发生粮荒,就把这些食物发给大家,平时还可以利用这些食物救济那些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子女来抚养的老年猴子和失去父母的孤儿。”
“说得好!我接着说两句!”这时又有一只较年长的猴子站了起来,说:“前面两位大哥说得都在理,根据我的经验,我们应该对下一代进行充分的教育,尊老爱幼、讲诚实、讲信用等基本的做猴的准则,应该一代一代传下去,我看有很多年轻的猴子在这些方面做得就不太好。另外,一些采摘食物的经验、种植粮食的方法、躲避其他动物伤害的技巧等等都需要进行专门传授,否则,我们就会发现一代不如一代。而单单一个家庭往往没有办法将这些知识全部传授给自己的孩子,因为我们的很多家长所掌握的知识也是有限的。对于这个问题应当如何解决,我一直没有想明白,刚才两位大哥的发言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觉得,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对小猴子进行教育,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猴群中最有知识的猴子都集中起来,并且把他们的知识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大家的发言都很精彩!”等这位年长的猴子说完坐下以后,美猴王做了一个小结:“大家的发言都提出了一个共同的建议,那就是我们要建立一个公共机构,这个机构为我们大家提供集体防卫、社会保障以及公共教育等服务。我觉得大家的建议非常好!我非常同意。大家推举我当你们的大王,我就有责任来保护大家,来为大家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教育等服务。不过,我一个人也没有三头六臂,不可能独自完成这些任务,因此,我们应当多选举一些人来协助我完成这些工作。大家说好不好?”
“好!好!”猴群发出了阵阵拥护的呼声。
等水帘洞安静下来,美猴王继续说道:“既然大家都同意,我们就来设置一些机构来完成这些单个人没有能力完成或者不能很好地完成的任务。首先,由于我喜欢热闹、喜欢到处闯荡,因此,如果我不在这里,应该有一只猴子来代替我履行我的职责。我们应该设置一位总理,这位总理应该比较有经验,能够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大家推举一只猴子吧!”
猴群沉默了一分钟,然后纷纷把目光投向了坐在美猴王右手下的那位最年长的猴子。美猴王看出了大家的意思,便说:“我提议由这位最年长的猴子担任我们的总理,如果大家同意,就用手摇一摇自己的尾巴吧。”美猴王话音刚落,就见全体猴子拼命摇自己的尾巴。美猴王当即拍板,高声说道:“一致通过!我们通过掌声来欢迎第一任总理就职吧!”随之,猴群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掌声落下,新任总理缓缓站了起来,首先向美猴王鞠了一躬,然后向全体猴子鞠了一躬,用手将自己花白的胡子捋了捋,满含激情地说:“首先感谢美猴王与各位对我的信任,我一定不辜负厚望和大家对我的期望,努力为全体猴群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总理刚说完,猴群又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美猴王接着主持会议,说:“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有哪些比较重要的工作是单只猴子或者少数猴子做不了和做不好的,我们根据这些工作的性质分别设置一些机构来完成这些工作。前面已经有三位提到了三种公共服务:集体防卫、社会保障和公共教育,为此,我们分别设置国防部、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下面请大家集思广益,看看我们还缺少哪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美猴王话音一落,大家便开始讨论起来。这时一位母猴站起来说:“我们在生孩子的过程中经常得不到很好的医疗服务,孩子生病也经常找不到很好的医生,因此,我建议设立一个卫生部,专门为大家提供医疗和卫生服务。”
随后又有几位猴子站起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建议设置法院来处理猴子之间的纠纷,设立公安部来维护猴子内部的秩序,设立建设部来修建一些公路和桥梁,设立外交部来处理与其他动物之间的关系。
美猴王总结了大家的提议并通过摇尾巴的方式一一通过了这些提议。
最后,美猴王发表了总结演讲:“今天我们的大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建立了一个新的社会,而且建立了基本的组织机构,选出了总理,设置了基本的部门。这些部门还需要一些部长来负责其中的工作,我对这里的情况不是很熟悉。我想,就由总理负责各部部长的提名工作吧,然后我们开个会,表决通过这些部长人选。最后,预祝我们的美猴王国兴旺发达!”猴群随之发出了长久的掌声。
开了这么长的会,大家都饿了。美猴王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便问大家:“有件事我不太明白,我们大家每天都要出去寻找食物,谁有时间来做这些公共服务呢?”
大家面面相觑,一时沉默了下来。
俗话说,姜是老的辣。总理不愧见多识广,只见他缓缓站起来,说:“我提一个建议,大家看中不中?我们的青壮年猴子每天所采摘的果实都有一些剩余,我们可以制定一个方案,将这些剩余果实收集起来,交给国家,由国家安排一些猴子专门进行公共服务,并把征收上来的剩余果实发给这些专门从事公共服务的猴子。这样,有一些猴子就可以不用自己采摘果实,可以专心从事公共服务。大家说好不好?”
猴群议论了大约一刻钟以后,纷纷点头表示赞同。不过有几个年轻的猴子提出了一些建议:“我们认为不能把我们所有的剩余果实都上交,如果这样的话,大家肯定没有积极性去采摘果实了,因为无论采摘多少,剩下的都是国家的。所以,我们认为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征收果实,而且这种征收要公平,采摘果实一样多的猴子要上缴相同的果实,采摘果实多的要多交,少的要少交,不够自己吃的,就不交。”
美猴王对这几位年轻猴子提出了表扬:“你们的建议很好!为了给大家提供公共服务,为了维持我们的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我们需要食物和其他一些资源。这些食物和资源应该由大家公平分担,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大家进行生产的积极性,才能让大家心甘情愿地上缴自己的劳动果实。看来为了征收和管理这些果实,我们还应该设立一个财政部,专门负责征收、保管和发放果实。大家上交的果实,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叫‘税’或者‘税收’,大家看如何?”
“好!有个名字好叫。以后我们就通过交税的方式来为公共服务提供资源。我们的王国就叫税收王国。”总理随之应和着。
猴群也纷纷叫好。
这样,税收王国就随着美猴王国的诞生而诞生了。至于美猴王国如何征税,美猴王国的制度设计是否能够在花果山中取得成功,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简介:翟继光,男,1979年1月生,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人,哲学学士,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1997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2001年获得哲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当代法学》、《法学杂志》、《财税法论丛》、《中国税务》、《涉外税务》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参著《财税法学》(“十五”规划国家级教材)等10余部著作,副主编《纳税主体法理研究》等2部著作,译著《事故法的经济分析》、《美国税法典》,合著《税务律师实务》、独著《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与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与税收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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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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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1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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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税收国家正式建立 水帘洞经验发扬光大
上回说到石猴在水帘洞被猴群推举为美猴王,在美猴王的主持下,美猴王国正式诞生,国家机构基本形成,并且创设了税收。
第一次全体猴群会议把税收确定为维持美猴王国机构运转的基本财源,但是并没有具体确定如何征税。为此,美猴王又召开了第二次全体猴子会议。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美猴王穿戴一新,神采奕奕地斜坐在王座之上。总理精神抖擞,穿着笔挺的西装,各部部长候选人依次排列在美猴王的左右,其余猴子则按照长幼顺序依次排列下去。
美猴王整了整衣服,坐正身子,大声宣布:“美猴王国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在开始!”只见下面的猴子们一个个都收起了笑脸,神情庄重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本次会议讨论两项议题:第一选举产生各部部长和法院院长;第二,讨论通过税收征收和使用法案。”美猴王宣布了本次会议的议程。“首先进行会议第一项:表决各部部长和法院院长候选人名单。下面,由总理提出候选人名单。”
美猴王话音刚落,便看见总理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掏出早已草拟好的部长和院长候选人名单,大声宣读起来:“经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益,我草拟了一份各部部长和法院院长候选人名单,请大会审议。国防部部长候选人:东山2号猴。”随之,东山2号猴站了起来,向大家招生示意。“社会保障部部长候选人:西山5号猴。”随之,西山5号猴也站了起来,向大家点了点头。“教育部部长候选人:南山7号猴。卫生部部长候选人:北山8号猴。公安部部长候选人:东山8号猴。建设部部长候选人:西山6号猴。外交部部长候选人:南山9号猴。财政部部长:东山1号猴。法院院长候选人:北山1号猴。”每一位被提到的候选人都一一站了起来。“各部部长候选人名单宣读完毕,请大会审议。”总理宣布完毕,坐回自己的座位。
随之猴群开始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部长候选人以及院长候选人首**自己对于将来工作的设想并承诺尽心尽力为美猴王国服务,不带一丝私心杂念。接着由猴群自由发言,猴子们纷纷对这些候选人表示支持。等大家讨论完毕,美猴王宣布:“现在开始表决,同意上述候选人名单的请摇尾巴。”除了总理和各位候选人没有摇尾巴的权利以外,其他的猴子都非常郑重地拿起自己的尾巴,缓缓摇了两下。
美猴王兴高采烈地宣布:“现在我宣布,美猴王国第一届内阁和法院正式成立!”
有人可能会问,什么是“内阁”?话说“内阁”一词,原是由美猴王发明。美猴王在自己的卧室旁边留出了一个“阁子”专门供总理和各部部长讨论国家大事之用,因此,便将总理以及各部部长统称为“内阁”。需要注意的是,法院院长不在内阁之列。
内阁成立以后,便开始讨论国家的第二件大事:征税。与成立内阁相比,如何征税关系到每一只猴子的切身利益,因此,猴子们对于税收法案格外关注,讨论得也格外激烈。
“现在,会议进行第二项,讨论税收法案。首先由内阁提出税收法案。”美猴王宣布。
“下面,我代表内阁提出税收法案。”总理抑扬顿挫的声音再次在水帘洞中响起。“税收法案的第一部分是开支方案,也就是预算,第二部分是征税方案。”
话说“预算”是美猴王国总理首先提出的一个概念,意思是对将来收入与开支的预先估算。后人沿袭使用,流传至今天。
“目前成立了八个政府部门,一个法院。全职猴子为9只。每只猴子每月的口粮大约是50斤,9只猴子则为450斤。另外,各部门需要雇用一只兼职猴子,每月补贴口粮20斤,9只兼职猴子则为180斤。总理事务较多,每月口粮为60斤。美猴王食量较大,每月口粮为100斤。另外,各部门需要一些办公设备和基本设施,预算大约为每月500斤。其余事项,例如修筑公路和桥梁等,则看我们美猴王国每月的实际收入而定。这样,美猴王国每月的开支为1290斤,一年的开支为15480斤。”总理宣布了美猴王国的月度和年度预算。
“下面我宣读征税方案。每月收入在50斤以下的猴子,不用纳税,每月收入在50斤以上的猴子,超过50斤的部分,按照20%的税率征税。根据我们对于猴子平均收入的统计,采用这种方案,每月大约可以收到1300斤税收。超过了我们的预算。”
总理宣读完毕以后,猴群开始了激烈的讨论和辩论。一位年长的猴子首先发言:“我觉得,我们猴子之间的收入差别越来越大,有的猴子月收入超过500斤,而有的猴子月收入不过20斤,当然还有没有任何收入的猴子。我们的税收应该发挥一定的调节猴子之间收入差距的职能。对于收入多的猴子多征税,对于收入少的猴子少征税或者不征税,并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补贴那些收入最低的猴子,这样,大家的收入之间的差别就会比征税之前小很多。”
财政部长回应道:“我们设计的比例税率已经体现了这一点啊。我们把它叫做纵向公平,即多收入者多纳税。另外我们的方案还体现了横向公平,即收入相同者征收相同的税。”
“可是,这种比例税调节的幅度比较小,我建议采取一种更能体现纵向公平的税率:累进税率。就是说,对于收入高的不仅要按照相同的比例多征税,还要按照更高的比例多征税。比如,我们可以规定月收入超过50斤的,超过部分按照20%的税率征税,月收入超过100斤的部分,则按照30%的税率征税,超过150斤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征税,超过200斤的部分按照50%的税率征税,超过300斤的部分按照80%的税率征税,超过500斤的部分,按照90%的税率征税。”
这位年长的猴子刚说完。一只收入较高的猴子立即站了起来,说:“我反对这种方案。有的猴子的确收入很高,但是,这并不是我们偷来的、抢来的,而是我们辛勤劳动,用汗水换来的,有时还是用生命换来的。如果对于收入高的采取这么高的税率,那岂不等于打击大家劳动的积极性,以后还有谁愿意卖力工作啊?大家每月挣50斤,然后回家睡觉,一分钱的税也不用交,而且可以享受清闲,多好啊!可是,如果这样,国家连一分钱的税也收不到啊!”这只猴子说完,气愤地坐了下来。
另外一只收入较高的猴子站起来接着说:“我很赞同刚才这位大哥的发言,只有首先让我们全体猴子富了起来,国家才能富起来,所谓水涨船高,我们大家都有钱了,国家才能够多收税啊。当然,我们也并不是反对多为社会作贡献,我们能够获得这么高的收入,也和大家的帮助分不开。我们的观点只是税率不要定得那么高,以至于打击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反而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
随后,另外一只比较有学问的猴子站来来发言:“我觉得,我们制定税收法案应当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税收法定原则,也就是所有的税收方案都应当在全体猴子会议上讨论并由全体猴子半数以上通过。其中的道理我想大家都很清楚,税收来自我们全体猴子,我们当然有发言权了。如果我们不同意,将来国家收税可能会遇到很大的抵制。第二个原则就是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的实质是我们大家分摊国家运转的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为全体猴子服务的,因此,应当由大家分担。但是如何设计分担的方法,不同人有不同意见,但是最重要的,我觉得就是要公平。只有公平,才能为大家所接受。为了能够让国家收到更多的税,从而更好地为我们提供公共服务,我觉得,我们应该按照负担能力原则来设计税率,即能力强者多纳税,能力弱者少纳税,没有能力者不纳税。刚才所提出的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两种方案其实都体现了负担能力原则,只是两种方案的力度不同而已。至于具体选择哪一种方案,应该根据我们的具体国情而定,目前我们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大家多劳动,多创收,从而为国家多收税打下基础,因此,我觉得对于高收入者应该采取鼓励的态度,采取缓和一点的比例税率比较好。当然,我也听一些猴子说采取人头税的方式比较好,即每只猴子每月交纳一个固定数额的税收。这显然不符合负担能力原则,而且对于那些吃不饱饭的猴子来讲,再让他们纳税,我们也于心不忍啊。所以,我赞同总理提出的比例税率的设计。至于20%的税率是否高了,我觉得不高不低,这一方案并不是总理一个人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并且征求了很多猴子的意见而确定的,我是总理制定这个方案的顾问之一。请大家更仔细地对比思考各种方案的优缺点。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学者的发言赢得了水帘洞中全体猴子热烈的掌声。
掌声过后,教育部长站了起来:“我对税收不是很在行,但是,经过大家的讨论和辩论,我增长了很多知识。同时,我从中获得了一个启发,那就是,真理越辩越明,讨论和辩论是提高我们的知识水平和获得真理能力的最好方法。因此,我建议我们创办一个期刊,名字就叫《美猴王国税法评论》,由刚才那位学者担任主编,由大家自由发表对税收和税法的看法,供我们在立法和讨论的过程中参考。不过,这一建议可能还需要我们增加一些预算。”
“这一建议好!增加一些预算也是值得的。如果大家不同意增加预算,我个人愿意自己资助这个刊物的发展!”一位号称“万斤户”的猴子站了起来,充满激情地说。
接下来又有一些猴子发了言。等大家发言完毕,美猴王进行了总结:“听了大家的发言,真是让我增长了不少知识啊。俗话说,三个臭猴子,顶个美猴王,真是一点不假啊。”
这里我们插一句,话说当时有“三个臭猴子,顶个美猴王”的俗语,后来,出现了一个诸葛亮,人们便将这句俗语改成“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后人不过是将前人的思想发挥了一下并更贴近自己的生活而已。
书归正传,美猴王接下去说:“现在我们开始表决总理提出的税收方案。当然,在表决之前,我建议先把教育部长提出的创办《美猴王国税法评论》的提议增加到我们的开支方案之中。下面,同意修改后的税收法案的请摇尾巴。”
美猴王用敏锐的眼光一扫,欣喜地说:“我统计了一下,与会的全体猴子为280只,摇尾巴的有275个。现在我宣布,美猴王国税收法案正式获得通过!”猴群随之发出了拥护的欢呼声。
各位请注意,当年美猴王忘记把自己算在内了,因此,与会的全体猴子应该为281只,虽然摇尾巴的只有275只,但实际上赞同这一税收法案的应当为276只,应当把美猴王包括在内。
欢呼声一过,法院院长也提出了一个建议:“我觉得,我们应该把我们通过的法律公布出去,这样,大家才能便于遵守,否则,今天我们说的税率是20%,明天可能有人把它记成25%,大家争论起来的话,我这里也没有一个依据可以告诉他,我们今天表决通过的税率是20%。所以,我建议创办一个《美猴王国法律公报》,将我们通过的法律全部刊登在这个上面,而且以这个版本为准,以后出现争议和纠纷,大家就来查阅这个《公报》。”
美猴王望了大家一眼,说:“大家觉得这个建议如何?”
“好!好!”猴群发出阵阵叫声。
“那好,我宣布,《美猴王国法律公报》和《美猴王国税法评论》从今天起正式创刊。”
有人问,这里所谓的“今天”是什么时候?据历史学家考察,那应该是人类产生很久以前的事情,当时采用的是猴子记年法,也就是猴年2004年4月30日,现在已经不适用了,所以,具体年代已经无法考证。
话说美猴王国的内阁成立、税收法案通过以后,王国的全体猴子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王国蒸蒸日上,各项公共事业都获得很大发展。美猴王国国力为之大振,老虎阿、狼啊再也不敢欺负猴子了。花果山的兔子王国、羚羊王国以及鸟类王国纷纷效仿美猴王国的成功经验。税收国家的建设经验迅速在花果山推广。
欲知花果山的各国之间是否能够在税收问题上和平相处,是否会出现纠纷,出现纠纷如何解决,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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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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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31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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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花果山管辖权冲突 国际税收协定始缔结
上回说到美猴王国顺利通过了第一任内阁和法院院长的人选,顺利通过了税收法案,并且创办了两个刊物:《美猴王国法律公报》和《美猴王国税法评论》。
现在就不用说了,即使在当日,舆论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如果没有舆论宣传和新闻媒体的传播,一方面,美猴王国自身的建设不可能越来越完善,另一方面,也不可能起到影响周围王国的作用。美猴王国建设税收国家的经验通过舆论宣传,特别是《美猴王国法律公报》和《美猴王国税法评论》的宣传,很快便传遍了整个花果山。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动物,如兔子王国、羚羊王国以及鸟类王国率先建立了自己的税收国家,并逐渐壮大了自己王国的实力,从弱势王国一跃变成强势王国,使得老虎啊、野猪啊、狼啊等本来较强大的动物不得不对他们另眼相看。
话说野猪王国一直实行专制统治,全国大小事情全部由猪王以及几个豪门贵族出身的野猪所决定,普通野猪根本没有发言权。为了保证猪王以及贵族野猪能够过上花天酒地的生活,他们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法律,要求普通野猪上交很多贡品,一旦违反,则要受到非常严厉的制裁,甚至满门抄斩。
美猴王国的民主制度以及《美猴王国法律公报》和《美猴王国税法评论》所刊登的法律和文章悄悄传播到了野猪王国。对于一直生活在专制主义之下的野猪来讲,这些制度、法律和文章简直像天方夜谭一样,他们感到自己的思想第一次受到了如此之大的撞击和启发:原来社会可以按照这种方式组成啊!
经过几年民主传统的熏陶,野猪王国终于爆发了革命,推翻了专制主义统治,由平民野猪建立了一个民主的国家,国名也因此改为野猪共和国。为了借鉴美猴王国税收国家建设的经验,野猪共和国的主席特别邀请《美猴王国税法评论》的主编到野猪共和国作一次演讲。
话说当日,主编接到野猪王国的邀请以后,也犹豫了半天。平时,也经常发生野猪欺负猴子的事件,对此,美猴王国的猴子很是气愤,也进行了几次反击,暂时压了压野猪的气焰。现在,野猪也要建设一个强大的税收国家,我们是否应该帮助他们呢?
主编将其疑惑向美猴王以及内阁和国民会议进行了反映,开始,大家也有不同观点,但经过激烈的讨论以后,大家最终认识到,税收国家代表的是一种民主国家、和平国家,不可能发动非正义性的战争。只有全世界都建成民主的税收国家,世界才会太平,战争才会消失。
主编消除了思想上的顾虑以后才欣然答应野猪共和国的邀请,全身上下打扮一新,在野猪共和国两位代表的迎接下,来到了野猪共和国的议会大厅。
议会大厅里黑压压坐满了野猪,主编生平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野猪聚集在一起呢。那庞大的气势真能把猴子的腿吓软。幸好每位野猪所表现出的都是一种友好的态度,脸上都带着笑容,而且对主编非常恭敬。这样,主编才大胆地坐在议会大厅的主席台上,准备发言。
这次报告会由野猪共和国国民议会议长主持,议长见主编入座,一切准备就绪,便打开了话筒。“现在,我宣布,野猪共和国国民议会第一次报告会现在开始。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请到了《美猴王国税法评论》的主编来给我们作报告,下面请大家以热烈的吼声来欢迎主编先生的光临!”议长话音刚落,就见台下的野猪各个伸长了脖子、张大了嘴巴,大吼起来。那声响与气势真是令人震耳欲聋,大有排山倒海之势。主编这次也见了世面,原来欢迎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啊!
议长打了一个手势,吼声嘎然而止。“《美猴王国税法评论》是我们的启蒙读物,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杂志时,我就被它里面所表达的思想震撼了。那是一种让野猪感到窒息的感觉,平生从来没有看到这样新奇的思想啊!我想,我们在座的很多野猪也都有过和我相同的感觉。《美猴王国税法评论》中的很多文章都是主编自己亲自撰写的,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该杂志第一期的第一篇文章:《无代表 不纳税》,那真是令人耳目一新啊。今天,主编给我们做的报告的题目就是‘无代表,不纳税’,下面,请大家欢迎主编作报告!”
接下来又是一阵令猴子晕头转向的吼叫,等吼叫声平息下来。主编开始了演讲:“各位野猪朋友,大家上午好!我今天所作的报告是以我刊登在《美猴王国税法评论》第一期中的一篇文章作为基础的,这篇文章,我想很多野猪都已经看过来了,但是,这是一个最基本的税法理念,也是需要我们反复思考和斟酌的,因此,我今天仍然讲‘无代表,不纳税’的思想。”
下面就是主编报告的主要内容:
“无代表,不纳税”是来自遥远的英国的一句格言。英文原文一般表述为“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在封建社会,国王或者皇帝把整个国家都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既然整个国家都是国王的,国王向老百姓征税就是理所当然的,而且不受任何约束,想征多少就征多少。当然,客观的限制总还是有的,不可能把老百姓手中的财产全部征收过来,这样,老百姓就没有饭吃了,老百姓或者饿死或者造反,无论哪种情况,对国王都没有好处。但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对国王的征税权进行约束。
随着民主思想的传播,随着人民越来越关注自己的财产,人民开始对国王的征税权进行限制。在英国,首先是贵族联合起来反对国王任意征税,因为国王征税的负担有一部分落到了贵族的身上。英国的贵族限制国王征税权的方式是要求国王征税必须征得贵族的同意。经过长期的斗争,英国国王终于同意贵族和其他上层人士的这一要求,签署了《自由大宪章》,成为近代宪法的源头。
随着人民力量的逐渐强大,国王征税权开始受到代表人民议会的限制,国王征税必须征得议会的同意,由此逐渐演化出这句著名的格言,即没有人民代表的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没有人民的同意,人民可以不纳税。
税收从形式上来看,就是把人民财产的一部分转移给国家。在现代社会,国家凭什么让人民交出自己的部分财产呢?国家征税权的正当性在什么地方呢?国家仅仅凭借暴力或者强制力征税已经不能作为正当的理由了,否则,国家和一群强盗就没有区别了。在没有胁迫和误解的情况下,自己同意的事情,自己便认为是具有正当性的。因此,如果征税是经过纳税人同意的,那么,这种征税就是具有正当性的。纳税人同意纳税的方式一般是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由代表组成议会制定法律来表达自己的同意。“无代表,不纳税”说明了纳税人承担纳税义务的前提是自己的同意,同时,也从反面说明了国家征税的正当性源泉:纳税人的同意。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我们意识到自己是纳税人了吗?意识到国家征税的前提是经过我们选举的代表同意了吗?当你意识到这些的时候,你就会更加理解什么是国家的主人,你就会为自己是纳税人而感到自豪。
当然,有时候你可能还感受不到这种心情。特别是当一些“苛捐杂税”降落到自己头上的时候,特别是有些机关不说明任何理由就要你纳税时,我们往往会从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反抗的情绪,你们凭什么征税?这是很自然的反应,也是人类所共同的反应,“无代表,不纳税”就是对这种反应的一个坚定的回答!
在西方发达国家,这种思想已经传播了几百年,可以说已经深入人心。而在我花果山,特别是在野猪共和国,这种思想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观念,但这是一种具备强大启发性的思想,任何人,只要一接触这一思想,无不为之所折服,无不为之感到惊喜,因为这是属于我们全动物类的思想,这是我们整天在心里所思所想但没有找到合适的语言表达出来的思想,这就是我们纳税人的心声!
主编的发言受到了热烈吼声的欢迎。
随后,议长安排了提问和回答问题的时间,一上午很快过去了,议长安排了丰盛的午宴来款待主编,午餐过后,派了隆重的代表队伍将主编安全送回了美猴王国。
话说税收国家在花果山普遍建立以后逐渐突出了一些问题。
一日,一只猴子到兔子王国进行劳动,收获了50斤水果。按照兔子王国的税法规定,任何在兔子王国境内获得的收入,都应当在兔子王国纳税。对于非兔子王国国民所取得的收入,兔子王国的税法规定,一律按收入的20%纳税。这样,该猴子在兔子王国缴纳了10斤的税收,才被允许离开兔子王国。
该猴子在月底纳税时遇到了这样一个困难,他在兔子王国所获得的收入是50斤呢,还是40斤?根据美猴王国税法的规定,他的收入应该是50斤,至于他给兔子王国缴纳的10斤税收与美猴王国没有关系。这样就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他所缴纳的10斤税收是否需要在纳税时予以扣除?如果不扣除,那么,就在猴子之间产生了不公平。因为很多猴子都会在美猴王国以外获得收入,也都要在其他王国纳税,如果对该笔所得在国外所纳的税不予考虑那么,具有国内和国外收入的猴子就要比仅仅具有国内收入的猴子缴纳更多的税。
举例来说,某只猴子某月份在美猴王国获得150斤收入,按照税法的规定,50斤以下的部分不用纳税,超过的部分要交纳20%的税,也就是要交纳20斤的税收,税后的实际收入为130斤。另外一只猴子某月份也获得了150斤收入,但是,其中100斤是在美猴王国内获得的,而剩下的50斤则是在兔子王国获得的。在兔子王国获得的收入已经在兔子王国交纳了10斤的税收。如果对这笔10斤的税款不予考虑,该猴子也应该在美猴王国交纳20斤的税收,这样,该猴子的税后实际收入仅为120斤。同样收入的猴子,最后得到了不同的税后实际收入,这样的税收制度是不公平的,是对具有国外收入来源的猴子的一种歧视,也不利于美猴王国的猴子在国外进行投资和劳动。
为此,美猴王国专门在《税法评论》上开设了一个栏目来讨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对于同一笔所得,两个主权国家同时征收了两次税,这种现象被有些学者概括为双重征税或者重复征税。如何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它既涉及到公平问题,也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
有的猴子提出了一种“豁免法”,即对于国外收入不征税,仅对来自本国的收入进行征税。如果以上面的例子来计算,就是第二只猴子仅仅对其所获得的100斤收入纳税,在兔子王国获得50斤收入不予考虑。这样,该猴子需要在本国纳税(100-50)×20%=10斤。一共纳税10+10=20斤。税后实际收入为130斤。这种方法最大的弊端是放弃了本国所拥有的税收管辖权,本来美猴王国有权利对猴子来自各个国家的收入进行征税,现在放弃了对来自外国的收入的征税权,实际上是放弃了部分国家主权。而且也会导致另外一种严重的不公平,如果外国对该笔所得不征税或者征收比较少的税,该猴子就获得了比那些仅仅拥有来自国内收入的猴子更有利的地位。如果更极端一些,有的猴子只有来自国外的收入,没有来自国内的收入。这样,该猴子就不用在美猴王国纳税,但是,他生活在美猴王国,享有美猴王国所提供的一切公共服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该种方法刚一提出就被很多猴子给否决了。
有的猴子提出了一种“费用扣除法”,即把猴子在国外所缴纳的税收作为一种费用予以扣除,仅按其实际获得的收入进行纳税。如果以上面的例子来计算,则是第二只猴子在兔子王国缴纳的10斤税收作为费用予以扣除,即该猴子当月实际所得为140斤,就按140斤所得来计算在本国所应缴纳的税收,即(140-50)×20%=18斤。这种方法具有很多好处,比如,实现了具有同等税后所得的猴子缴纳相同的税收,并且维护了本国的税收管辖权。很多猴子主张采取这种解决方案。但是这一方案也有一个很大的弊端,即从全部所得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不能很好地减轻双重征税,还以上面的例子来讲,同样是获得150斤收入的猴子,采取“费用扣除法”总共需要缴纳税收10+18=28(斤),显然比从国内获得150斤收入的猴子要缴纳更多的税收。
还有的猴子提出了一种“抵免法”,即原则上对猴子在各个国家所获得的收入都要征税,但是,对于猴子在本国以外所缴纳的税收,可以在纳税时,从应纳税额中予以扣除。如果以上面的例子来计算,则是第二只猴子的全部所得都应当在美猴王国纳税,即应该缴纳(150-50)×20%=20斤。但是,他在国外缴纳的10斤税收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抵扣,即只需要交纳20-10=10斤税收即可。该种方法也达到了税收公平和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两个目的。但该方法有一个缺陷,即如果外国的税率比国内的税率高,就会产生本国应该收的税收跑到国外去的现象。比如,如果兔子王国的税率为40%,那么,第二只猴子就要在兔子王国缴纳20斤税收。按照抵免法,该猴子就不用在美猴王国缴纳税收了,虽然实现了公平,但损害了本国的税收利益。因此,对于这种方法应该予以限制,即抵扣的数额不能超过按照本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额。如果以上面的例子来计算,则是该猴子在兔子王国获得的50斤收入,按照本国税法,顶多需要交纳10斤的税收,这个就是该猴子抵免税额的上限,即如果他在兔子王国缴纳的税收低于10斤,就按照实际缴纳的税额计算抵免额,如果他实际缴纳的税额等于或者超过10斤,则按照10斤的数额进行抵免。这样,就兼顾了税收公平原则和本国的税收主权,这种方法可以称为“限额抵免法”。也有很多猴子主张采用这种方法来消除或者减缓国际双重征税。
最终经过民主评议和全体猴子大会讨论,美猴王国选择了“限额抵免法”作为消除和减缓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但是这仅仅是一种国内的方法,有时候,这种方法不能起到作用。
一次,一只猴子在兔子王国建造了一间房子作为居住的处所之一,根据兔子王国税法的规定,凡是在本国境内有住所的动物都属于兔子王国税法上的居民,都应该就其在各个国家所取得的全部所得在兔子王国纳税。而由于该猴子属于美猴王国的公民,而且在美猴王国也有住所,因此,根据美猴王国税法的规定,他也属于美猴王国税法上的居民,也应该就其在各个国家所取得的全部所得在美猴王国纳税,这样,“抵免法”就不起作用了。只能通过两个王国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否则,该猴子就要缴纳双倍的税收。
为此,美猴王国外交部、财政部和兔子王国的外交部、财政部进行了好几轮磋商,最终签订了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美猴王国和兔子王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逃避的协定》。该协定规定了如何划分各自国家的税法居民,发生冲突时如何解决,以及两国征税的机构如何进行协作以避免某些国民利用各自税法的漏洞进行逃税活动。该协定是历史上第一份国际税收协定,并且为今后国际税收协定的缔结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文本。
由于花果山的国家很多,而类似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并非仅仅发生在美猴王国和兔子王国之间,很多国家之间都存在这种冲突,因此,美猴王国和兔子王国的经验迅速在花果山予以推广,国际税收协定霎时在花果山开了花。
欲知美猴王国在经历了若干年平稳的发展以后会出现什么状况,美猴王是否会有新的发展?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45
标题:
第四回 美猴王拜师学艺回 祖师爷主动申报纳税
上回书说到花果山各王国纷纷借鉴美猴王国建设税收国家的经验,建立了大大小小很多税收国家。由于各国都对自己的居民主张无限税收管辖权,又对来自本国的收入主张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因此,各国税收管辖权发生了很大冲突。为了避免双重甚至多重征税,美猴王国与兔子王国率先通过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方式予以解决,这一方法迅速在花果山推广。
整个花果山到处是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这样过了很多年。一日,美猴王国的总理因为操劳过度,突发脑溢血而去世了。整个美猴王国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全国上下哀悼三日,美猴王为总理举行了隆重的国葬。花果山的其他王国也纷纷对美猴王国总理的去世表示哀悼和慰问,并一致降半旗表示哀悼。
总理的去世给美猴王非常大的打击,想到自己将来也要和总理一样离开这个世界,心中不禁悲痛万分。
内阁见美猴王整日闷闷不乐,便纷纷来劝美猴王:“生老病死是猴子的正常现象,谁能长生不老呢?谁都会死的,不用特别难过。”
美猴王感叹道:“如果能够长生不老该多好啊!”
这时,一位年长的担任卫生部长的猴子说道:“大王也不必为此难过,听说天下有两类动物可以躲过生死轮回。”
美猴王一听,立即来了精神,急忙问道:“哪两类?你快说说看!”
卫生部长说:“第一类是鬼魂,第二类是神仙。”
“那么,如何成鬼魂,又如何成神仙呢?”美猴王接着问。
“死了以后就成鬼魂了。如果想成神仙,那么,要到非常遥远的东海仙山去拜师学艺,经过艰苦的修炼方能成仙。”司法部长一一解释。
美猴王想了想,说:“那我就去海上仙山拜师学艺好了,我一定要学到修炼成仙之法,到时候,我们大家就都不用死了。”
新任内阁总理说:“大王的主意挺好,不过,从这里到仙山可是有很远的路程啊,大王能否吃得苦,走这么远的路?”
“路再远,我也要去。这是我们国家长远发展的大计。作为一国之君,我应该身先士卒!”美猴王表明了自己的决心。
“既然大王心意已决,我们就预祝大王顺利求得修炼成仙之法。请大王一路上多加小心!你走了以后,我们会妥善处理本国的事务的。”总理代表内阁全体成员表了决心。
随后,美猴王辞别了全体国民,独身一人往遥远的东海方向走去。
美猴王一走就是十年,终于到达了传说中的东海仙山。
仙山的祖师爷见他不远万里前来拜师学艺,就收下了他。由于祖师爷是远近闻名的大师,因此,前来拜师学艺的人络绎不绝。为了控制学艺的人数,也顺便为仙山的建设作些贡献,祖师爷对每位弟子都要收很高的学费。这样算下来,仙山每年可以创收500万元。根据玉皇大帝所颁布税法的规定,凡是具有收入的单位,每年都要按照纯收入的30%缴纳企业所得税。祖师爷经营的仙山每年都要向天廷交纳150万元的税收,是当地有名的纳税大户。
美猴王并不知晓这些规定,因此,随身并没有带学费。按规定,没有学费,是不能进入仙山进行学习的。但是祖师爷见他如此诚意前来学习,而且身体的基本素质非常好,是一块难得的好苗子。祖师爷最终破例免除了他的学费,并给他提供了奖学金。
由于仙山要为每位弟子制作一个学生证,因此,需要美猴王的名字。但是美猴王从来就没有过名字,到祖师爷面前又不敢自称“美猴王”,因此,便请求祖师爷为他取一个名字。祖师爷见他象猴子一般,便给了他一个“孙”姓,希望他能够领悟世间万物乃是一场空,因此,便给他取了个“悟空”之名。美猴王觉得孙悟空叫起来很好听,便爽快接受了祖师爷给取的名字。
对于祖师爷免除孙悟空学费一事,仙山会计在相应的帐簿上作了详细记录,年底没有对该笔学费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这种处理方式,天廷税务局很不买账。他们认为,根据玉皇大帝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应收账款属于企业的收入,应当依法纳税。孙悟空本来应该缴纳10万元学费,但是被仙山给免除了。对此,可以认为是仙山向孙悟空捐赠了10万元学费。但是,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对外捐赠,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的,只有当这种捐赠是公益性质的捐赠,如为了防洪抗灾或者为了希望工程而捐赠,而且这种捐赠必须通过天廷机关或者特别设立的公益组织,如“红十字”会、希望工程等来进行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才能不纳税,否则,捐赠的部分也应当照章纳税。
对于孙悟空学费的免除,虽然可以从某种意义上算作为义务教育做贡献,可以作为公益捐赠对待,但是,这种捐赠并没有通过天廷的机构或者公益组织进行,而是由仙山直接向美猴王予以捐赠,因此,不能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应当征收3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祖师爷觉得税务局的决定是不正确的,因此,便向天廷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税务局的征税决定。其理由是,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已经实现的收入所征收的税,如果这种收入没有实现,则不能征税。仙山并没有收取孙悟空的学费,因此,并没有收入,也就不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至于仙山为什么没有向孙悟空收取学费,那是仙山内部的事情,和税务局没有关系。
最终,天廷法院支持了仙山的观点,判决税务局撤销征税决定。
孙悟空刚来到仙山就遇到这种难题,着实让他领教了税法的威力,也让他感到祖师爷的恩情之深。为了让大家理解税收的重要性以及普遍性,祖师爷第一次讲课的主题就是“人的一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下面是祖师爷第一次讲课的要旨:
在人间流传着这样一句名言:“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一是纳税。”这句名言在天廷以及仙山是家喻户晓的,但是对于你们其中的很多人(包括其他动物),可能还是第一次听说或者根本还没有听说。
或许你不信,咋就不可避免呢?死亡不可避免不用说了,至今尚未发现长生不老的人,神仙除外。纳税也是如此吗?我们好多人好像都没纳过税啊?
果真如此吗?我们来看看纳税是如何不可避免的。如果你投资工商业,办工厂、开商店,显然逃不了各种商品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也避免不了所得税,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如果你不经商,就是一名普通的员工,是否能够不纳税呢?如果你的月工资超过了800元,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的标准各地不一样,有的地方是1200元,或者1600元。总之,是有很多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去年,天廷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已经达到1.8亿,达到总人口的近14%,可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之众。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800元,是否就一定不需要纳税了呢?不一定。如果你有其他的收入,比如,你业余写作获得了一笔稿费,如果超过了800元,也需要纳税,你进行家教或者提供其他劳务,获得了一笔劳务费,如果超过800元,也需要纳税,你购买彩票获奖了,无论多少,都需要纳税(个别地方规定,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一次获奖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不用纳税),你转让了一笔知识产权,无论多少,都需要纳税,你把房子或者其他设备出租了,获得一笔租金,无论多少,都需要纳税,你买房,要纳税,你买车,要纳税,……
或许你是个下岗职工,工资也不高,各种额外收入更是没有或者很少,根本不够纳税的标准,那么,你在银行多少有些存款吧,存款就有利息,有利息就要交个人所得税,哪怕是一分钱的利息也逃不了纳税的命运。
或许你在银行没有一分钱存款,也没有任何能够达到征税标准的所得,这样是否就逃离了纳税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你逃离了纳税的命运,但是从广义纳税的角度来说,你还是逃不了纳税的命运。因为你要吃饭,要穿衣,要住房,等等,而这些商品都是已经缴纳过各种税的,而且这些税已经包含在这些商品的价格中了。当你购买、消费这些商品的时候,实际上相当于你已经纳税了。很多国家实行价外税,也就是把商品的价格和税款分开,你买一件衣服的时候,不仅要把衣服的钱给他,还要把税款给他。我们国家实行价内税,把商品的价格和税款放在一起,你就感觉不到自己在纳税了,但实际效果是一样的。
人一出生,就需要吃喝,而这就免不了纳税的命运。人一生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几乎都和纳税分不开。由此可见,你要想逃离纳税的命运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说了这么多,想说明什么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告诉每一个人,无论你的社会地位如何低微,无论你的收入是多么可怜,你都是我们国家的纳税人,你都已经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了一份贡献。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是主权的享有者,是最值得尊敬的人。我们在为不可避免纳税命运而感到有点不舒服的同时,请不要忘记:我们都是纳税人!我们都是国家的主人、主权的享有者和最值得尊敬的人!
孙悟空来到人的世界以后,对于很多事情都感到陌生,所以,对于祖师爷的这番讲演并没有领悟多少。不过,根据他自身的经验,税收的确是很重要的,虽然猴子的世界比较简单,但是,不也建立了税收国家吗?看来,无论是猴子,是人,还是其他什么动物,只要组成社会,税收就是不可避免的。
孙悟空虽然对人的社会不甚了解,但是,毕竟是经过几百年海水冲击而形成的神猴,悟性非常之高。所以,没过多久,就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并且领悟了税法的基本原理,对于天廷的一些基本税法制度,如增值税法、营业税法、消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等都有了很深的了解,基本达到了税法硕士的水平。
对于孙悟空取得如此之快的进步,学到了这么多知识,而且经常在祖师爷那里“吃小灶”,很多师兄都不服气。祖师爷怕孙悟空继续待下去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因此,便准备让孙悟空返回花果山。由于花果山离这里有十几万里之遥,凭孙悟空的两条腿跑回去恐怕又要很多年,因此,便将筋斗云传于孙悟空。孙悟空学得筋斗云以后真是如虎添翼,大大增加了其七十二般变化的威力。有了这些本领,孙悟空可以衣锦还乡了。
临走时,孙悟空很舍不得离开祖师爷,但是,想起祖师爷“男儿志在四方”的教诲,又不得不出去奋斗。为了报答祖师爷对自己的教诲,孙悟空将自己从胎中带出来的一块宝石献给祖师爷作为纪念。
祖师爷说:“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你的礼物太重了,我不能收。”
无奈,孙悟空再三恳求,祖师爷终于答应收下了这块宝石。
但是收下这块宝石以后,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提出来了:是否需要纳税?应当如何缴纳?缴纳多少?
按照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赠与的财产需要按照取得财产价值的20%缴纳赠与税。孙悟空将宝石赠与祖师爷,祖师爷就应当缴纳赠与税。这种税收的缴纳按照税法的规定,是应当由赠与人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应当由孙悟空扣缴赠与税并将这笔税款上交天廷税务局。如果赠与的是金钱,应当按照金钱的20%计算应当缴纳的税款,如果赠与的是非金钱,则应当按照该财物的市场价值的20%计算应当缴纳的税款,如果没有市场价值,则应当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对于孙悟空而言,这块宝石是无价之宝。如果按无价之宝来计算的话,祖师爷应当缴纳的税款也应当是无穷大的。这样,祖师爷就会破产了。看来这真是一个难题啊。
再说,孙悟空从来没有干过代扣代缴税款的事。“玉皇大帝凭什么让我扣缴个人所得税?”孙悟空一想到这,总是愤愤不平。
最后,孙悟空说:“祖师爷,既然纳税这么麻烦,干脆别纳税了,反正也没有人知道。”
祖师爷说:“这可不行,怎么能说没有人知道呢?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如果再加上天廷税务局所安置的众多税控装置和检测设备,想逃税还真不容易呢。我们这里有句俗语: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还有一句,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把这两句话送给你,算作我送给你的礼物吧。”
孙悟空点点头,给祖师爷磕了三个响头,腾云驾雾而去。根据税法的规定,赠与人没有代扣代缴税款的,受赠人应当主动进行纳税申报。孙悟空走后,祖师爷亲自到税务局进行了纳税申报,并按照评估价值的20%缴纳了赠与税。
欲知在孙悟空拜师学艺期间,花果山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及孙悟空在花果山还会遇到什么麻烦,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46
标题:
第五回 斩妖除魔光复王国 孙悟空东海龙宫寻宝
上回书说到,美猴王到东海仙山拜师学艺,祖师爷为他取名“孙悟空”,孙悟空学得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临走时赠送给祖师爷一块宝石,为此,祖师爷还专门到天庭税务局缴纳了赠与税。
话说孙悟空离开花果山转眼已经二十余年了。这次学成归来,真是衣锦还乡啊!孙悟空来时历经十个年头的路程,现在只需要一个筋斗就走完了。孙悟空本来以为一踏进花果山就会有无数猴子前来迎接他,没想到,花果山竟然冷冷清清,一只前来迎接的猴子都没有。
“难道发生什么变故不成?”孙悟空边走边想。
正想着,突然从树上跳下一只小妖,拦住去路,大喝一声:“站住!”
悟空吓了一跳,花果山怎么会有妖怪呢?随之稳住了脚跟,问道:“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拦住我的去路?”
那小妖道:“我是本地的收税官,专门负责征收进出口关税和出入境税。你要想从这里经过,就要缴纳入境税,如果随身携带物品,还要缴纳进口关税。”
悟空一听乐了,这本是自己的地盘,而且自己就是这里的大王,自己竟然还要缴纳入境税!再说,自己当政时从来没有开征过什么“关税”和“入境税”啊!于是便问道:“入境税是什么时候开征的?有没有经过国民议会通过?你把征税的依据拿来我看!”
那小妖听悟空这么一说也乐了,朝天大笑几声,说:“你这个猴子太有意思了,征税还需要什么国民议会通过?还需要什么依据?真是天大的笑话!我们大王一句话,就可以征税。大王的命令就是依据!废话少说,赶紧缴税吧。”
悟空一听感觉更加糊涂了,自己不就是大王吗?怎么又出来一个大王?于是便问道:“谁是你们的大王?我才是这里的大王呢!”
那小妖一听,乐得更是前仰后合:“你这个猴子真不知好歹,竟然大言不惭说自己是这里的大王,你也不看看你长得有个人样么?”
悟空见小妖如此羞辱自己,那里受得了这口气啊!大喝一声:“小妖看招!”只一拳便将小妖打出二三十米,随之怒斥道:“我就是这里的美猴王,快快禀报你们大王,竟敢冒充我的名号,让他快点出来受死!”
那小妖还没看清楚孙悟空是如何出招的,自己已经在二三十米远的地上躺着了。缓了好大一会,小妖才从地上爬起来,一溜烟地跑往水帘洞报告去了。
原来,孙悟空出去拜师学艺不久,一位自称“混世魔王”的妖怪就看上了花果山这块好地方,于是便率领一群小妖占领了花果山和水帘洞。美猴王王国的全体猴子虽然进行了全力抵抗,无奈自己没有什么武器,也缺乏进行战争的训练,更没有法力,根本不是这群妖怪的对手。在死伤了无数青壮年猴子以后,美猴王国的全体猴子只好臣服于混世魔王。随后,整个花果山大大小小的王国都被混世魔王所征服。整个花果山都处于混世魔王的统治之下。
那混世魔王是个典型的专制主义者,任意压迫普通老百姓,任意征税和征收百姓的财产,弄得民不聊生。花果山从一个税收国家蜕变为一个军事专政的国家。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很多税种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甚至都没有想过。比如,结婚要交结婚税,办理结婚证要交印花税,生孩子要交生育税,上下山要交入境税和出境税,赠与财产要交纳赠与税,死亡了要缴纳遗产税等等,真是连放个屁都要交税啊。
更加令人无法容忍的是,混世魔王征税从来不经过人民同意,总是自己一个人拍脑袋想,想征就征,不想征就不征,想征什么税就征什么税,想怎么征就怎么征,而且从来不事先将征税方法予以公布,总是突发奇想,突然就让你交税,没有任何依据可循。
为了让全体臣民老老实实纳税,混世魔王还充分借助媒体的力量,向下一代灌输税收义务观和税收权力关系说。他们认为,税收在本质上就是臣民向国家,也就是混世魔王所负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天生的,是无法更改的。征税是国家主权,也就是混世魔王权力的体现。混世魔王与纳税人之间是一种“权力”关系,混世魔王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而纳税人则只承担义务,不享有任何权利。媒体宣传将花果山的建设成就全部归于混世魔王一个人,认为花果山所有的建筑和设施都是混世魔王所创建,混世魔王给花果山全体臣民提供了衣食住行,偶尔的免税和减税则是对全体臣民的恩赐。
这种混淆视听的理论着实影响了新一代的动物,他们逐渐形成了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义务的观念,逐渐丢失了前辈们所拥有的“无代表,不纳税”的思想,逐渐模糊了对税收本质的认识。《美猴王国法律公报》和《美猴王国税法评论》被查封,美猴王国原来的内阁班子及政府主要成员全部转为地下党,开展游击活动。《美猴王国税法评论》转为地下,通过秘密印刷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在猴子中间流传,以对抗混世魔王所倡导的税收义务观和税收权力关系说。
在这些传单中,最著名的是《美猴王国税法评论》的主编所匿名撰写的一张传单,题目是《税收是文明的对价》,这篇文章重新唤起了人们对于税收本质的认识,很多家庭都秘密收藏这一传单,并作为下一代的启蒙教材。该传单的原文如下:
提起税,我们都不陌生,或多或少都接触过一些。从事商业经营的离不了与税收打交道,工薪阶层的人,工资稍微高一些就要被扣税,就是普通老百姓在银行里的存款也免不了纳税的命运。总之,税收就在我们身边,税收与我们时刻相伴。
虽然税收在日常生活中是这么常见,但绝大多数人可能并不知道税到底是什么?国家为什么要征税,我们为什么要纳税?我们纳的税到底到哪里去了?这就是税收本质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
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占统治地位的理论认为,税收是国家履行公共职能的需要,或者说是国家为了提供公共物品的需要。有些物品可以由市场来提供,也就是说,你可以在市场上从私人或者企业那里购买,比如我们日常所需要的衣食住行物品都可以买到,有些物品不能由市场提供,你无法在市场上从私人或者企业那里购买,比如,国防、公共安全、社会秩序、义务教育等等,这些物品属于公共物品,只能由国家来提供。国家提供公共物品也需要资金,而国家本身又是一个不从事生产的单位,不能创造财富,那么,这些资金从哪里来?只能从享受这些公共物品的人身上来。从公平的角度来讲,享受这些公共物品的人提供一些资金也是公平合理的。我们为这些公共物品提供资金的方式就是纳税。因此,税收在本质上就是为我们享受的公共物品所支付的价格。这种价格,法律上的用语就是对价。人类的文明史实际上就是公共物品的创造史,由此,某位著名税法学家将其概括为“税收是文明的对价”,成为阐明税收本质的名言。
我们常说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如何创造历史的?看到这句名言,我们就会豁然开朗。人民是通过纳税来创造历史的,人类历史上所创造的一切辉煌,无不是人民通过纳税来创造的。美猴王国的万里长城、兔子王国的金字塔、古印度的文明、古两河流域的灿烂文化,有哪一个不是人民血汗的凝结?如果把人民所付出的血汗都概括为广义上的税收的话(劳役税收),我们完全可以说,人类历史的文明都是由税收换来的,税收是文明的对价。
神州五号上天,举国上下一片欢腾。设计神州五号的工程师是英雄,驾驶神州五号的航天员是英雄,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把神州五号送上天的最大的英雄是我们每一个普普通通的纳税人,是我们纳的税将神州五号送上天的,我们应该为自己感到自豪。
2003年,花果山税收收入超过2万亿,按13亿人口计算,人均纳税1538元。2004年税收收入则达到了25718亿,按13亿人口计算,人均纳税1978元。想想我们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多少贡献吧!神州大地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一条条宽阔的高速公路、一架架风驰电掣的飞机,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纳税的功劳,都是我们每一个纳税人创造的。
税收创造了人类的文明,税收造福了全人类!
美猴王国的猴子一方面在进行地下斗争,一方面在期盼他们的美猴王能够早日归来。可是,一等不来,二等也不来,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中的很多猴子已经对美猴王的归来不抱希望了,觉得美猴王一定回不来了。
现在突然看到一只小妖惊慌失措地边跑边喊:“大王!不好了!美猴王回来了!美猴王回来了!”心里突然来了希望,纷纷往山下跑。
看到美猴王真的站在路口,一个个不禁泪流满面,争相向大王诉说自己这二十多年来所受的苦难。美猴王听到大家的诉说,不禁咬牙切齿,发誓一定要将这些妖魔鬼怪斩草除根!
话说那只小妖一路跑回水帘洞,向混世魔王报告美猴王回来的消息。那混世魔王一看小妖被吓成这个样子,便怒斥道:“一个狗屁猴子,就把你吓成这个样子,我这个大王的脸面何存?来人啊,拉下去砍了!”
左右大臣慌忙劝阻:“大王,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啊,先解决了那个臭猴子,再来惩罚他也不迟啊。”
混世魔王想了想,说:“你们说的有理,我先饶你一命,让你戴罪立功。还不前头带路,让我见识见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猴子?!”
那小妖连忙爬起来,朝山下跑去。
孙悟空正在听猴子们倾诉,突然见天空一片黑云扑腾而来。猴子们大叫:“大王,不好了,混世魔王出来了!”
悟空抬头一看,果然看见一只五大三粗的大熊腾云驾雾而来,后面跟着一群带着各式兵器的小妖。悟空将猴子们推到两边,说:“你们暂且躲避一下,让老孙来会会这头黑熊!”
混世魔王一看孙悟空如此瘦弱,不禁大笑起来:“我以为是哪路神仙呢,原来是只毛头小猴子,你就不怕我一脚踩扁你?哈!哈!哈!”
孙悟空哪受得了这种态度?二话不说,迎上去就与混世魔王厮杀起来。那混世魔王也有两下子,与悟空斗了一百回合竟然不分胜负,但心里也开始暗暗佩服起这个毛头小猴子了。
悟空也觉得这混世魔王也不是徒有虚名,还真有两下子。看来不使出自己看家的本领,难以打败这个混世魔王了。于是,孙悟空充分利用自己的轻巧灵活以及七十二般变化,迅速占了上风。
那混世魔王一看自己快招架不住了,便立即让小妖将自己的兵器扔给自己。有兵器在手,两人又打了个平手。悟空见状,灵机一动,从头上拔了一撮猴毛,吹一口仙气,立即变成了几十只小猴子,个个都如悟空一般勇猛,那混世魔王哪里招架得了这么多猴子啊,只几个回合便败下阵来,正想撤兵逃走,悟空一个跟头过去,夺过混世魔王的兵器,一下子将混世魔王从头到脚劈为两半。随后,几十只跟悟空一般模样的猴子将众小妖一网打尽。
美猴王国的全体猴子看到眼前激烈的战斗场面和最终的胜利,不禁欢呼起来。他们对美猴王的威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为了增强保护国家的能力,猴子们决定组织自己的军队。选拔年轻力壮的猴子由美猴王进行操练。由于没有兵器,孙悟空便到附近的傲来国搜集了无数兵器,分发给猴子军队进行操练。同时,恢复了往日的民主制度和“无代表,不纳税”的原则。
美猴王为花果山除了一害,花果山的各王国纷纷复国,并都遵奉美猴王为花果山的大王。那时,花果山计有各种动物四万七千余口,按照各自的属性,分为七十二国,每个王国都定期给美猴王送来贡品,以求美猴王确保花果山的平安。
话说美猴王一直都没有发现一件称心如意的兵器,人间的兵器都太轻,而且也不够结实。一日,一只老猴向美猴王建议,水帘洞的铁板桥下,水通东海龙宫,那里有各种兵器,想必可以找到称心如意的一件。于是,孙悟空便到东海龙宫去借兵器。
东海龙王听说孙悟空和自己是邻居,于是便对悟空格外热情。先给悟空拿来一把剑,悟空说,自己不会使剑。于是换了一个把大捍刀,悟空说:“这个太轻,不好使。”
东海龙王说:“你这猴头可不要逞强啊,这把大捍刀可有三千六百斤重啊。”
悟空说:“我说轻就是轻,再换个重的来试试。”
东海龙王没办法,只好换了一个重达七千二百斤的画杆方天戟。悟空拿起来耍了一耍,仍然说:“太轻,太轻,不好使。”
东海龙王说:“如果这个还轻的话,我真的没有更重的兵器了。”悟空哪里肯听,不拿到合适的兵器坚决不走人。
这时龙婆悄悄对龙王说:“我们不是有一个定海神针吗?让他去拿拿看,如果他拿得动,就送给他,如果他拿不动,那就不能怪我们了。”
于是东海龙王领悟空来到了定海神针的前面,那真是一枚神针啊。只可惜太大,不好拿。悟空便说:“如果小一些,就更好了。”没想到那神针果然就小了一些。悟空说:“再小一些。”那神针又小了,最后变成了一根两米来长的金箍棒,上面写着“如意金箍棒一万三千五百斤”等几个字。真是个稀罕的好兵器啊!悟空拿起金箍棒就耍了起来,直振得东海龙宫到处乱晃,好像发生了地震一般。
随后,孙悟空又向东海龙王的几个弟弟索要了一双藕丝步云履、一副锁子黄金甲和一顶凤翅紫金冠。这样,悟空就配备了齐全的兵器和衣服。连声道谢以后就准备离开东海龙宫。
这时,东海龙王拦住了悟空,说:“悟空,还没有办完手续呢,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悟空道:“哪里还有什么手续?难道龙王还要留我吃饭不成?”
龙王说:“不是留你吃饭,而是你要缴纳赠与税。”
悟空一听,笑了:“老孙从来不缴税,谁有权利向我收税?”
龙王说:“这是玉皇大帝赠与税法所规定的。任何人接受赠予,都应当缴纳赠与税。”
悟空一听,觉得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已经想不起来在什么时候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了。便笑着说:“你我都不说,不就没有人知道了吗?干吗这么认真啊?”
龙王说:“不是我认真,而是玉皇大帝的税务局神通广大,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的监视之下。拒绝纳税可是非常严重的违反天庭法律的行为,要受到严厉的惩罚的。我把金箍棒赠与你,我就有义务代扣代缴赠与税。应纳税额是赠与物价值的20%。”
悟空道:“这个金箍棒是无价之宝,我身无分文,怎么纳税?难道要我把金箍棒分五分之一给玉帝?那老儿要这个棒有什么用啊?”
龙王说:“话虽这么说,你还是陪我到天庭税务局走一趟比较好。税务局可以聘请相关人员进行价值评估,你按照评估价值的20%纳税就可以了。”
悟空在仙山所主修的课程之一就是税法,因此,也有些税法功底。突然灵机一动,说:“我这是借用一下,并不是要你把这个金箍棒赠与我。因此,并不需要缴纳什么赠与税。”
龙王一听,愣了一下,心想:“这个猴头还真不简单呢,幸亏我是税法专家,否则,还不败在这个猴头手里?”于是笑了笑,说:“悟空所言极是,只是,你借用我的东西,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你应当付给我报酬,而我现在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也相当于我把本来应当收取的报酬赠与你了吗?”
悟空不觉心烦起来:“借一个兵器这么婆婆妈妈干什么?莫非你不想借给我,有意刁难我?”
龙王说:“岂敢,岂敢。这都是玉帝赠与税法所规定的,我也没有办法,要不我请人把玉帝的税法拿出来让你过过目。”
悟空说:“别来那一套,什么玉帝的税法?根本就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我凭什么纳税?”
龙王一听,傻了,心想:“难道玉帝颁布税法还要征求你这个猴头的意见?”
这时,悟空拿起金箍棒,对龙王说:“你老兄就好好在家里待着吧,这个税,我今天就是不缴,税务局的人如果来找你,你让他到花果山去找我老孙去!”刚说完,便一溜烟不见了。
龙王没有办法,只好向天庭税务局报告了事情的经过。
欲知天庭将如何处理孙悟空拒绝纳税一案,孙悟空是否会受到处罚?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47
标题:
第六回 抗税引来天兵天将 弼马温改做齐天大圣
上回说到孙悟空拜师学艺归来,发现花果山已经被混世魔王所占领,运用自己平生所学铲除了混世魔王,到东海龙宫获得了称心如意的兵器——如意金箍棒,但是拒绝缴纳赠与税,被东海龙王告上天廷税务局。
话说,这是天廷税务局第一次遇到的敢于直接抗税的案件,因此便作为重大案件向玉帝作了汇报,玉帝也觉得应该好好整治一下,否则大家都来效仿,天廷的税收收入如何能够保证呢?因此,玉帝便准备命令税务局对孙悟空进行行政处罚。
这时,西方太白金星出来劝阻:“启禀玉帝,那孙悟空本是天地精华所生,因此,轻易动不得。况且这个猴头乃是初犯,没有受过相关教育,对于天廷的规章制度不太了解,特别是不懂天廷的税法。因此,我觉得对他进行处罚可能会激化矛盾,不如把他招入天廷,为玉帝所用。”
玉帝觉得太白金星的说法有道理,便改变了主意,说:“那就派你到花果山去招安那猴头吧。”
太白金星说:“臣领旨。”
太白金星带着玉帝的圣旨来到了花果山。
守山的猴子远远就看见有一个白胡子老头来到了花果山,未等太白金星站稳脚跟,便一拥而上,将太白金星拿下。太白金星连忙说:“我是玉帝派来的大臣,快去禀报你们大王。”
太白金星见到孙悟空以后,便将玉帝的旨意传达给了孙悟空。又补充说:“玉帝谅你是初犯,所以,不予追究。希望你以后能够认真遵守天廷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天廷税法的规定,做一个依法纳税的好公民。你到天廷以后,玉帝会封你个大官做的。”
孙悟空想:“到天上做个官也不错。”于是便和太白金星一同来到天廷。没想到天廷中并不缺人,只有一个叫做弼马温的官职没有人做,于是玉帝便命令孙悟空去做弼马温。孙悟空不知道官职的大小,也欣然上任了。
原来这个弼马温就是一个没有品级的小官,专门负责养马。同时,还有一个附带的任务,那就是征收牧业税。所谓牧业税,就是对天下百姓所放养的牛、羊、马等牲畜所征收的一种税。税率为20%,采取征收实物的方式,也就是说,如果你养了100匹马,你就要每年向天廷交纳20匹马作为牧业税,以此来充实玉帝的马匹数量。
广大牧民普遍反映税负比较重,比如一个养了100匹马的人家,每年要交20匹马,而这100匹马每年顶多可以繁殖10匹小马,这样,这户人家所养的马就越来越少了,最终就全部进入玉帝的马圈里了。牧民并不反对玉帝征税,但是征税应当有个限度,也就是说,征税只能在牧民每年增加的10只小马的范围内征收,而且应该留一定的数量给牧民,这样,牧民所放养的马匹才能越来越多。这一原则叫做征税不触及税本的原则。具体说来,牧民所养的100匹马就是税本,而每年所增加的10匹小马是税源,玉帝应当与牧民就这10匹马进行分配,而不应该触及牧民原来所有的100匹马。这样,牧民的税本才能源源不断地产生税源,否则,过不了几年,牧民手中就没有马可养了,而玉帝也就连一分钱的税也收不到了。这本来是很明显的道理,但是,玉帝却从来没有想过要修改这个规定。
孙悟空在收税的过程中了解了牧民的现实情况,并且向玉帝打了报告,请求修改税法,降低税率。玉帝不但不听,反而斥责孙悟空超越权限,不知天高地厚。孙悟空一气之下,擅自免除了很多牧民的牧业税,然后离开天廷,返回花果山,做自己的美猴王去了。
孙悟空将自己在天廷的经历向猴子们诉说了以后,他们也很气愤。这时,一只猴子提出了建议:“我看大王可以做个齐天大圣。”
孙悟空一听,大喜:“这个名字好,就叫齐天大圣!”
于是孙悟空在花果山水帘洞前面立了一杆很大的棋子,上面写着“齐天大圣”四个大字。孙悟空整天与猴子们玩耍嬉戏,好不自在。
话说孙悟空擅自减免了牧业税,未经允许擅自离任,而且,税务局在稽查中发现,花果山构成了税法中的企业,但是自从其成立至今一分钱的税都没有上交,据估算,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额已经超过几千万元。这是天廷中几千年没有出现过的重大违反天廷法律制度的行为,玉帝得知后非常生气,命令税务局局长托塔李天王火速捉拿孙悟空并且要予以严处。
托塔李天王先派其部下先锋——巨灵天将前去宣布税务局的处罚决定。巨灵天将来到花果山以后,代表税务局向孙悟空宣布:“花果山偷税三百余年,决定补征税款一千万元,滞纳金为两千万元,同时处以四千万元的罚款。限花果山于十日内将全部款项交到税务局,否则,税务局将采取强制措施,并对抗税人员处以拘留的行政责任,并由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孙悟空听了这一处罚决定书,大笑道:“这里面真是漏洞百出啊!我们花果山具有很多主权独立的国家,在税收方面,我们都享有税收主权,没有任何权力可以直接向我们征税。再者说,征税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必须首先征得纳税人的同意,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没有任何人可以向我们征税。还有,你们依据什么计算出我们应当缴纳一千万元的税款,是不是你们拍脑袋拍出来的?”
巨灵天将回答道:“花果山不过是一个企业,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你们具有缴纳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的义务。同时,你们也有保存完整的会计账簿的义务,现在,你们根本没有保存,因此,税务局有权利按照核定的方式来估算你们所应当缴纳的税款。根据我们对凡间几千个类似企业的纳税纪录,我们最终估算出你们最少应当纳税一千万元。这个数额并不高。”
孙悟空又问道:“你口口声声说税法,请问,这是谁的税法?我们作为纳税人有没有发言权?这个税法有没有经过我们投票同意?如果没有,那么,对不起,我们不能纳税。还有,我们向天廷纳税,天廷就要为我们服务,请问,这么多年来,天廷根本没有注意到花果山的存在,何谈给我们提供服务?既没有经过我们投票通过,又没有为我们纳税人服务,你们凭什么来向我们征税?”
巨灵天将乐了:“我在天廷供职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离奇的理论呢!什么投票人啊,纳税人啊,受益人啊。简直是一派胡言!”
孙悟空说:“我知道你是个孤陋寡闻的人,也没有多少民主知识。我这里有一期《美猴王国税法评论》,其中刊登了一篇文章,把我刚才所提到的道理讲得非常明白,你不妨学习一下。”说完,将一本《美猴王国税法评论》扔给了巨灵天将。
巨灵天将打开一看,原来第一篇文章就是《投票人——纳税人——受益人》,文章原文如下:
马克思有一句名言:“在现实性上,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在社会中扮演什么角色取决于我们所处的社会关系。和父母在一起,我们是儿子/女儿;和孩子在一起,我们是爸爸/妈妈……在学校里,我们是老师;在田野里,我们是农民;在工厂里,我们是工人;在政府机关里,我们是国家干部……
在国家和人民的关系中,我们是什么呢?或许你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无论对于国家,还是我们自己。现代民主国家几乎无一不强调人民主权,或者主权在民。人民主权体现在什么地方?最根本的体现在我们可以通过投票,选举我们认为能够代表我们利益的人,由他们组成议会或者作为国家的元首。因此,在现代民主国家里,我们在与国家相对的关系中的首要身份就是投票人。投票人可以决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可以决定立法机关成员,可以决定国家的元首(世袭君主制国家除外),可以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由此可见,投票人的身份非同一般。
国家要运转,要为我们提供公共物品,就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费,而这些经费是由我们每一个人通过纳税所提供的,在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中,纳税人是我们的第二身份。国家为什么会存在?我们为什么要国家?无非就是让国家为我们服务,我们通过纳税供养了国家,国家也应当为我们服务,因此,我们的第三个身份就是受益人。
作为人民的一分子,我们所具有的这三种身份是统一的。作为投票人,我们选举了相关人员组成了国家,我们就必须为国家的存在和运转提供经费,因此,投票人的身份自然就决定了我们纳税人的身份,既然我们是投票人,既然国家是我们选举产生的,而且国家运转的经费也是我们所提供的,那么,国家为我们服务就是理所当然的,因此,投票人和纳税人的身份又同时决定了我们受益人的身份。反过来,也可以说,受益人的身份决定了我们必须纳税,而纳税人的身份又决定了我们具有投票人的资格。美国宪法曾规定不纳税的印第安人不享有投票权,英国选举法曾规定只有纳税超过一定数额的人才享有选举权,这些都是以纳税人——投票人的内在联系作为理论基础的。
作为一名真正的主权者,必须同时具备这三种身份,也必须同时意识到这三种身份。在西方发达国家,普通民众对于这三种身份是家喻户晓的,当他们想表达主权者的身份时,他们所使用的称谓就是“投票人”、“纳税人”和“受益人”。我们国家的老百姓虽然往往以人民自居,但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这三个基本身份的并不多,而只有意识到这三种身份,我们才能真正领悟蕴含在“人民”两个字中的真正含义,也才能真正理解我们为什么是主权者,怎样体现自己是主权者。
当你遥望中华的锦绣河山时,当你奋战在祖国建设的第一线时,当你跨进政府机关大门时,当你向伫立在祖国边防线上的战士致敬时,请不要忘记:我们是投票人,我们是纳税人,我们是受益人。
巨灵天将看了以后虽然很受感动,但是自己毕竟是天廷的人,是来执行公务的。因此,便拉下了脸,说道:“我不跟你废话了。这个税款你是缴还是不缴?”
孙悟空道:“既然你不知悔改,看来我也用不着跟你多费口舌了。”说完,从耳朵里将金箍棒取出,与巨灵天将打作一团。
一百回合以后,巨灵天将渐渐体力不支,最后终于败下阵来,一溜烟地跑回了税务局。
巨灵天将将战况向局长托塔李天王作了汇报,并主动请求税务局扣发自己一年的奖金。李天王觉得这也不能全怪巨灵天将,于是便没有责怪他,也没有扣发其奖金。正当他要亲自上阵之时,三太子哪吒突出站出来说:“父王,孩儿来税务局工作也有两年了,一直没有立下什么大功,很多人背地里都说我是依靠您才进税务局的,因此,我决定出去会会那个孙悟空,立个大功回来。”
李天王见自己的孩子这么有志气,非常高兴,便允许哪吒前去应战,还多派了人手前去助阵。
哪吒首先以礼相待,试图用大道理来劝说孙悟空投降。因此,见到孙悟空以后便说:“你我都是知书达理之人,何必在这些道理很明显的问题上大动干戈呢?”
孙悟空说:“什么事情是道理很明显的?我怎么听不明白呢?”
哪吒说:“就是纳税这件事情啊!做老百姓的纳税,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天廷为我们做了这么多事情,天廷为我们提供了衣食住行,我们怎么能不感恩呢?纳税不就是我们对天廷感恩的一种方式吗?”
孙悟空反问道:“照你这么说,是以天廷为代表的政府养活了老百姓啰?”
哪吒回答道:“是啊,这难道还有错吗?政府就像我们的父母一样,父母养育了我们,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孙悟空说:“看来你还需要好好学习一下。我们的《美猴王国税法评论》曾经刊登过一篇文章,我觉得对于理解我们刚才所讨论的问题很有帮助,你不妨看一看。”说完,扔给哪吒一本《美猴王国税法评论》。
哪吒接过一看,原来是这样一篇文章——《税收是喂养政府的奶娘》:
这是马克思关于税收本质的一句名言,可谓一语道破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前面我们讲过税收是文明的对价,这是从社会发展与税收的关系的角度来认识税收的,前面我们也讲过在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中,我们所具有的三种身份:投票人、纳税人、受益人。这里我们进一步探讨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供养关系。
每逢洪灾、地震或者其他灾难降临,政府都会调拨大批物资赈济灾民,灾民对于政府无不感激涕零;在贫困山区,政府每年都发放大批救济款,当人们拿到这些救济款时,他们的手发抖了,政府真是为人民着想啊;每年春节,各级政府都纷纷出动慰问贫困户,看着政府送来的面、肉、油,有人热泪盈眶,在摄影镜头前跪下了……
这些场面都是我们经常见到的或者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它们给我们的印象是:政府在养活老百姓。在计划经济时代,这种印象更加深入人心,我们的工资是政府发的,我们从出生到死亡的一切大事,如上学、工作、结婚、看病、退休等等,都是政府一手包下来的,无怪乎我们深深感到,政府在养活老百姓。
那么,到底是政府在养活老百姓还是老百姓在养活政府呢?做一个简单的推理,如果是政府养活老百姓,政府从哪里来的钱呢?有人说,我们有大量的国有资产,但是请不要忘记,马克思曾教导我们,任何一个民族无论多么富有,一旦停止生产,哪怕是一个月,也是要饿肚子的。如果吃这些国有资产,恐怕过不了几天就吃完了。而且,这些国有资产是属于全体人民的,而不是属于政府的,政府只不过是人民的代理人而已,因此,国有资产的存在并不能说明政府养活老百姓。政府本身进行生产吗?有人说可以。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的确直接进行生产,因此会创造财富。但是这些财富并不是政府创造的,而是劳动者创造的,因此,政府发给劳动者的工资以及给劳动者提供的福利都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是应得的,如何能说是政府养活老百姓呢?不仅如此,国有资产每年的大量增值也都是劳动者创造的,可以说,政府给予劳动者的远远低于劳动者所创造的,劳动者在养活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更加没有资金来源,政府既然不能创造财富,本身还要消费大量财富,那么,政府怎么可能养活老百姓呢?
经过这样的分析,答案已经很明确,政府是老百姓养活的,其形式就是税收,因此,可以说,税收是供养政府的奶娘,纳税人是供养政府的奶娘。政府偶尔所给予人民的,不过是从人民手中所获得的一部分而已,而且,政府这种救济本身也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也是人民纳税给政府所要求政府承担的职责之一。人民纳税具有保险的功能,就像把钱交给保险公司,当你遇到灾难的时候,保险公司赔偿你一笔钱一样,政府所进行的所有救济、慰问行为都不过是在履行纳税人为政府设定的职责而已。
我们是纳税人,我们供养了政府,政府为我们服务是理所当然的。当你看到交警在炎热的夏天指挥交通的时候,当你到纳税大厅办理纳税手续受到热情接待的时候,当你到政府机关办理相关事项看到“为人民服务”标语的时候,当你拿到政府的救济款和慰问物品的时候,请你理直气壮地对自己说:我是纳税人,这些都是我应当享受的!
哪吒看了这篇文章,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被其中的道理打动了,难道自己一直所信仰的理论错了?突然,他又想起自己前来的目的不是听猴子狡辩,更不是被猴子所说服,而是要把猴子打败,从而让花果山顺利纳税。因此,扔下《美猴王国税法评论》,大喝一声:“休要狡辩了,看你能否过了我这一关!”说着朝孙悟空杀了过来。
孙悟空怎会怕了哪吒?掏出金箍棒便与他大战了三百回合,然后趁其不备,从背后进行偷袭,将其左臂打伤。
孙悟空说:“今天,我暂且饶你一命,回去报告玉帝,如果他依了我,封我为齐天大圣,而且免除了花果山的一切税收,我就罢休,否则,我就要打上灵霄宝殿!”
哪吒很惭愧地向父王汇报了失败的过程。李天王只好向玉帝汇报战况,并请求更多天兵天将的协助。
玉帝听了李天王的汇报,很是生气,同时也有点震惊,一个猴子竟然让堂堂税务局长束手无措,于是命令道:“我命令天廷公安局、武警总局、法院协助税务局将那泼猴绳之以法!”
这时,太白金星又进言道:“玉帝请喜怒,那猴头威力无比,我怕天兵天将也拿他没办法,他愿意做齐天大圣,就让他做吧,反正,也没有什么实权,我们也不需要负担他的工资。花果山一年也收不到几个税,免就免了吧。这样就不用劳师动众了,对双方都有好处。”
玉帝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便准了太白金星的意见,派太白金星去宣布玉帝的圣旨。
欲知孙悟空能否在花果山安心生活,是否还会惹出新的事端,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47
标题:
第七回 蟠桃园引来消费税 税收支出应具正当性
上回说到,孙悟空因为抗税引来天兵天将,通过《投票人——纳税人——受益人》和《税收是喂养政府的奶娘》两篇文章的熏陶,最终打败了巨灵天将和哪吒三太子。为了化干戈为玉帛,玉帝采纳了太白金星的建议,授予孙悟空一个“齐天大圣”的空头衔,并且免了花果山的税收。
话说孙悟空整日闲着没事,便与各路神仙称兄道弟,时间一长,便有结党营私之嫌。于是有人建议选派孙悟空去蟠桃园看管蟠桃,以免他无事生非。玉帝采纳了这一建议,于是,孙悟空又成了蟠桃园园长。
这里我们插一句,玉帝以及提议的人都是不长脑子的,连小孩子都知道猴子爱吃桃,你让孙悟空去看桃园,不用想都知道,桃子会越看越少。
蟠桃园所栽种的蟠桃都是仙桃,吃上一个便可以多活一千年甚至长生不老。孙悟空到里面,可不管什么不准偷吃蟠桃的规定,独自一个人吃了个饱。
蟠桃园所生产的蟠桃主要有两方面用途,一是供天廷日常消费,特别是供王母娘娘每年举办的蟠桃宴之用;二是对外销售。由于蟠桃属于奢侈品,因此,税法规定,购买蟠桃要缴纳消费税,按照所购蟠桃价格的30%缴纳,为了便于管理,税法规定由出售蟠桃的蟠桃园统一代收代缴消费税。
孙悟空作为蟠桃园园长,一方面自己消费了很多蟠桃,另一方面,为了给全体员工创造福利,也把部分较小的蟠桃作为企业福利发放给员工消费。
天廷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蟠桃园年产量与往年是相等的,但是,所缴纳的消费税却少了很多。经过检查蟠桃园的账目,税务局发现很多蟠桃都被孙悟空和蟠桃园自己的员工给消费了。对于这部分被自己消费掉的蟠桃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税务局和孙悟空产生了分歧。税务局认为,对于被孙悟空和蟠桃园园工消费掉的蟠桃,相当于出售给自己了,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孙悟空认为,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自己消费应税消费品应当缴纳消费税,因此,他和蟠桃园都没有义务缴纳消费税。
税务局认为,虽然税法没有规定自己消费应税消费品应当缴纳消费税,但是,税法规定了出售应税消费税的应当缴纳消费税。自己消费可以视为出售行为,只不过是蟠桃园把蟠桃出售给了孙悟空和蟠桃园的员工而言,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孙悟空不买税务局的帐,税务局便做出了一份《缴纳税款通知书》,要求孙悟空和蟠桃园全体员工在十五日之内缴纳消费税100万元。同时,这部分被消费掉的蟠桃也应当作为孙悟空和蟠桃园全体员工的工资,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50万元。该税款也应当在十五日内缴纳。
孙悟空不服税务局的征税决定,便向天廷法院提出撤销税务局的征税决定的请求。但是,该请求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根据天廷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是否纳税问题上与税务局发生争议,应当首先按照税务局的决定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不能受理。
对此规定,孙悟空异常气愤。诉讼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天廷税法的这种规定实际上就是剥夺了纳税人的诉讼权。如果税务局有意利用这一规定,给我一个征收1亿元的征税决定,那么多税,我肯定缴纳不起,也无法提供足够的担保,法院因此不给我诉讼的权利,岂不是让税务局钻了法律的漏洞?法院岂不成了违法税务决定的帮凶?
可是,无论是税务局还是法院都不理会孙悟空的“歪理”。转眼间,十五日的期限过去了,税务局又下达了一个《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孙悟空200万元的罚款,同时按照每日千分之二的比例计算滞纳金。
孙悟空干脆一不作,二不休。将税务局的处罚决定置之脑后,不予理睬。
正巧此时,王母娘娘正在准备每年一度的蟠桃宴。孙悟空一肚子的气没处出,便顺便到蟠桃宴上去散散心。由于孙悟空没收到邀请函,不知道蟠桃宴在哪里举行,只好先找个人问问。
孙悟空在路上遇到了赤脚大仙,他正在前往蟠桃宴的路上。孙悟空便向赤脚大仙打听了蟠桃宴的举办地点,赤脚大仙告诉他在瑶池举办。孙悟空怕赤脚大仙与自己同行败露了行踪,便撒了一个谎,告诉赤脚大仙说:“玉帝有旨,让参加蟠桃宴的人先去他那里拜见一下,再去参加蟠桃宴。我就是在这里负责通知的。”赤脚大仙信以为真,便改道先去玉帝那里。
孙悟空自己腾云驾雾先到瑶池去打探。到了一看,大吃一惊。原来蟠桃宴是一个如此奢侈的宴会啊!各类仙桃水果就不用说了,各种琼浆玉液、山珍海味,无所不有,很多东西自己平时只是听说过,根本没有品尝过。
王母娘娘每年举办这么奢侈的蟠桃宴需要花费多少钱啊!这些钱从哪里来?还不是从我们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中来。可是,王母娘娘开支税款从来没有经过我们纳税人同意啊!
看来玉帝也是一个搜刮民间膏脂的人,收税的时候一点不客气,用税的时候一点也不吝啬。税收的征收和使用完全不考虑纳税人的意见,也不考虑纳税人的利益。如果把用来摆蟠桃宴的钱拿来救济贫民或者建设希望小学,那么,每年可以解决多少人的吃饭问题,可以解决多少孩子的上学问题啊!
这时,孙悟空想起了刊登在《美猴王国税法评论》上的一篇文章,讲的就是纳税人应该有监督权。于是灵机一动,将这篇文章复印了几千篇,分别张贴在天廷的各主要通道和主要公共场所上供人们观看。该文章的题目为《每年视察白宫的老太太》,全文如下:
在美国,据说有一位老太太每年都要到白宫去看一看,有人问她去看什么?她说去看看白宫有没有添置家具,人家再问她看家具做什么?她回答说:“这些新添的家具花的都是我们纳税人的钱,我当然有权监督。”
税收是公共物品的对价,纳税人把税款交给政府是让政府为纳税人提供公共物品的,而政府是否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纳税人应该享有一定的监督权。在美国,有一种诉讼叫作“纳税人诉讼”,即当人们发现政府没有正确履行其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时,人们可以以“纳税人”的身份对政府的失职行为提起诉讼,请求政府改正。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发现天廷准备在一片风景区开发商品房,而这会严重影响风景区的美观,你就可以以“纳税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政府,请求其改变这一规划。当然,目前在天廷还没有这种诉讼。
我国每年的公共建设投资中,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政绩工程比比皆是,而这些工程动辄上亿,甚至几十亿,个别领导人大笔一挥,上亿资金就流失了,而纳税人对此没有任何发言权。其症结就是,我们的政府还不习惯于将这些资金视为纳税人的钱,甚至不知道这些资金就是纳税人的钱,总以为这都是政府的钱,政府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和纳税人有什么关系?而普通纳税人也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些钱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有权对这些钱的使用进行监督。政府官员和纳税人双方的无知或者漠视最终导致了我国公共建设投资的任意性和失控性,纳税人的监督权根本无法落实。
我们常说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具体到对政府开支进行监督这一问题上,为什么我们就没有想到发动人民的力量?人民是什么?不就是普通的纳税人吗?纳税人掏钱让政府为纳税人办事,纳税人监督政府不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吗?但是,这一简单的道理往往被我们所忽视,反而去运用一些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主权者等空洞、抽象的大道理来解释人民的监督权,后者往往由于其抽象和空洞而最终只能停留在口号和文件上,无法落到实处。
你花钱打车,可以指挥行走的路线;你花钱雇保姆,可以让她言听计从;你花钱雇保镖,可以让他服服帖帖;你花钱雇政府,却发现你对政府没有任何监督权,这能让你心平气和吗?我们整天说我们是国家的主人,但主人可以流落街头、下岗失业,主人必须在仆人面前低声下气、唯唯诺诺,这种主人不当也罢。现在我们要说,我们是纳税人,我们花钱雇政府,政府是我们真正的仆人,仆人不能让我们流落街头、下岗失业,仆人更不能在我们面前摆架子、装老子!
想想美国那位每年到白宫视察的老太太吧,如果天廷也有这样一位老太太,如果天廷有成千上万这样的老太太,如果天廷每一个纳税人都是这样的老太太,到那时,你再看看政府是什么形象?政府花钱还能这样大手大脚?天廷还会出现这么多的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和政绩工程?
张贴完毕,孙悟空望着满桌子的美酒佳肴,心想:“这些东西反正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老孙先来尝一尝。”他使了一个法术,让服务的仙女和侍卫都睡了,随后美美吃了一顿。
吃饱喝足,看着满满的山珍海味,孙悟空自言自语地说:“可不能便宜了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既然这些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那么,就归还给老百姓好了。”
孙悟空吹了一口仙气,便将满桌子的山珍海味全部吹到了人间,而且特别有选择地落到了那些缺衣少吃的家庭。
话说当日,各种山珍海味、美酒佳肴从天上纷纷落到人间,而且径直落到了穷苦人家的饭桌上,那时已经接近中午了,穷苦人家还正在为怎么找米下锅而发愁呢,忽然发现食物从天而降,而且都是传说中的食物,从来没有见过,没想到它们竟然能从天上落到自己家里,想想自己家里刚被征税官搜刮完的盛米的缸,不仅仰天长叹:“苍天有眼啊!”
后人对这一事实也有记载,而且逐渐演变成了“天上掉馅饼”这句俗语,用来形容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这样的事情,历史上只有孙悟空这一次,以后再也没有了。
孙悟空吃饱喝足以后,醉醺醺地在天廷上逛荡,不知不觉来到了离恨天太上老君的府第——兜率天宫。于是进去瞧了瞧,看见太上老君炼就的仙丹,二话没说,就哗啦哗啦地往自己的嘴里倒。最后还剩了一葫芦仙丹,心想:“这也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哪!”于是将这葫芦仙丹送到了人间,保存在良医手中。这些良医拥有了这些仙丹,完全可以达到起死回生、妙手回春的效果。这就是后人尊称他们为神医的原因。如果要追根溯源,孙悟空是功不可没的。孙悟空吃完仙丹,怕玉帝怪罪,一个跟头回到了花果山。
话说当日,税务局长、王母娘娘、赤角大仙、太上老君纷纷向玉帝奏明孙悟空所犯下的大罪,特别是天廷到处都贴满了孙悟空的那篇《每年视察白宫的老太太》的文章,这分明是和玉帝对着干啊!
玉帝气愤到了极点,狠命拍着龙案,并立即派四大天王,协同李天王并哪吒太子,点二十八宿、九曜星官、十二元辰、五方揭谛、四值功曹、东西星斗、南北二神、五岳四渎、普天星相,共十万天兵,布一十八架天罗地网,下界去花果山围困,一定要捉拿孙悟空治罪。
十万天兵天将竟然不是孙悟空的对手!
玉帝非常震惊。正在手足无措之时,南海普陀落伽山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灵感观世音菩萨前来赴蟠桃宴,向玉帝推荐二郎神去捉拿孙悟空。这二郎神是玉帝外甥,敕封昭惠灵显王二郎。
二郎神功力略胜孙悟空一筹,不过,在聪明才智上比孙悟空差了一些,因此,总不能取胜。这时,太上老君利用可以套取万物的金钢琢将孙悟空拿下。
玉帝在处置孙悟空之前还想澄清一下孙悟空所张贴海报的影响,让孙悟空认个错。于是,先审讯一下孙悟空。
“大胆刁猴,竟然胆敢在天廷撒野,还张贴海报,混淆视听。你不知道我的话就是法律吗?”玉帝质问孙悟空。
孙悟空望了玉帝一眼,大笑一声,说:“你的话当然不能等同于法律了!你没有听说过‘国王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这句话吗?”
玉帝问:“此话怎讲?”
孙悟空说:“玉帝请看。”说完一张巨大的海报便出现在了天廷之上。海报的题目非常醒目——《国王在上帝和法律之下》。海报内容如下:
1608年11月10日,一个星期日的上午,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希望亲自进行案件的审理,也做一回法官,遭到了全体法官的反对。国王勃然大怒,并准备以叛国罪来威胁法官,当时的**官柯克引用著名**官布雷克顿的名言来回答国王:“国王在万人之上,但是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时,在西安和一个小女孩有这样一段对话。“你很想见我吗?”“是的。因为你是美国总统。”“你知道美国总统是干什么的吗?”“美国总统是管美国人的。”克林顿沉思了片刻,回答说:“应该说是美国人民管美国总统。”
上述两个小故事均反应了这样一个思想: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应当按照主权者的意志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也就是政府应该依法行政,依法为人民服务。
在政府和人民之间,最基本的关系就是政府为人民提供公共物品,人民向政府纳税。纳税需要经过人民同意,只有经过人民同意的税收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全体人民一致同意在现代社会中是无法操作的,唯一可替代的方式就是人民选举代表组成议会,由议会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表达人民的同意。因此,税法作为强制剥夺人民部分财产的法律特别强调税收法定原则,也就是是否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如何征税等事项都必须由议会通过的法律来规定,而不能仅仅由政府通过法规或规章来规定。借用那位**官的话来讲,就是政府征税必须在人民和法律之下。前面已经讲过,天廷的税法大部分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而不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因此,及时将这些行政法规上升到法律的层次是实现征税正当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举措,也是真正实现政府在人民和法律之下的保证。
政府和人民之间的这种基本关系也说明了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治理和被治理的关系,更不是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作为政府征税窗口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更应该是一种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而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美国主管税收事务的最高机构——国内税收署,在1953年之前称为Bureau of Internal Revenue,可以翻译为国内税收署或者国内税收局,现在称为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可以翻译为“国内税收服务署”。从Bureau到Service,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其中所体现出来的观念转变是重大的,国内税收服务署从一个管理纳税人的政府机关变成了一个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公共机关。在此,我们也大胆建议将天廷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改为“国家税收服务局”和“地方税收服务局”。这样既可以充分体现税务局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又可以与天廷的“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警察”等称呼相呼应,共同组成为人民服务的公共组织体系。
当你再次跨进“人民政府”的大门时,请不要忘记这句话:政府在人民和法律之下。当你再次与税务机关打交道时,请不要忘记这句话:税务机关是为纳税人服务的。
孙悟空等大家看完,接着说:“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税收必须按照人民的意志来征收和使用,不允许任何人以自己的专断意思来任意征收和使用税收。蟠桃宴的巨大开支,太上老君炼制仙丹的巨大费用都是来自税收,都应当经过纳税人同意,而你们根本就没有经过纳税人的同意就任意享受。这无异于江洋大盗的行径啊!”
“住口!大胆泼猴竟然还敢狡辩,来人哪,将泼猴斩首示众!”玉帝怕孙悟空再讲出什么离经叛道的话来,果断中止了对孙悟空的询问,立即进入了执行程序。
脍子手见玉帝下了命令,立即举起大刀,朝孙悟空的脖子上砍去,没想到根本伤不到孙悟空。孙悟空大叫道:“玉帝你不经审判,就直接把我处死,这明显是违背正当程序原则的,我强烈要求对我进行公开、公正的审判!”
玉帝见孙悟空还在大喊大叫,便下令用火烧、雷劈等各种方式迅速将孙悟空处死,因为他那张嘴太厉害了。没想到这些措施均不能奏效,丝毫没有伤着孙悟空。
孙悟空大笑道:“我是纳税人权利的维护者,我是纳税人的代言人,成千上万的纳税人在背后支持我、保护我,你们根本伤不了我。哈!哈!哈!……”
正在玉帝不知所措之时,太上老君说:“那猴子吃了蟠桃,饮了御酒,又盗了仙丹。我那五壶丹,有生有熟,被他都吃在肚子里,运用三昧火,锻成一块,所以变成了金钢之躯,一般的措施难以伤害他。不如让我带回去,放在八卦炉中,用文武火锻炼。炼出我的仙丹来,他自身也就变成灰烬了。”
玉帝此时只想尽快处死孙悟空,听太上老君这么一说,连想也没想,便准了太上老君的上奏。
于是太上老君将孙悟空押赴八卦炉,准备将孙悟空烧死。欲知孙悟空能否被烧死,玉帝还会请谁来制服孙悟空,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48
标题:
第八回 齐天大圣大闹天宫 五行山温习税法武艺
上回说到,孙悟空因拒绝缴纳消费税、扰乱蟠桃盛会、假传圣旨、私自张贴非法宣传物而惹恼玉帝,引来十万天兵天将捉拿自己。终因寡不敌众,被捉拿到天廷受审。玉帝因辩论不过孙悟空而急迫要置孙悟空于死地,由于各种方法均无法伤害孙悟空,玉帝最终采纳了太上老君的建议,将孙悟空交由太上老君用八卦炉烧死。
话说太上老君将孙悟空押回自己的府第以后,先是以礼相待,希望孙悟空不要过分张扬自己炼制仙丹之事,以免引来审计署对自己的各项支出进行审计。
孙悟空早就看出太上老君的用意,也就将计就计,说:“其实,我只是想偷吃几个蟠桃,偷吃点美酒佳肴,并没有其他用意。没想到玉帝一定要对我下毒手,我才不得不将你们的老底都给端出来。虽说你太上老君在财务管理和税收方面的问题很多,但是,比你问题多的人也不在少数。”
太上老君一看孙悟空还算个明白人,便说;“大圣所言极是,我对税务局也挺反感的,三天两头来查你,这个税没缴,那个税没扣,这个税少交了,那个税计算错误,真是把人烦死了。我有一事相求,如果大圣能够帮我解决,我可以保你活命。不知大圣意下如何?”
孙悟空心想:“我说怎么对我反而客气起来了,果然有事求我。我先探探你到底是什么事再说吧。”便笑了笑说:“这个嘛,好说,好说。有事尽管说。”
太上老君左右看了看,小声说:“我每天都对外出售很多仙丹,按照税法的规定,我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是,由于税率较高,无论是我还是消费者都承担不起,所以,我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偷逃了部分税款。”
孙悟空说:“消费税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你不用过多操心。增值税的税率虽然高达17%,但是它仅仅对增值额部分征税,实际税负在4%左右。怎么会达到税负高得无法承受的程度呢?”
太上老君说:“不满老弟,这增值税在理论上是对增值额部分征税,但实际上采取的是发票抵扣法,即用销售货物的发票所记载的增值税额减去购进货物的发票所记载的增值税额。由于炼制仙丹所采购的原材料基本上都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导致我实际负担的增值税税率接近17%,比一般纳税人实际税率的三倍还多,你说我怎么能负担得起呢?”
孙悟空笑了笑:“我明白了,你一定采取了隐瞒销售收入或者购买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来偷税。”
太上老君哈哈一笑,说:“不愧是齐天大圣,一点就通。”
孙悟空说:“那么,你想让我怎么帮你呢?”
太上老君说:“大圣这么聪明,还需要我明说吗?”
孙悟空笑了笑,说:“这个我明白,无非就是让我帮你弄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让我承担购买你的仙丹却不索要发票的罪名,以免连累其他神仙。”
太上老君笑了:“大圣果然厉害!”
孙悟空说:“太上老君过奖了,你可以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法来减轻你的税收负担,而没有必要通过隐瞒收入、做假帐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这可是严重违反税法的行为啊!”
太上老君叹了口气:“咳,税收筹划谈何容易啊,哪有做假帐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得快?希望老兄能帮我一把。”
孙悟空说:“实在抱歉,这个我可做不到,我孙悟空不做违法的事情。”
太上老君不禁大笑起来:“你不做违法的事情?哈哈哈!你做的违法的事情还少吗?偷漏税、滥用职权、越权、假传圣旨、破坏公共财产……”
不等太上老君说完,孙悟空就打断了他:“老头,行了,行了。我所违反的都是不合理的法律,合理的法律我从来不违反。伤天害理,特别是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
太上老君威胁道:“猴子,你可要想清楚了,如果依了我,我留你一条性命,否则,你就到那八卦炉中试试被烧死的滋味!”
孙悟空说:“全体纳税人在保佑我,你那点火根本不能把我怎样!”
太上老君说:“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完,便将孙悟空投入八卦炉中,命令两名书童拼命扇风。
七七四十九日以后,太上老君说:“打开炉盖,看看孙悟空的骨灰。”
刚说完,就见八卦炉的盖子被一股巨大的气流顶开,一只浑身冒火的猴子从里面跳了出来,两眼冒着金光,原来孙悟空在里面炼成了“火眼金睛”。
只见那孙悟空挥舞着金箍棒,一脚踢翻了八卦炉,打倒了太上老君及其随从,并一路杀到了灵霄宝殿。灵霄宝殿的各路神仙根本不是孙悟空的对手,吓得玉皇大帝躲到了龙案底下,大呼:“快去请如来佛祖!”
这里我们插一句,当日孙悟空之所以能够所向披靡,无人能挡,除了孙悟空的武艺在八卦炉中有了长进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孙悟空张贴的海报以及在被审判时所宣扬的那些道理被天廷中的很多人所认同,他们觉得孙悟空讲得有道理,因此,有意对孙悟空手下留情,所以,才导致孙悟空所向披靡,而且他们也多少有点让类似孙悟空这样的人当玉帝的意思。因为孙悟空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如果不是如此,想那灵霄宝殿那么多神仙,那么多宝贝,竟能让孙悟空一个人打得落花流水,这无论如何是讲不通的。
话说当日,如来佛祖带着阿傩、迦叶二尊者来到了灵霄宝殿。看到孙悟空还在大闹,便厉声喝道:“大胆刁猴,竟敢在此撒野!”
孙悟空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位胖和尚,便问:“你是哪路神仙?敢来管我老孙?”
阿傩道:“这是西方极乐世界释迦牟尼尊者,南无阿弥陀佛。见了佛祖,还不下跪?”
孙悟空说:“我上拜天,下拜地,其他人,我一概不拜。”
佛祖说:“听说你要占据玉帝的位子。你有什么本领?”
孙悟空说:“我师从一位名师学习税法,达到了税法硕士的水平,我拥有七十二般变化,一个筋斗就是十万八千里。”
佛祖说:“既然如此,我出三道题目考考你,如果你能过了这三关,我就让你做玉帝的宝座,如何?”
孙悟空说:“没有我过不了的关,你出题吧!”
佛祖道:“好!既然你自称税法硕士,那么我就先考考你税法基本知识。第一道题是:请你谈谈税率的形式有哪些?”
孙悟空心中一乐:“这道题目怎么能难住我呢?”
于是高声说道:“大和尚,你可听仔细了!税率是应纳税额与税基之间的比例。税率乘以税基就是应纳税额,没有税率,则无法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无法确定税收债务,因此,税率是税收要素之一。税率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深度。在征税对象既定的情况下,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轻重,反映了国家和各个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同时也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因此,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是衡量纳税人税收负担是否适当的标志。税率的确定应当考虑保护人民基本财产权、人民经济活动的自由和人格发展的自由,侵犯以上人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之税率是不符合现代法治国理念的违宪税率。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基本形式。比例税率包括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根据纳税人名义上所负担的税率和实际上所负担的税率的不同,税率可以分为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名义税率是指纳税人在名义上所负担的税率。一般来讲,名义税率就是税法所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指纳税人实际所负担的税率,即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与其征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实际税率是衡量纳税人实际税负轻重的主要标志。区分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对于确定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水平,建立完备的税收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佛祖点点头,说:“回答得不错,你能具体说明一下什么是比例税率、什么是累进税率、什么是定额税率吗?”
悟空说:“这个难不倒我。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不管数额大小,均适用同一比例的税率。比例税率一般适用于对流转额的征税。比例税率的特点是对于具备同一征税对象的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相等的。比例税率也具有计算简便的特点,符合税收效率原则。比例税率又可以分为三类:①单一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都适用相同比例的税率。②差别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比例的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一般包括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三种。③幅度比例税率,即税法只规定一个具有上下限的幅度税率,具体税率授权地方政权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该幅度内予以确定。
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相应逐级递增的税率。具体而言,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个等级并相应设置每一等级的税率。累进税率一般适用于对财产税和所得税。累进税率按照累进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照与之相对应的最高等级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按其数额由小到大分解为若干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征税对象分别适用该等级相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为,每个等级的征税对象与该等级适用的税率相乘,得出该等级的应纳税额,然后将各等级应纳税额相加,即为该征税对象的应纳税额。全率累进税率,是指按照一定的相对量(比率)制定分级全率累进表,计税时按征税对象相对量确定适用税率,全部征税对象与适用税率的乘积,就是应纳税额。超率累进税率,是指对全部征税对象,按税率表规定的相对量级距,划分为若干段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各段应纳税额的总和就是全部征税对象的应纳税额。超倍累进税率,是指以征税对象的数额相对于计税基础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按照超倍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超倍累进税率实际是超率累进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
定额税率又称为固定税率,是指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计算简便,适宜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如车船使用税、盐税等。定额税率一般包括单一定额税率、差别定额税率和幅度定额税率三种形式。单一定额税率是指对所有的征税对象统一适用一个税率的定额税率。差别定额税率是指对不同的征税对象适用不同税率的一种定额税率。差别定额税率包括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和分类分级差别定额税率。幅度定额税率,是指对征税对象所适用的税率规定一定的幅度,具体适用税率授权地方政权机关予以确定的一种定额税率。”
佛祖点点头,说:“第一关算你过去!第二道题,你能否概括一下天廷目前税法的体系?”
悟空心里想:“这个和尚真会赖账,这一会儿都已经问了不下三个问题,还说只算我过第一关。不过,量他也没什么能难住我的问题,就随他问吧,顺便也可以向天廷展示一下我齐天大圣的学识。”于是说:“这个也不难。从大的方面,目前天廷的税法可以划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责任法和税收救济法。在税收实体法方面,可以划分为商品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和行为税法。商品税法可以分为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和关税法。所得税法可以分为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农业税法等。财产税法可以分为土地税法、资源税法、房产税法、契税法以及车船税法。行为税法可以分为印花税法、筵席税法以及屠宰税法。另外还有多如牛毛的小税法,这个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否则,玉帝又要怪我揭露天廷税法的弊端了。”
佛祖说:“你这猴头,省略就省略,何必要揭玉帝的短呢?这道题就算你过吧。第三道题是个能力题,听说你的筋斗云打得远,我却不信。如果你一个筋斗能够翻出我的手掌,就算你赢,否则,就算你输。你看如何?”
孙悟空心想:“这老头是不是脑筋有点问题,让我老孙在他的手掌中翻跟斗,这不是瞧不起我老孙吗?”但转而又一想:“管他呢,先翻过去再说。”
于是,孙悟空说:“好!你可要守信用,我已经过了两道关,如果再过了这道关,玉帝的宝座可就轮到我坐了!”
佛祖道:“你放心翻吧,我决不食言。”
于是孙悟空跳上如来佛祖的手掌心,一个筋斗翻到了天边。看见天边有五根柱子,由于担心佛祖耍赖,便在其中一根柱子上留了言:“税法硕士齐天大圣孙悟空到此一游。”然后又翻了回来,对佛祖说:“我已经到天边了,不信我们过去看看。”
佛祖大笑:“你还没有翻出我的手掌心呢,你回头看看你在我手指上留的言。”
悟空回头一看,果然看见佛祖手指上有“税法硕士齐天大圣孙悟空到此一游”一行字,心中纳闷:“这几个字怎么会跑到他的手指上去?”
正在悟空纳闷之时,佛祖翻转了手掌,变作五行山,将孙悟空压在了山下。孙悟空知道自己上了当,拼命挣扎,眼看就要把五行山推翻,佛祖又在山顶上张贴了一张写有“唵、嘛、呢、叭、咪、吽”六个金字的帖子,将孙悟空老老实实地压在五行山下。
孙悟空在五行山下一压就是五百年。孙悟空闲着没事,便将自己平生所学一一温习,竟然进一步领悟了税法的真谛。孙悟空在五百年间将自己对于税法和武艺温习的心得都记载在了周围的石头上。最值得自己骄傲的是刻在左边石头和右边石头上的两篇心得。
刻在左边石头上的文章标题为《规则必须在游戏开始之前确定》,讲得是如何制定公正合理的税法,特别针对玉帝经常突然开征一些临时税收,弄得民不聊生。其全文如下:
税收是维持人类社会存在的经济基础,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税收存在的必然性并不等于无论怎样征税都是正当的。人们愿意缴纳公正的税收,而不愿意缴纳不公正的税收。那么,什么样的税收是公正的?怎样征收公正的税收呢?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艰深的问题,日常生活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游戏,如体育比赛、扑克牌、象棋、赌博等,参与游戏的人有输有赢,但是只要大家是按照游戏的规则来进行的,大家都认为游戏是公正的。为什么输的人也认为游戏是公正的呢?因为游戏是按照大家事先同意的规则来进行的,在游戏的过程中,大家都没有违反规则。如果游戏规则不是参与者事先同意的,或者在游戏过程中临时更改了比赛规则,或者有人在游戏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无论是输的人,还是赢的人,都会认为这场游戏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见,公正就是按照参与者事先同意的规则进行游戏。为什么要参与者的同意呢?因为只有自己同意的规则,自己才认为是公正的,你之所以愿意购买彩票,就是因为你觉得这种游戏是公正的,否则你就可以选择不购买彩票,而把钱用在其他地方。为什么要事先同意规则而不是在游戏进行过程中制定规则呢?因为在游戏开始之前,任何人都无法准确预料自己在游戏中所处的位置,因此,任何人都无法通过制定某一特殊规则为自己谋私利,因而就可以制定出所有人同意的公正的规则。比如一个简单的掷硬币的赌博游戏,我们既可以规定正面朝上的赢钱,也可以规定反面朝上的赢钱,这两个规则都是公正的,但是我们无法规定一个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规则,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掷出正面还是反面。如果在游戏进行过程中制定规则,由于游戏已经进行,参与者已经在游戏中取得了一定的位置,他们就可以规定为自己谋私利的规则,比如,如果已经进行了一场掷硬币的赌博游戏,一个人获得了正面,这时,他一定会同意制定一个正面朝上赢钱的规则,而对家则不同意制定这样一个规则,这样,就无法达到一个大家一致同意的规则,也就无法开展游戏了。日常生活中,我们打赌之前,总要事先确定打赌输赢的规则,就是这个道理。
具体到纳税也是如此,大家都知道必须纳税,否则大家就不可能组成社会,对大家都没有好处,但如何公正地征税?就需要大家在征税之前制定一个游戏的规则。这个规则需要大家一致同意,而且要在大家不知道自己将来的生活状况的前提下制定,否则,富人就会主张穷人多纳税,而穷人就会主张富人多纳税。这样一个游戏规则就是税收宪法,也就是在宪法中规定征税的基本规则。现代宪法中基本都具有这样一个征税规则,即征税必须征得代表人民利益的议会的同意,也就是必须根据议会通过的法律才能征税,否则,征税就是违反游戏规则的不公正的行为。
看看我国开征的20多种税,通过法律开征的只有3个。难怪普通老百姓对于税法的意识这么淡薄,也难怪老百姓对于税收的公正性评价这么低。因为这些税的征收没有经过人民的同意,没有遵守最初的游戏规则。当然,我国宪法中尚没有明确的征税必须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则,但是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都希望国家征税能够征得我们的同意,都希望国家按照我们事先同意的游戏规则来征税。
刻在右边石头上的文章题目为《美国政府关门七天》,讲的是财政支出必须经过人民同意,否则,不予开支,针对的主要是蟠桃宴以及太上老君等利用财政资金吃喝玩乐。其全文如下:
1995年11月,美国国会与白宫在“平衡预算”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国会迟迟不批准政府预算,致使政府的所有行政机构,除了实在关不得的少数机构之外,其余一律由于没有经费、没有工资而关门了。当时正值圣诞节,克林顿总统十分狼狈地自己掏钱付电费,才使得首都华盛顿著名的“第一圣诞树”的彩灯没有熄灭。这一僵局整整持续了七天。
政府会关门?对于中国人来讲,这像天方夜谭一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美国,政府所有的开支都必须经过国会的批准,国会不批准,政府无法获得一分钱的拨款。因此,如果政府的预算在国会通不过,那么,政府就无法获得财政拨款,在没有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政府也只好关门。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财政部官员到美国访问,美国财政部长宴请我国的官员,席间,美国财长说:“今天宴请的费用中,菜钱和饭钱国会批了,但是,酒水钱没有批,因此,这笔钱是由我个人掏腰包的。”
国会不批钱,政府要关门,国会不批钱,部长要自己掏腰包。这充分展示了西方民主所强调的主权在民,纳税人享有财政支出监督权的理念。政府的钱都是来自纳税人的,纳税人是这些钱的真正主人,政府花钱必须按照纳税人的意志,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纳税人的意志如何体现?那就是通过代表纳税人利益的议会来体现。在我国就是通过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来体现。政府花钱要事先拟定预算,由议会批准,批准以后才能花钱,这被称为预算法定原则。议会通过控制政府的钱袋子,从而间接控制政府的行为。因为在现代社会,没有钱,政府办不了任何事情,只能关门。议会对政府花钱的控制充分体现了纳税人是国家的主人,政府要为纳税人服务。
我国也有《预算法》,也规定了预算法定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还远没有实现预算法定原则。政府收支还有较大一笔资金没有纳入预算的范围,这笔资金无法得到人大的控制。我国预算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但是全国人大开会却要等到3月份,这样,在预算被批准之前,政府已经事先花了一个季度的钱,这显然不利于人大对政府开支的控制。我国预算编制普遍比较粗糙,绝大多数人大代表根本看不懂,而且审议预算的时间又相当短,因此,政府预算在人大的审议往往就是一个走过场,从来没有听过人大对政府的预算提出什么异议,更不用说不通过了。预算批准以后,政府开支的随意性也比较大,预算根本约束不了政府的开支。我们的一个部长大笔一挥,几个亿的资金可能就花出去了,怎么可能出现部长招待国家的客人还要自己掏腰包的事情呢?
我们讲“三个代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实际就是代表广大纳税人的利益。如何代表他们的利益?让他们能够在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中享有发言权,让他们能够对政府的收入和开支享有监督权,还有什么比这些更能代表他们的利益呢?如果广大纳税人真能够享有这些权利,如果代表广大纳税人利益的人大能够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何愁政府不为广大纳税人服务?
如果有一天我们的政府也因为人大不批钱而关门,如果有一天我们的部长大人也因为人大不批钱而自己掏腰包,那么,我们的人大就真正起到了监督政府花钱的作用,我们广大纳税人的财政支出监督权就真正落到了实处,我们广大纳税人就真正成为了国家的主人!
欲知孙悟空还要在五行山下压多久,谁会来解救孙悟空,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48
标题:
第九回 唐僧讲法西天取经 孙悟空拜师出五行山
上回说到孙悟空因为不愿意为太上老君干违反税法的事情,被太上老君投入八卦炉中,经过八卦炉的锻炼,孙悟空反而更有本领了,大闹天宫以后,如来佛祖前来降妖。因孙悟空没有翻出如来佛祖的手掌心而被压在五行山下,在被压五行山的五百年间,孙悟空温习了税法和武艺,写出了很多文章,均刻在五行山上。
话说当日,观音菩萨路过五行山,特到山下看望孙悟空。
孙悟空看见观音菩萨,如见了救星,忙求菩萨说:“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你行行好,救我出去吧。”
观音菩萨说:“救你的人不是我,东土大唐会有一位僧人前来救你。”说完便不见了。
观音菩萨变作一个年老的和尚,来到了长安。听说当日正好有一位高僧开坛讲法,观音菩萨便去观看。
只见一位高僧端坐在高台之上,周围是听讲的和尚,下面还站着皇帝以及文武大臣上百人。
高僧今天主讲的题目是《拔鹅毛而又不让鹅叫的艺术》,也就是国家征税的艺术。高僧嘹亮的声音从高台之上缓缓传下来:
无论税收是什么,从形式上看,它总是把你口袋里的钱拿走,这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总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在没有强制措施保障的情况下,也很少有人会主动将钱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但国家一刻也离不开税收,国家强烈地希望征收到越来越多的税收。为了更多地征税却不引起纳税人的反对,国家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案和对策,有人将其形象地称为“拔鹅毛而又不让鹅叫的艺术”。
国家有哪些拔鹅毛的“艺术”呢?首先要提到的就是间接税。间接税是和直接税相对而言的,这是对税收的最重要的分类之一。如果国家向你征税,而且这笔税款最终也是由你来承担的,这种税就是直接税,如所得税、财产税;如果国家向你征税,但是这笔税款最终是由别人来承担的,和你没有什么关系,这种税就是间接税,比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间接税主要是向企业征收,但企业实际上并不负担这些税款,而是将它们转移到商品的价格中去,这样,当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时候,实际上就负担了这笔税款。这一方法是非常高明的,国家向企业征税,但企业并不负担这笔税款,因此,企业的反抗情绪是很低的,国家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顺利征收到很多税。很多国家最初都是主要依靠间接税来获得财政收入的,我国以及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目前仍然主要依靠间接税来获取财政收入。
其次就是价内税。间接税虽然是由企业缴纳的,但最终是由消费者承担的,消费者仍然会有反抗情绪,为减轻消费者的反抗情绪,国家将税款放在商品的价格中,也就是当你到市场购买商品时,你看到的只有一个价格,这样,你就以为这就是商品的真实价格,但实际上,生产这些商品的企业所缴纳的税款都包含在这个价格中了,由于税款和价格没有分别标出,消费者就误认为他本身没有纳税。这样,消费者的抵抗情绪就很小了,甚至没有了。我国以及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均实行价内税,因此,普通老百姓虽然天天纳税,却不知道自己在纳税。
另外一种比较重要的方法就是源泉扣缴的征税方法。简单说,就是当你拿到工资或者相应的其他所得时,你应当缴纳的税款已经被人家给事先扣下了。这样,你仿佛就认为自己没有纳税。即使你知道自己已经纳税了,但是和国家先把钱给你,然后再从你口袋里把钱拿走相比,你的反抗情绪一定会大大降低。因为当人们拿到钱时,一般都会很高兴,扣了一点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一旦把钱给你,你就认为这是属于你自己的私人财产了,如果谁再想从你口袋里把钱拿走,不给你相对应的好处(如出售商品给你),你是不会同意的,何况是国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把你的钱拿走呢?
纳税人是一只肥鹅,国家在想方设法从我们身上拔鹅毛,但还不想让我们知道,更不想让我们感到疼痛,这些方法很多,上述只是三种最主要、最常见的方法。当我们理解了这些方法的时候,你会更加懂得我们为国家做出了多少贡献,我们在什么时候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作为一只鹅,我们每个纳税人都应该知道国家是如何从我们身上拔毛的,国家从我们身上到底拔了多少毛。
高僧的讲座赢得了阵阵喝彩,观音菩萨变化的高僧也高声喝彩,并高声吆喝:“旷世奇宝的袈裟和锡杖,识宝者,分文不取,不识宝者,千金不卖。”
皇帝看见这位高僧气宇不凡,便请他到皇宫中一坐。观音菩萨变化的高僧向皇帝讲述了袈裟和锡杖的神奇之处,并出价七千两。左右大臣窃窃私语:“怎么这么贵啊?”皇帝二话没说,就传唐僧前来试穿袈裟。
唐僧穿了这件袈裟真是光芒四射,令人眼花缭乱。左右大臣纷纷称赞。
皇帝说:“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无论多贵,我也要买下来送给唐僧,念佛讲法,推动我国的税收法治建设。”
听皇帝这么一说,观音菩萨变化的高僧说:“我有言在先,识宝者,分文不取,现在看来,皇帝和唐僧都是识宝者,因此,这件袈裟我分文不取,送与这位唐僧。”
皇帝和唐僧连连道谢。
观音菩萨变化的高僧问唐僧:“你刚才所讲的属于基本的税法知识和理念,更高深的税法知识和理念,你能讲解吗?”
唐僧回答说:“我们大唐税法目前的研究现状就是如此,没有更深的研究成果了。”
高僧说:“人间还有更加高深的税法知识和理念。如果你能学得这些知识和理念,大唐定会兴旺发达,人们也会安居乐业。”
皇帝问道:“请问这些高深的税法知识和理念到哪里能找到?”
高僧说:“到西方大雷音寺。”
皇帝问唐僧:“你可愿意前去学习?”
唐僧回答说:“贫僧愿意去学习。”
高僧补充说:“西方大雷音寺离这里有十万八千里,路上有无数妖魔鬼怪,恐怕你有去无回。”
唐僧郑重地说:“无论有多么艰险,我一定要取回真经,否则誓不回头!”
皇帝见唐僧如此坚决,非常感动,拉着唐僧的手说:“既然你愿意为天下苍生舍身去取真经,我就与你拜为兄弟。”
高僧满意地点点头,变回观音菩萨,腾云驾雾而去。
皇帝和众大臣看到观音菩萨都慌忙跑到殿外,目送观音菩萨。
皇帝赠给唐僧一个名字,叫“唐三藏”,因为唐僧要取的正是三藏经书,送给唐僧一匹好马,制作了通关印碟和免税证明,并亲自送唐僧上路。
唐僧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关卡,每到一个关卡都会遇到收税的官员。各地所收取的税收名目繁多,例如,通关税、入境税、出境税、道路修筑税、马匹税等等。幸亏唐僧有皇帝亲自颁发的通关印碟和免税证明,才免除了这些繁重的税收。
唐僧在路上一边走,一边想:“大唐国家内部竟然有这么多关卡和地方税收,如果我要运送一批货物到国外或者到边远地区,这一路上要交多少税啊!这样怎么能促进国内贸易和商业的发展呢?更别说国际贸易了。我说为什么在长安就很难买到东方沿海地区的海产品,也很难买到南方盛产的水果,原来是关卡和地方税在作怪。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国内商业贸易一定无法获得发展,没有商业贸易的发展,各地的关卡收什么税啊?因此,如果要繁荣大唐的国内贸易,就必须砍掉这些地方的关卡和部分地方税,有些税收可以由国家统一征收。这样,就不会影响国内贸易的发展了。”
想到这里,唐僧连夜将自己的设想写了一个奏折,上报给皇帝。皇帝看了以后非常高兴,自言自语地说:“玉弟现在还没有到西方就想到这么好的方案,如果到西方取回了真经,那不更是如虎添翼吗?看来我没有选错人啊。”
皇帝立即派人研究具体方案,并即刻下令各地各卡一律取消,由国家统一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各地财政收入的空缺由中央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予以弥补。
不出一年,国内贸易繁荣,长安成了国内和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国家每年的税收成倍的增长,大大超过了以往各地征收关税的总和,地方所得到的转移支付款也大大超过自己征税的收入,当然是喜不自胜啦。
唐僧过了两界山,就出了大唐的国界,来到了五行山下。自从观音菩萨告诉孙悟空有一位唐僧从这里经过可以救他,孙悟空就每天盯着五行山脚下的路。这天突然听见了唐僧的马蹄声,于是欣喜若狂地高呼:“师傅!师傅!”
唐僧听见有人呼喊,便循着声音来到了孙悟空身边。孙悟空大喜,说:“师傅,你终于来救我了。”
唐僧看见这个猴子能说人话,也很好奇,便问:“你为什么叫我师傅?你怎么知道我可以救你?”
孙悟空说:“我是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前几日,观音菩萨指点我一条出路,那就是拜你为师,护送你到西天取经。”
唐僧问:“你知道我到西天取的是什么经吗?”
孙悟空说:“知道,高深的税法知识和理念。我其实也是学税法出身的,不瞒您说,我还是个税法硕士呢。您看,我在这五百年间写了很多税法方面的心得,您可以看一看。”
唐僧看见孙悟空周围的石头上密密麻麻都是字,便挑选几篇看了一下,感觉孙悟空的税法造诣的确很高,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自己了。其中有一篇文章,题目很俏皮,叫做《都给你,这下该满意了吧》,文章也写得不错。其全文如下:
一个做生意的,要死了。临终,他交代朋友说:“比尔,你保证,我死后,你一定要把我的尸体火化。”
“之后,你想我怎么处理你的骨灰?”朋友问。
“用个信封装上,寄给税务局。信封上写:好了,我的一切都给你,这下满意了?”
这是一个关于税法的笑话,讲得是人们对于税务局也就是对于国家征税的厌恶与戏弄。前面我们曾说过纳税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两件事情之一,也从一个侧面反应了这个笑话所揭示的问题。但是这里反应的主要问题在于国家征税应当取之有度,否则就会导致纳税人的不满与反对。
税收是人们为公共产品所支付的价格,但是,人们必须在满足一些基本的生活需要的基础之上才愿意购买公共产品,也就是说,才愿意纳税。如果一个人连饭都吃不饱,他怎么会愿意购买公共设施、基础教育、法律秩序等公共产品呢?即使公共安全、国防安全他可能都不愿意购买,因为在乱世之中,他还有可能浑水摸鱼填饱肚皮。由此在税法上确立了一个基本生活费不纳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国家征税不能触及纳税人为了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那笔所得或者财产。从宪法以及世界公约所确立的基本人权也可以推导出基本生活费不纳税的原则。
这一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所得税法和财产税法上。就个人所得税法而言,国家必须规定一定数额以下的所得不纳税,因为这笔所得是维持纳税人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月工资薪金所得在800元以下的部分不纳税就是出于这种考虑。但是,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所得到底是多少,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代应该有不同的标准。就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800元的扣除额而言,就显得不是那么科学。这一标准是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那时全国拿工资的人能够超过800元的寥寥无几,但是,四分之一世纪以后的今天,月工资超过800元的比比皆是。在有些高消费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等,每月800元的工资已经很难维持基本生活了,因此,在今天看来,800元的扣除标准就显得太低了,在很多地区已经触及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了。而且这一标准没有考虑家庭中老人和小孩的数量,也没有考虑下岗工人家庭的现实困难,致使只有一个劳动力在外面挣钱却有四口人在家里等吃的家庭,在吃不饱饭的情况下可能还要纳税。
关于遗产税的问题在我国也讨论了很长时间,有些老百姓感到自己将来的可怜的遗产也要纳税,不免对开征遗产税的呼声深恶痛绝。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老百姓对于基本生活费不纳税原则的渴望,同时也说明了老百姓对于遗产税的误解。遗产税是一种财产税,也是直接税,同样应当遵守基本生活费不纳税原则。必须给下一代的成长以及配偶晚年的生活留下足够的生活费,因此,遗产税的扣除额一般都是非常高的,能够有幸被征收遗产税的人是极少数的,因此遗产税也被称为富人税。就我国而言,遗产税的扣除额至少在200万到300万之间甚至更高,因此,作为普通老百姓,完全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征收遗产税,可以放心大胆地支持开征遗产税。
古人云:苛政猛于虎。说的就是苛捐杂税的危害,国家征税必须取之有度,否则,纳税人不仅仅可以说一句调侃的话:“都给你,这下该满意了吧?”而且可以揭竿而起,推翻**,建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新型国家。
“师傅,先救我出来吧。”孙悟空的一句话将唐僧从文章中拉回来。
唐僧笑了笑说:“你这个徒弟,我收定了,你在税法方面很有造诣啊。我只顾看你的文章了,都忘了先把你救出来。不过,我手无缚鸡之力,怎么救你出来呢?”
孙悟空说:“不用您出力,您只需到山上回答三个问题,把那张帖子揭下来,我自己就可以出来了。”
唐僧爬到山上,看到上面贴了一个帖子。帖子上除了“唵、嘛、呢、叭、咪、吽”六个子以外,还有三个小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唐僧曾经撰写过《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与案例分析》一书,可谓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专家,因此,对于这个问题,连想也不用想,张口就回答:“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的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是各国普遍开征的一种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规定的纳税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类;在征税范围方面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对十一个税目征收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照不同的税目分别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第二个问题是: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制模式?
唐僧略微想了一想,回答说:“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式而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的类型化的划分,一般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也称为混合所得税制。”
第三个问题:什么是应税所得?
唐僧想了一会,回答道:“应税所得是应当纳税的所得,是自然人在一定期间内对劳动、经营、投资或将财产、权利提供给他人使用而获得的连续性收入中,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一般情况下是自然人在特定时间(通常为一年)所具有的合法来源性质的连续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纯所得。各国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通常分为经营所得、财产所得、劳动所得、投资所得和其他所得五类。”
回答完三个问题,那个帖子自动飞走了。唐僧走下山来,只听得“轰隆”一声巨响,孙悟空从五行山下飞了出来。
从此孙悟空护送着唐僧去西天取经,欲知孙悟空和唐僧在路途中会遇到什么灾难,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49
标题:
第十回 五行山农业税改革 小龙马护送唐僧西行
上回说到,唐僧被观音菩萨选为西天取经之人,唐僧在西去的路上发现国内关税和地方税的弊端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皇帝采纳的唐僧建议以后,国内贸易有了很大发展。唐僧在五行山遇见孙悟空,发现孙悟空在税法方面很有造诣,决定收孙悟空为徒。唐僧在正确回答了三个问题以后,顺利将孙悟空从五行山下解救出来。
话说孙悟空护送唐僧来到五行山下的一户农家,准备晚上在这里投宿。这户人家只有祖孙两人,靠耕种五行山下的土地为生。祖孙俩很热情地招待了唐僧与孙悟空。
当天晚上,孙悟空正与唐僧在灯下切磋税法问题。突然听见外面有吵闹声,便出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来是当地税务局派人前来征税。这户人家没有钱来纳税,所剩余粮也不多,征税人员非常不满意,一定要拿家具和小孩作为抵押,什么时候交清税款,什么时候归还家具和小孩。老爷爷就这一个命根子,怎舍得让他们把孙子带走?因此双方才发生争执。
孙悟空大喝一声:“住手!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行扣留人质。你们还有没有王法?”
领头的征税官看了孙悟空一眼,问:“你是干什么的?胆敢阻挠执法?小心我治你个非法抗税罪!”
唐僧怕孙悟空动粗,便过来劝阻:“阿弥陀佛。这位官人,请问如何半夜三更前来征税?”
征税官见唐僧比较知书达理,这才将说话的口气放缓和了,说:“这里离官府路途遥远,我们早上出发,到这时候才赶到这里,所以这么晚前来征税。”
唐僧又问:“请问官人,你们征收的是什么税啊?”
“农业税。”征税官答道。
“税率是多少?”唐僧问。
“农业产量的20%。”征税官答道。
“今年这位老农收成不好,由于五行山多灾多难,导致这位老农今年颗粒无收。按照税法规定,没有收成就不应该纳税,你们先在这里安息一晚,明天就请回吧。”唐僧接着说。
“什么?让我们空手回去?这不可能!我不管你有没有收成,反正我就按一亩地100斤粮食计算,你家一共有10亩地,一共可以收获1000斤粮食,按照20%的税率就是200斤粮食。不给粮食,就要拿家具和孩子做抵押。”征税官根本不理会唐僧的建议。
唐僧问:“你们应该按照实际亩产量来征税,怎么能够不问青红皂白就一概征收这么多税呢?这不就把农业税变**头税了吗?”
征税官一把将唐僧推开:“我不管什么人头税不人头税,你少在这里插嘴,赶紧把税给我交了。”
孙悟空见征税官对唐僧动粗,举起金箍棒就要打,被唐僧及时阻止。
征税官见孙悟空要打人,更神气了:“好啊!反了你们,难道你们想暴力抗税吗?”
唐僧忙赔不是:“大人请息怒,我这徒儿生性暴躁,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不过,既然这位老人家实在是因为家里受了灾难而没有粮食可以交税,你就给他一次减免税吧。”
“我给他减免税?谁给我减免啊?完不成任务,我这个月的工资就没了。”征税官不依不饶地说。
“那您看能否给这位老人留一个期限,缓交粮食,等来年收成好时,把今年的税款一并交了,您看这样可以吧?”
“少罗嗦!你们到底是交还是不交吧?”征税官已经厌烦了和唐僧的谈话,直截了当地问。
“我们的确是没有粮食交税啊,不信,你们就搜吧。”老人家回答。
征税官一脚就把老人家踢到地上:“少来这一套,没有粮食就把小孩带走!”
唐僧连忙扶起老人家,厉声说道:“你们没有权力扣留人质!这是违法的。纳税人拥有人身自由权,即使不纳税,你们也无权把人带走。你们顶多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扣留财产或者冻结他们在银行的存款。”
“少废话!我说怎样就怎样!老子就是法律!”征税官边说边抬起脚准备也给唐僧一脚。
孙悟空说时迟那时快,一个箭步走上去,一抬手,握住了征税官的脚,说:“以后不要动不动就伸出你的臭脚,否则,小心我把它废了!”说完,轻轻一抬手,那征税官就飞了出去。
与征税官同行的还有两位副官,一见孙悟空动手打人,就朝孙悟空扑了上来,孙悟空一手一个就将他们推了出去。
三个人爬起来,举起了大刀,朝孙悟空的头上砍了过来。
唐僧大喊一声:“悟空小心!”
唐僧话音未落,那刀已经落到孙悟空的头上了。哪知孙悟空的头像金刚一般结实,三把钢刀纷纷卷了刀刃。孙悟空一手抓住一个,一抬手,两个人就飞了出去,跌在几十米远的石头上,死了。
那征税官一看自己的两个副官死了,慌忙之间抢了唐僧的马匹逃命去了。
孙悟空追到半路,发现一道金光闪过,白马不见了,征税官落荒而逃。孙悟空沿着金光追去,不想那金光逃到一个江边便不见了。孙悟空急忙赶回来和唐僧商量对策。
这时,唐僧和祖孙俩已经坐在一起讨论农业税问题了。
老人家说:“这日子可真没法活了。农业税太重,每年的收成还不够交税呢。”
唐僧问:“这里的农业税主要有哪些弊端呢?”
老人家想了想,回答说:“弊端太多了。一是税率太重,达到20%。二是计税依据不科学,税法规定按照实际收入来计算纳税,但是实际执行中,都是按照每亩的应纳税产量来计算的。这个应税亩产量的确定非常离谱,比如,我们这里的实际亩产量不到50斤,他们却一定要按照100斤来计算。因此,名义税率虽然只有20%,但实际税率已经达到50%。三是减免税不能落到实处,税法虽然规定遇到天灾人祸,可以申请减免税,但是由于征税机关每年都有收税任务要完成,完不成任务的,局长要免职,收税人员的工资要降低,奖金更不用想了。因此,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遇到天灾人祸呢,你家有几亩地,就要缴纳多少粮食,否则,就像今天一样,抓人、拉东西,很多人因为怕交不起税,便废弃了很多土地。四是征收成本太高。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偏远地区,税务局的人到我们这里就需要走一天的路,这其中需要吃掉10斤干粮,回去的话,也需要吃掉10斤干粮,还需要雇佣一匹马来托运粮食,大约需要消耗10斤粮食。三个收税人员的两天工资大约为120斤粮食。这样计算下来,为了征收我这里的200斤粮食的税,他们就需要花费150斤粮食。如果再遇上大雨,恐怕还要自己赔本呢。你们说,征收这样的税值得吗?”
唐僧听完老人家的分析,点了点头,说:“你们这里的农业税问题的确很多。”
这时孙悟空也提出了问题:“我听了半天,感觉这里农业税的性质也很难确定啊!”
唐僧说:“的确如此,税收学和税法学一般以征税对象为标准,把税收划分为商品税(也称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但如果以这些标准来衡量农业税,恐怕农业税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种,但又和其中的某些税种非常类似。比如,当地一般税收学和税法学理论均把农业税归入所得税之中,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里的农业税和一般所界定的所得税还是有很大差别的,所得税一般是对纯所得或净所得征税,也就是说要进行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扣除,而这里的农业税并没有进行这些扣除,因此,它更象是一种商品税。但与一般所界定的商品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相比,农业税与商品税也是有很大差别的,商品税一般仅对在市场中流动的商品予以征税,而农业税则不分农产品是否进入流通领域而一概征税,实际上对农民维持基本生活的粮食也予以征税。从农民对土地不享有所有权只享有使用权的角度来看,农业税又类似于行为税,即对农民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征税,但农业税与一般所界定的行为税如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也是有很大区别的,行为税只是对某些特定的、个别行为予以征税,而农业税则是对绝大多数人(当地目前农业人口占到70%以上)的绝大多数行为(农业生产)进行征税,已经超出了特定、个别行为的一般范围。如果再加上农业特产税,那么,农业税的性质就更说不清了。由此可见,你们这里的农业税是一种非常不规范的税种。”
“难道你们就没有提议免除农业税?”孙悟空问。
老人家说:“也曾提议过,邻近的国家也曾实践过免除农业税。但是,由于当时免除农业税是政府的做法,《农业税法》并没有予以废止,于是引来很多学者非议废除农业税的合法性问题。”
孙悟空说:“当时这个国家废除农业税的情况是怎样的?”
老人家便一五一十地将当时的具体情况向孙悟空说明了。
孙悟空说:“我可以论证其废除农业税的合法性。”
老人家说:“如果这样就更好了,一方面,困扰邻国过年的难题可以解决了,另一方面,也给我国废除农业税作了一个很好的宣传。即使议会还没有废除农业税法,我们也可以先废除农业税。”
唐僧和孙悟空回到自己的屋里以后,唐僧说:“你这个猴子就喜欢逞强,明明是不合法的,你却偏要论证其合法性。我看你怎么论证?”
孙悟空笑了笑:“师傅请放心,我明天就把论证稿拿出来让您过目。您先去睡吧。”
话说当日,孙悟空一夜没睡,一直在思考这一问题,等到快天亮的时候,孙悟空终于想通了,于是奋笔疾书,一篇题为《取消农业税的合法性基础》的论文出炉了,全文如下:
自2004年3月温总理总理宣布5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以后,各省相继宣布取消农业税,截至2005年2月底,中国大陆31个省、市、区已经有26个宣布取消农业税,有的省还宣称“自费”提前取消农业税。温总理总理在2005年3月5日召开的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宣布:“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农业税的取消让中国的农村欢欣鼓舞,在整个中国几乎取得了众口一词的好评。但是在法学界,众多专家学者对取消农业税提出了一个严重的质疑:这一政策合法吗?
很多学者将农业税的取消视为当今中国最典型的实质正义和程序不正义的政策。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的一切基本政策都应当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国**所一贯提倡的基本准则,因此,如果这样一个使整个中国,甚至世界部分国家所关注的重大政策缺乏合法性基础的话,我们就不得不深思取消农业税是否会得不偿失?
我认为取消农业税是具有合法性基础的,虽然它的基础不是那么明显。我国农业税领域的基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虽然名字叫“条例”,但它并不是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而是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6次会议通过的法律。在我国税法领域目前仍然以行政法规占主导地位的今天,农业税早在1958年就实现了“法定”不能不说是一大特例。但也正是这部法律成了今天农业税改革的最大障碍,也正是这部法律成了众多专家学者质疑农业税改革合法性的依据。
我们必须承认,《农业税条例》是至今仍然合法有效的法律,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任何机关可以修改和废除《农业税条例》,这是基本的法治原则。但是在形式法治国转向实质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必须透过表面的形式看清内部的实质,否则可能进入毫无疑义的文字游戏之中。因为任何法律规范,甚至宪法,都有可能通过其他的形式予以修改甚至废除,这一点不仅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如此,就是在法治发达的西方国家,也是如此。实行不成文宪法的英国,习惯可以修改和废止书面的和习惯的宪法并成为宪法惯例已经成为英国宪法发展的一大特色。实行成文宪法的美国,200多年过去了,原来的宪法条文基本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但是其中的很多规定在现实中早已不再有效(如选举制度),很多制度也已经突破了原有的规定,这也不是什么骇人听闻之事,也没有影响美国法治的水平以及宪法的权威。因此,看待中国目前的农业税改革合法性问题也不能仅仅盯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不能仅仅看是否有一个取消农业税或者废止《农业税条例》的法律通过,而应该将视野放得更宽一些,看一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甚至更高一层的全国人民有没有取消农业税的真实意思表示。
首先看全国人大的意思表示,取消农业税是作为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提出的,因此,必须从农村税费改革的合法性入手。从2000年起,我国在安徽等地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2年试点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地区农民负担平均减轻30%。对这项改革,温总理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了全面说明,并且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8日批准了这一报告,使得农村税费改革具备了合法性基础。取消农业税作为其中的一项措施,因此也可以认为获得了全国人大的认可。
其次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意思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在1984年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将工商税制的决定大权授予了国务院,直至今日,我国20多个税种中,也只有三部法律(包括《农业税条例》),占我国税收收入主体部分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以及企业所得税都是通过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开征的,农业税仅占我国税收收入的1%左右,为什么不能由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来开征或者减征呢?事实上,1983年国务院开征的农林特产税以及1994年国务院开征的农业特产税实质上都是农业税,因此,国务院早就在行使农业税的开征和减免权。而1984年以及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制定暂行规定或者条例,实际上是承认了国务院对农业税的开征和减免权。
第三,**治国的基本原则来看,增加人民负担的事项必须通过法律来规定,而减轻人民负担的事项却并不要求严格的法定。因此,取消农业税作为一项减轻全体农民负担的一项政策并不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律来规定。在其他税种领域也存在这种现象,如个人所得税领域和涉外企业所得税领域。
第四,从全国人民的意思表示来看,取消农业税是绝大多数人民的意愿,也是绝大多数学者的呼声。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04年2月8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党的决议虽然不能代替法律或者超越法律,但是,党的决议是全国人民意志的另一个表达方式,也是我国制定政策与法律的指导方针。1958年的农业税是在党的指导方针下制定的,现在的农业税改革同样应该在党的指导方针下进行。既然党的最高指导方针已经明确了逐步取消农业税的政策,那么,取消农业税就具备了合法性的基础。
综上所述,各省取消农业税的做法完全具备合法性基础,它不仅在实质上是正义的,在程序上也是正义的。中国的法治实践会证明这一点,世界其他国家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也会证明这一点。
孙悟空将文章拿给刚刚起床的唐僧看,唐僧看完后,笑了笑:“不愧是当年的齐天大圣,果然有两手,论证虽然不是那么充分,不过,已经提出了很多值得肯定的看法。我以前所持的取消农业税就是完全不合法的观点,现在也多少有所改变了。”
孙悟空说:“师傅过奖了。”
唐僧又说:“不过,有件事情我还真要责怪你,你怎么把我的宝马给弄丢了?”
孙悟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那匹马被妖怪给吃了,他躲在水里不出来,我也拿他没办法。”
唐僧说:“你不是说有降妖除怪的本领吗?马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孙悟空说:“我保证还你一匹好马。”
正说着,又听见外面响起了吵闹声。唐僧和孙悟空慌忙出来,原来昨天逃走的收税官回去报告税务局和当地政府这里发生了抗税事件。当地政府便派遣公安局的人全部武装前来镇压,祖孙俩已经被打伤,躺在地上呻吟。
孙悟空昨天就憋了一肚子气,今天看到税务局变本加厉,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便是一顿猛打。手到之处,不是死就是伤。唐僧见状,慌忙上前劝阻,怎奈孙悟空根本不听劝阻,将前来镇压的武警全部打死。
唐僧很是气愤,狠狠批评了孙悟空几句。孙悟空是一个自由散漫惯了的人,哪里能够忍受得了唐僧这样婆婆妈妈地唠叨啊。一气之下,弃唐僧而去,来到东海龙宫找东海龙王讨了杯酒喝,无意中竟然发现偷吃唐僧白马的妖怪是东海龙王的侄子、西海龙王的儿子小白龙。
观音菩萨见孙悟空不听管教,便传授紧箍咒给唐僧,给孙悟空戴上了金箍。小白龙曾犯下大罪,现在又偷吃了唐僧的白马,观音菩萨便指点小白龙拜唐僧为师,变作唐僧的白马,护送唐僧西天取经,这样,小白龙曾经犯下的大罪也就可以免了。小白龙非常感谢观音菩萨的指点,唐僧也很乐意收下这么好的徒弟,从此,唐僧便有了能够日行千里的白龙马。
欲知唐僧、孙悟空和白龙马三人以后还会遇到什么灾难,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49
标题:
第十一回 寺院免税惹出是非 唐僧师徒落难观音寺
上回说到,唐僧师徒来到五行山下的农户家里投宿,不想遇到征税官强行扣留人质,孙悟空将征税官打死,由此引来唐僧师徒对于当地农业税缺陷的探讨。孙悟空喜欢逞强,硬是对一个非法的减免农业税政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因孙悟空不服管教,被观音菩萨给戴上金箍。小白龙经观音菩萨指点,变成白龙马,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以洗清自己身上的罪过。
话说唐僧师徒继续往西行,来到一处观音寺,准备歇息一日。寺院的主持很热情地招待了他们,快到中午吃饭之时,寺院主持说:“来我们这里化缘和参观游览的人很多,本寺无法一一接待,因此,我们统一安排在寺院的餐厅中就餐,按照外面的市场价收费。”
本来孙悟空想与他们辩论一下,自己是西天取经的和尚,前来化缘,怎么能让自己掏钱到餐厅去吃饭呢?唐僧怕孙悟空招惹是非,就劝阻了他。
于是师徒二人来到了寺院的餐厅用餐,餐厅的老板、厨师和服务人员都是寺院里的和尚。里面用餐的人还真不少呢,看样子,大多是来烧香拜佛或者参观游览的。
唐僧不能吃荤,点了一个素菜,两碗面,师徒二人就吃了起来。吃完了,孙悟空吆喝服务员买单,并要求他们开张发票。
服务员说:“发票?我们这里没有发票。”
孙悟空质问道:“你们这是对外经营啊,怎么能没有发票呢?难道你们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服务员笑了,说:“施主有所不知,我们这里是远近闻名的寺院,税法规定对寺院收入免税,因此,我们没有发票,也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孙悟空心中想:“老孙是税法硕士,师傅是税法专家,还说我们‘有所不知’,我看是你们‘有所不知’才对。”于是对服务员说:“你们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税法规定寺院收入免税,指的是你们收取门票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寺院的土地免征土地税。税法并没有规定你们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也一概免税。因此,你们开设一个餐厅,而且对外营业,就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而且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收,如营业税、所得税、筵席税等等。”
服务员见孙悟空讲得头头是道,心想:“看来这次遇到专家了。”便笑了笑,说:“这个我可不懂,有问题,你去找我们总经理吧。”
孙悟空问:“你们总经理是谁?”
服务员回答说:“就是我们寺院的主持。”
于是唐僧和孙悟空来找主持,主持听了孙悟空的解释以后,说:“对于税法,我是门外汉。不过,我们历来都是这样经营的,从来也没有税务机关前来检查。”
“那么,你们也不进行纳税申报吗?”唐僧问。
主持回答说:“我们是免税单位,为什么还需要进行纳税申报呢?”
唐僧说:“免税单位和免税收入,同样需要进行纳税申报。这是纳税人所必须履行的一种税收程序义务。”
主持说:“施主看来是税法专家,请施主给老衲和我们的会计上一课吧。”
唐僧说:“出家之人以慈悲为怀,你们有难,我们当然不能袖手旁观。我就给你们讲一讲关于寺院所享受的税收待遇的一些基本知识吧。”
下面是唐僧讲座的主要内容:
我们按照税种的不同,分别来谈谈寺院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税收待遇。
先来谈城市房地产税。政务院1951年8月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政务院政财[1951]133号)第4条规定,清真寺、喇嘛庙本身使用之房地,免纳城市房地产税。财政部1986年9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对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进行了解释,它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并明确规定:“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根据上述规定,你们寺院的房产如果用来进行餐厅经营或者其他经营或者出租,都不能享受免纳城市房地产税的优惠政策,都要依法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国务院1986年9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5条规定,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因此,你们自用的房产可以免纳房产税,其他用于经营的房产,例如你们餐厅的房产就需要缴纳房产税。
接着谈一谈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7号)第6条规定,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1988年10月24日发布的《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规定:“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本寺院坐落在城镇地区,本寺院进行餐饮以及其他经营所占用的土地不属于免税土地,应当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下面谈一谈农业税。全国人大常委会1958年6月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有农业收入的企业、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和寺庙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农业税。国务院法制局于1958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问答》把“有农业收入的寺庙”解释为有农业收入的清真寺、喇嘛庙、僧寺、尼姑庵、道观以及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教会等。根据上述规定,本寺院在后山所种植的粮食,应当依法缴纳农业税。
下面谈一谈企业所得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寺院显然属于一种组织,因此,寺院应当属于这里所说的第六种情况。关于税收优惠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寺院收入的减免税,因此,寺院进行餐饮业的收入和门票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后谈一谈营业税。根据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餐厅属于餐饮业,收取门票属于旅游业,都应当缴纳营业税。根据本条例第6条的规定,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纳营业税。本寺院属于宗教场所,但是本寺院所收取的门票并不完全符合免税条件,因为,只有“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才属于免税收入,其他的一般性的门票收入,都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寺院只在很少的几个税种中享受免税的优惠待遇,而且有严格的限制,在绝大多数税种中都要和其他主体一样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寺院的餐厅经营收入和门票收入均不申报纳税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不仅应当补缴税款,而且要接受税务局机关的处罚。
寺院的主持一听说还要处罚,心里就慌了。忙对唐僧说:“中午招待不周,请二位多多原谅,晚上我单独招待二位。”
晚上,唐僧和孙悟空所受到的待遇显然不同了,除了佛家不能吃的荤菜以外,各种美味佳肴几乎都齐全了。孙悟空一看晚餐这么丰盛就乐了,说:“主持如果早这样,我们怎么还会对你们的税收问题挑三拣四呢?”
主持忙说:“大圣说的是,中午是怠慢了。都是下面的人没有安排好,回去我好好教训他们。听说大圣和税务局的人很熟,请大圣对我们这里的税收问题多多担待点,不要把我们的问题捅到税务局那边去。”
孙悟空已经拿起来筷子,边吃边说:“这个嘛,好说,好说。”
饭后,唐僧对主持说:“你们最好还是主动到税务局把税补了吧,这样或许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
主持一听唐僧这么说,脸立即沉了下来,心想:“我盛情款待了你们一顿饭,怎么一点也不帮我说话呢?难道我这些饭菜都喂狗了?”但是在语气上还是比较缓和:“施主能否担待我们一些啊,您看您路上还缺点什么,我们都可以帮您准备。”
唐僧仍然固执地说:“请不要转移话题,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希望你们能遵守税法,这是对你好。税收法治建设需要每一个人从自我做起。如果你明天还不去补税的话,我就让我的徒弟去税务局检举你们了。”
主持心想:“这个人真是不识抬举!就算我这顿饭喂狗了!”在语气上也变得僵硬了:“施主最好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为好,否则,不要怪老衲没有事先提醒你们。”说完,很气愤地走了。
唐僧对孙悟空说:“你看这人,我好心劝他,他却反过来怪我多管闲事。这种偷税行为早晚会被税务局发现,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他们还要坐牢呢。”
孙悟空说:“他们总是会心存侥幸的。你让他去补税,他当然不乐意了。你要去检举他,他当然要跟你急了,这都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
唐僧说:“也是,可能是我的方式有点问题,明天我再好好劝劝他。”
话说当日,主持回去以后心里一直愤愤不平,便召集寺院餐厅副总经理商量对策,大家经过商量认为,如果这个事情被他们捅出去,恐怕寺院这些年的积蓄都要被罚完,以后和尚们就没有什么福利可言了。甚至主持和各位副总经理都要去坐牢。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个事情遮掩下去,把这两个和尚宰了算了。
于是,深夜里,副总经理们开始讨论除掉唐僧和孙悟空的方案。有的提出用刀杀,但是风险比较大,一旦失手,可能打草惊蛇而导致前功尽弃。他们最终确定了一个周密的火烧唐僧和孙悟空的计划,即将唐僧师徒居住的三层阁楼化为灰烬。
方案定下来便开始行动,哪知他们的举动早被孙悟空察觉。于是孙悟空借来了避火罩将唐僧罩住,然后任由和尚放火,自己不但不救火,反而帮助和尚吹了风。用孙悟空的话来说,这叫“自作孽,不可活”。那火越烧越大,不可阻挡,最终将整个寺院化为灰烬。寺院主持和餐厅副总经理因为躲在屋里全部被火烧死,大部分和尚由于忙着在外面救火而得以生还。
唐僧早晨起来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以后,狠狠责备了孙悟空不救火,反而助风的行为,但是总体来讲,责任还在寺院主持私心太重,心太狠,因此也只能表示惋惜而已。
唐僧和孙悟空正准备离开寺院,继续西行。生还的和尚们又集中过来,说:“两位师傅请慢走,我们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向两位请教。”
唐僧问:“不知道你们要请教什么事情?”
孙悟空从旁边质问道:“难道你们还想为老院长报仇不成?”
和尚们纷纷说:“不敢,不敢,老院长的死是自作自受。我们的疑惑是,寺院都违反了哪些税法规定?目前寺院已经全部被烧毁,是否还会受到处罚?税务局是否会处罚我们这些和尚?”
唐僧想了想说:“这的确是个问题,我把问题给捅出来了,没有解决好就准备走,真是罪过,罪过啊。这个问题我一定帮你们解决。”
唐僧转过身来,对孙悟空说:“我对本地的税收征管法不是非常熟悉,你去查找一下资料。中午之间务必给这些和尚一个明确的答案,否则为师就要念那紧箍咒了。”
孙悟空回答说:“师傅放心,这点小事就包在老孙身上了。”说完,一个跟头不见了。
约摸有一刻钟的时间,孙悟空一个跟头又回来了。
唐僧问:“你不会已经找到答案了吧?”
悟空说:“师傅说得没错。”
唐僧说:“不会吧,你是不是在骗我?你是否把所有的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查找遍了。”
悟空说:“师傅请放心,当地已经建立了税法数据库,我只需要检索一下,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全部相关法律法规和解释之类的就都出来了。”
唐僧说:“这个方法好啊,等我们取经回去,也要建立一个大唐的税法数据库。那你快点讲讲税法是如何规定的吧?”
悟空说:“好,听我慢慢讲来。”
下面是悟空讲解的主要内容: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该寺院违反了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根据该法第60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1条的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由此可见,本寺院违反了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36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01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本寺院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偷税行为,是否构成偷税罪要根据本寺院偷税的具体数额来确定。
寺院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就是这些。这些责任应当由寺院及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目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都已经被烧死,不需要追究他们的责任了。但是寺院本身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应当由寺院的财产承担。目前,寺院的财产已经全部被烧毁,无法补缴税款,可以申请破产,由于没有财产可分,而且对外没有债权,因此,破产程序可以终结。
寺院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会转移到你们和尚身上。现在,你们原来的寺院已经不存在了,你们可以重新创建一个新的寺院。
这些和尚见孙悟空武艺高强,便要拜孙悟空为师,学些武艺,也好保卫寺院,为自己将来的生计谋划。唐僧想:“出家人不能见死不救啊。”便让孙悟空教了他们一些拳脚。
和尚们将他们的新寺院取名为“少林寺”,以研究佛经和武艺为主,再也不从事餐厅等盈利事业了。
唐僧见他们能够在此安居乐业了,便放心地与孙悟空告别了少林寺,继续西行。
欲知唐僧师徒在西行路上还会遇到什么灾难,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31 06:50
标题:
第十二回 税收筹划大显身手 猪八戒护送唐僧西行
上回说到,唐僧和孙悟空在观音寺发现寺院存在偷税问题,便规劝寺院主持主动补税,没想到寺院主持却放火想把唐僧和孙悟空烧死,孙悟空用避火罩护住唐僧,任由和尚放火,寺院被大火烧毁,主持和餐厅副总经理被烧死。为了帮助和尚重建寺院,孙悟空传授武艺给他们,在他们安居乐业以后,唐僧师徒重新踏上西行之路。
话说唐僧师徒来到一个叫高老庄的地方,一路上发现这里的乡镇企业非常发达,沿着一条大路,他们来到了当地一户比较富裕的人家。这家人一心向佛,平时乐善好施。唐僧师徒来这里投宿算找对了人家。
这户人家很热情地招待了唐僧和孙悟空。晚间谈心之时,这户人家总显得心事重重。
唐僧便问:“请问老人家有什么心事?可否讲于在下一听,或许我们可以帮你们解决。”
户主说:“不满高僧,我家的确有一件很让人烦心的事。不过说来话长,高僧听我慢慢讲来吧。”
十几年前,当地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人长得一表人才,而且特别有才,对于法律,特别是税法非常精通。他在当地首先创办了一个很小的乡镇企业,利用自己的才干和勤奋,特别是利用税收筹划的方法将自己的企业迅速发展成为当地远近有名的乡镇企业。
他创办乡镇企业的经验中一个非常值得推广的就是税收筹划的方法。这一方法已经被当地政府和税务局广为宣传并多次在报刊杂志上介绍和分析其税收筹划的经验,在他的引导和带领之下,当地有才干的青年纷纷创办乡镇企业,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被周围的郡县称为乡镇企业王国。
他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总结出来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一些基本方法。下面是他刊登在当地《税收筹划周刊》的十三篇税收筹划文章的大体内容。
大体说来,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主要有十三种。
第一种方法是利用中小企业所得税低税率的规定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5月13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当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和10万元的临界点附近时,可以考虑运用这一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例1:某小型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1000元,根据税法的规定,应纳税额为3100027%=8370元。税后利润为31000-8370=22630元。如果该企业事先进行税收筹划,在2003年12月底预计本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1000元,则可以向希望工程捐款1000元,这样,该企业200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根据税法的规定,应纳税额为3000018%=5400元。税后利润为30000-5400=24600元。经过税收筹划,企业不仅获得了社会效益(向希望工程捐款),而且获得了24600-22630=1970元的税收利益,可谓一举两得。
如果企业规模相对较大,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在临界点上,则可以考虑采取分立企业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例2:某小型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左右,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6.6万元左右。由于该企业主要经营两种相对独立的项目,两种经营项目分离以后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将企业一分为二,变成两个独立的企业。这样,每个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变为10万元左右,再运用例1中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保证每个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这样,这两个企业就可以适用27%的税率。两个企业的年应纳所得税额为10000027%2=5.4万元。除去社会效益以外,该企业的投资者仍然可以获得1.2万元的税收利益。
第二种方法是利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国务院2000年6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平税负,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中小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在设立之初就尽量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形式,而不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例3:某三位投资者设立一家小型的生产企业,先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2033%=6.6万元,税后利润为20-6.6=13.4万元。假设税后利润的80%分配给投资者,三位投资者所占份额相等。三位投资者所分到的利润为13.480%=10.72万元,每人分得利润3.573万元。每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57202%=0.715万元。每位投资者的净利润为3.573-0.715=2.858万元。
三位投资者经过税收筹划,将该企业改为合伙企业。第二年,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仍为20万元,由于该企业属于合伙企业,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将利润的80%分配给投资者,每人分得利润5.333万元。每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335%-6750=16583元,税后利润为53333-16583=36750元。与税收筹划前相比,每位投资者减轻税负36750-28580=8170元。
第三种方法是通过降低累进税率进行税收筹划。
对于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形式的中小企业来讲,由于所适用的是5%到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税基越高,应纳税额越高,适当降低税基,就可以明显降低应纳税额。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讲,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分立企业的方式降低税基,对于合伙企业来讲,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分立企业或者增加合伙人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例4:某个人独资企业进行销售汽车零配件和修理修配业务。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企业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30%-4250=10750元。假设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将销售汽车零配件的业务单独设立一个独资企业,将修理修配业务作为一个独资企业,由于投资者都是一个人,经营业务基本不受影响,假设分立以后两个企业总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仍然是5万元,其中一个企业为2万元,一个企业为3万元。这样,两个企业总共应纳所得税额为(2000020%-1250)+(3000020%-1250)=7500元。经过税收筹划,减轻税收负担10750-7500=3250元。
例5:某合伙企业共有2位合伙人,分别占50%的份额,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所得税为(5000030%-4250)2=21500元。如果该合伙企业事先进行税收筹划,将两位合伙人的配偶也列为合伙人,则该企业200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020%-1250)4=15000元。经过税收筹划,减轻税收负担21500-15000=6500元。
增加合伙人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为了减轻税收负担而随意增加无关的人作为合伙人,这样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避税或者偷税,这就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而属于税收违法行为了。
第四种方法是通过招收下岗人员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现有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就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例6:某有限责任公司为服务型企业,准备招收一批工人,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和一些简单的技术劳动,不需要特殊的技能以及特殊的培训。该企业现有职工60人,原计划招收20人,主要为农民工,合同期限为两年。假设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则该企业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9.9万元。经过税收筹划,该企业将招工人员增加到26人,以达到30%的标准,而且这些新添工人全部为下岗失业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增加到三年零一个月。这样,该企业就可以享受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的优惠待遇。假设该企业每年应税所得额均为30万元,则三年之内该企业一共可以获得税收优惠9.930%3=8.91万元。
企业在招用工人的过程中,是否选择下岗失业人员需要考虑很多因素,税收因素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但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讲,一方面招收高素质人才的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很多工作岗位并不需要很高的文化素质和其他技能。因此,如果企业的岗位一般人均能胜任,则企业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样,不仅降低了企业的招收成本(一般下岗失业人员的工资比较低),而且给企业带来了税收优惠政策,可谓一举两得。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超过这一期限,企业就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了。
第五种方法是巧用起征点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增值税法和营业税法对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纳税人规定了起征点,在起征点以下的销售额和营业额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同时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个人。《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同时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销售上述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其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由于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比照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关于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并不仅仅适用于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人。小型企业可以利用这一规定进行税收筹划。
例7:某个体工商户销售水果,每月销售额为5000元左右,假设2004年1至3月份每月销售额分别为5050、5100、5120元。则该个体工商户2004年前3个月应纳增值税(5050+5100+5120)4%=610.8元。如果该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收筹划,每月最后几天通过减价让利的方式减少销售额或者向希望工程或其他公益事业捐款,假设1至3月份的销售额分别调整为4990、4980、4990元,则该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任何增值税,经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负担610.8-(5050+5100+5120-4990-4980-4990)=300.8元,而且该个体工商户也获得了社会效益。
第六种方法是利用分支机构的不同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公司与子公司。两种分支机构在税法上的地位不同,所享受的税收政策也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纳税主体资格,需要与总公司合并纳税;分公司具有独立的纳税主体资格,不需要与总公司合并纳税。因此,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和总公司的所得相抵扣,而子公司的亏损不能与总公司相抵扣。企业利用这一规定可以针对企业分支机构设立之初是否盈利的特点进行税收筹划。
例8:某中型企业计划设立一个分支机构,预计该分支机构在设立头三年将处于亏损状态,从第四年开始盈利。经过税收筹划,该企业设立了分公司。该分公司头三年分别亏损3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从第四年开始,该企业将该分公司变为独立的子公司。第四年该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元。由于该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合并纳税,因此,头三年的亏损可以与总公司的所得相抵扣。该分公司前三年为该企业减少所得税(30+20+5)33%=18.15万元。如果该企业开始就设立子公司,则该子公司的亏损不能与母公司的所得相抵扣,虽然,该子公司的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来弥补,但是与第一种方式相比,仍然不利,因为第一种方式相当于提前将亏损予以弥补了,企业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该企业在第四年就将分公司改为子公司是重要的税收筹划手段,因为,如果不改为子公司,该分公司的5万元所得就要和总公司的所得合并纳税,其适用的税率为33%,而改为子公司以后,该企业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其5万元的应税所得只需要按照27%的税率纳税。
第七种方法是委托代销方式的税收筹划。
中小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经常采用委托代销方式,这种销售方式主要存在两种具体的形式。第一种形式为收取代销费方式,即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定价销售商品,商品销售以后,委托方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并支付受托方代销费,受托方收取代销费以后需要缴纳营业税,但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另外一种形式为视同买断方式,即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委托方将商品按照一定的价格交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按照一个较高的价格销售商品,两个价格之间的差价作为受托方的收入,委托方不再支付手续费。在这种方式下,委托方将商品交付受托方时不需要确认收入,当受托方销售商品以后,委托方和受托方同时确认收入,委托方缴纳增值税,受托方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后面一种方式不用缴纳营业税,在税收上较为有利。
例9:甲企业委托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如果采用收取代销费的方式进行销售,则每件商品售价100元,代理费为20元,假设乙企业总共代理销售1000件商品,则甲企业总共支付给乙企业代理费100020=20000元。乙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200005%=1000元。假设两个企业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甲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100017%=17000元。假设甲企业进项税额为X,则甲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17000-X元。假设甲企业生产成本为Y。在不考虑其他税负的情况下,甲企业的利润为1001000-20000-17000+X-Y=63000+X-Y元。乙企业的利润为20000-1000=19000元。
如果采用视同买断方式代理销售,则每件商品以76.8元的价格交付,乙企业以100元的价格销售。由于中间不涉及到代理费的问题,因此,乙企业不用缴纳营业税。假设乙企业销售了1000件商品。则甲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为76.8100017%=13056元,假设甲企业进项税额为X,则甲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13056-X元。同时,乙企业由于发生了增值,需要缴纳增值税(100-76.8)100017%=3944元。假设甲企业生产成本为Y。在不考虑其他税负的情况下,甲企业的利润为76.81000-13056+X-Y=63744+X-Y元。乙企业利润为(100-76.8)1000-3944=19256元。
经过税收筹划,甲企业增加利润744元,乙企业增加利润256元。两个企业少纳营业税1000元。
第八种方法是通过将投资转化为负债进行税收筹划。
投资者对于企业的投资无法扣除资本使用的成本,而投资者通过借款的方式进行投资则可以扣除借款使用的成本。企业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大借款的数量来进行税收筹划,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将自己的投资转化为负债而进行税收筹划。
例10:张三向自己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增加投资10万元,当年,该企业获利10万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35%-6750=28250元。假设张三事先进行税收筹划,将自己的10万元资本借给另外一个个体工商户的老板李四,收取5%的年利息,同时,李四借给张三10万元,也同样收取5%的年利息,假设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也是5%,则张三所支付的5000元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由此,张三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5000)35%-6750=26500元。由此可见,税收筹划节约了28250-26500=1750元的个人所得税。
例11:某母公司向自己的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100万元,全部转化为资本,该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万元。当年,该子公司获利50万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5033%=16.5万元。假设经过税收筹划,该母公司将100万元作为借款投入该子公司,年利息为5%,则该子公司可以在税前扣除利息支出1005%=5万元,该子公司只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4533%=14.85万元,由此,减轻企业税收负担16.5-14.85=1.65万元。
第九种方法是计税工资税收筹划。
计算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所允许扣除的工资是计税工资,而非实际支付的工资,由于目前企业的计税工资一般为800元,因此,很多企业所支付的超过800元的工资就无法在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企业能够通过适当的安排将工资降低到计税工资的水平,而通过其他方式对工人进行补偿,则可以达到很好的税收筹划效果。
例12:某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为1200元/月,计税工资为800元/月,该企业共有员工100名,为此,该企业每年多负担企业所得税(1200-800)10033%12=158400元。经过税收筹划,该企业将工人的工资降低为平均800元/月,同时,将企业的部分资产转化为企业对工人的借款,每月支付给工人人均400元利息,该部分利息的支出控制在同期同类银行贷款的利率范围内,这样,该笔利息支出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从而每年减轻企业税收负担158400元。
例13:某公司有员工100人,人均工资为2000元/月,该公司的计税工资为800元/人/月。就员工工资一项,该公司每年多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800)33%10012=475200元。
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该公司进行了税收筹划。将员工的平均工资降低到1200元,同时每月从员工福利费中补贴每人100元,每月为员工报销各种票据,包括回家探亲的路费、出外旅游的路费、餐饮费、日常购物的费用等800元,企业将这些费用打入公司的各种费用支出之中,如业务招待费、办公费、行政管理费、差旅费等。这样,对于员工个人来讲,工资实际数额并没有减少,而且降低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同时,企业每月可以增加扣除800100=80000元。该企业每年可以减轻税收负担833%12=31.68万元。
第十种方法是利用国家对中小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为了促进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其中有些政策直接针对中小企业,有些政策并非针对中小企业,有些政策是直接的税收政策,有些政策不是直接的税收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充分利用这些有利的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例1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的规定,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在选择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过程中就可以优先考虑这些享受免征营业税待遇的机构,因为这些机构会由于享受了税收优惠而适当降低担保条件。虽然这些税收优惠不是直接针对中小企业的,但是中小企业仍然可以从中获得相关的利益。
例15: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24条的规定,国家对失业人员创立的中小企业和当年吸纳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中小企业,符合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创办的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中小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征、免征所得税,实行税收优惠。准备投资创办中小企业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考虑是否能够满足这里所规定的条件,如果企业本身已经基本具备或者可以具备这里所规定的条件就可以通过适当税收筹划手段来达到国家规定的条件,从而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例1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1日 财税字[2000]7号)的规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规定,在融资时,采取由其主管部门或所在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并统一归还的办法。虽然这一政策是对进行转贷业务的企业免征营业税,但是由于这些营业税实际上是由中小企业承担的,因此,这里的税收政策也可以视为是直接针对中小企业的。
第十一种方法是利用不同征收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对中小企业采取的征收方式主要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其中,查账征收是最基本的方法,也是国家税务总局所鼓励和提倡的方法,但是由于大量中小企业的建账制度并不完备,无法采取查账征收,因此,大量中小企业实际上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不同的征收方式所导致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在有些情况下,查账征收的税收负担比较重,在有些情况下,核定征收的税收负担比较重。原因在于,查账征收强调的是企业的个别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应该纳多少税就纳多少税,而核定征收强调的是通常企业的情况,也就是一般企业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等等。如果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超过了一般企业,该企业就可以继续保持核定征收的方式;如果该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低于一般企业,该企业就可以转化为查账征收的方式。
例17:某小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由于账簿并不健全,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征收所得税。根据当地同行业的一般盈利水平,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为销售额的15%,而实际上该企业内部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销售额的20%。假设该企业年销售额为1000万,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该企业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15%33%=49.5万元,按照查账征收方式,该企业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33%=66万元。选择核定征收方式减轻税收负担16.5万元。
第十二种方法是租赁经营中的税收筹划。
为了配合我国中小企业制度的改革,我国采取了租赁经营的方式,租赁经营存在不同的方式,各种不同方式所承担的纳税义务是不同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号)的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承租方承租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并以承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承租经营取得的所得,应以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单位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的规定,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规定进行税收筹划。
例18:赵先生承包一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承包合同约定,承包以后,该企业性质不变,赵先生每年向集体上缴承包费10万元,其余利润归赵先生所有。2003年度,该企业获得税前收益2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该企业工商登记仍为企业,因此,应当首先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00×33%=66000(元)。税收利润=200000-66000=134000(元)。扣除上缴承包费以后,赵先生获得承包收入=134000-100000=34000(元)。应纳税额=(34000-800×12)×20%-1250=3630(元)。赵先生获得税后利润=34000-3630=30370(元)。
假设赵先生事先进行税收筹划,承包以后,将企业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假设经营成果不变,那么,该个体工商户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赵先生获得税前所得=20-10=10(万元)。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应纳税额=100000×35%-6750=28250(元)。赵先生获得税后利润=100000-28250=71750(元)。税收筹划获得利润=71750-30370=41380(元)。税收筹划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当然,由于企业性质不同,其获得利润的能力可能会有所差异,比如这里的企业如果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获利能力可能会减弱,因为它没有法人资格,但是,如果经营成果不是差别很大的话,比如,如果该个体工商户盈利为18万元,这种税收筹划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
第十三种方法是通过充分列支企业费用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很多成本和费用,其中很多费用的扣除都具有一定限制,超过限额的费用支付无法扣除。因此,如果企业能够运用各种方式充分列支各种费用就是一种很好的税收筹划方法。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其提供合法凭证或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其收入总额5‰以内据实扣除。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由上述规定可见,各种费用支出都具有上限,超过上限的部分不能扣除,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的广告费当年无法扣除的部分可以递延扣除,因此,税法规定的限制对这些企业的制约作用不是很大。但是对其他费用而言,超过的部分不仅不能在本年度扣除,也不能在以后年度扣除,因此,如果企业能够通过适当筹划而将这些费用予以扣除将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税收利益。
例19:某出版企业2002年度出版发行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费30万元,业务宣传费9万元,业务招待费9万元。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该企业所发生的广告费有10万元不能扣除,但可以转为下年扣除,由于该企业每年都将发生广告费,而且一般均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因此,税法的这一规定对该企业没有实际意义。该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有4万元不能扣除,业务招待费有4万元不能扣除。以上费用相加,该企业2002年度有18万元的费用无法扣除。
如果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在2002年度设立一个独立的发行公司,将其出版物以9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该发行公司,发行公司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出版物。同时,出版企业发生广告费15万元,业务宣传费4万元,业务招待费4万元,该发行公司发生广告费15万元,业务宣传费5万元,业务招待费5万元。这样,由于出版企业和发行公司的费用支出均在税法规定的限额以内,因此,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这样,该两个企业整体减轻税收负担18×33%=5.94万元。
如果设立和运营独立的发行公司所增加的费用低于每年5.94万元的话,该税收筹划就是值得企业选择的方式。
叙述完这位年轻人的创业经验以后,老人家继续说:“我家有一位女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后来,这位远近闻名的企业家便到我家来提亲,我们也觉得二人比较般配,便一口答应了这门亲事。在成亲当日,我这位女婿多喝了几杯,没想到竟然变成一头猪的模样。原来他是一个妖怪,以前只是变作一个英俊的小伙子的形象。我们知道真相以后当然就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他了,可是,他却一定要娶我家女儿。他给我们留了一个星期的期限,如果到时候还不把女儿送给他的话,他就要前来抢亲了。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如果明天再不把女儿送去的,明晚他就要来抢亲了。”
唐僧听老人家说完以后,说:“阿弥陀佛,原来是一个小妖怪在这里强抢民女。我那徒儿很有些能耐,他可以帮你降伏那妖怪。”
老人家一听唐僧这么说,连忙跪了下来:“如果高僧真能帮我除了这个妖怪,我们全家愿意天天给高僧烧香磕头。”
唐僧连忙将老人家扶起,说:“老人家快起,这是我们出家人应该做的。这也是你前生的造化以及今生一心向佛的善果。”
第二天晚上,孙悟空变作那家女儿的模样在屋子里等那妖怪前来抢亲。半夜时分,妖怪果然前来抢亲。孙悟空说:“听说夫君在税法方面很有造诣,我今天来考一考你,如果你能答对,我就嫁给你。”
那妖怪一听,傻笑了一下:“娘子无论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你出题吧。”
孙悟空说:“你税收筹划搞得挺好,你能讲讲税收筹划、避税和偷税的关系吗?”
妖怪说:“这个好说,正是我老猪的老本行。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不适当的安排,从而能够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来规避税法所规定的纳税义务或较高纳税义务的行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由于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可以降低税收负担,因此,税收筹划又称为‘节税’。偷税是有意采取欺骗手段违反税法来逃避应缴税款,采取的手段有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等,这种行为违背了税收法律主义,违法地减轻了自己的纳税义务,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是税法所禁止的行为,对偷税者要追究法律责任。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比较复杂。国内有学者认为两者是完全不同的:税收筹划是合法的,体现了税收的政策导向,而避税则是利用税法的漏洞来规避或减轻税负,它虽不直接违法,但违背了立法的精神。我认为,避税和税收筹划两者的关系是一种属种关系,即避税包括税收筹划。避税可以分为合法避税和非合法避税两类。合法避税是指符合政府税收立法意图,以合法的方式比较决策,避重就轻,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判断避税是否合法的依据就在于政府是否承认纳税人有权对自己的纳税义务、纳税地点进行选择。合法避税就是税收筹划。非合法避税就是指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避税包括了税收筹划。”
孙悟空说:“夫君回答得挺好,听说税法中还有一项原则叫作实质课税原则,你能讲讲是什么意思吗?”
妖怪心想:“我这娘子还真不简单呢。懂得这么多,只怪我当年没有好好学习税法的基础理论,对于实践知识掌握得还可以,一到这些理论上的东西,我老猪就不行了。”于是支支吾吾地说:“实质课税好像就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征税吧。”
孙悟空笑了:“是这么理解的吗?”
妖怪说:“娘子不要笑话,我老猪当年没有好好学习税法的基础理论,你来讲讲什么是实质课税吧?”
孙悟空说:“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在税法解释过程中,对于一项税法规范是否应适用于某一特定情况,除考虑该情况是否符合税法所规定的税收要素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尤其要结合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来判断该种情况是否符合税法所规定的税收要素,以决定是否征税。实质课税原则主要是在经济生活多样化,交易手段复杂化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征收而提出的一项解释原则。因为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纳税人通常会采取多种手段避免缴纳税款或少缴税款,其中以避税和节税最为常见。例如,就一项经济目的或某一种交易,纳税人往往可以通过进行多种不同的法律架构的安排来完成,而在多数情形下,纳税人为了减轻其税收负担,会选择对其较为有利的法律架构来进行交易或进行其他经济上的安排,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筹划,也可以说是合理的节税。但节税与避税有时只是一墙之隔,如在一些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中往往以节税之名掩盖避税之实,这就要求在进行税法解释时,应深入分析特定交易或安排的经济实质,如果征税对象仅在名义上归属于某主体而在事实上实质归属于其他主体时,则应以实质的归属人为纳税人。同时在计税标准上也不应拘泥于税法上关于所得、财产、收益等各类征税对象名称或形式的规定,而应按其实质内容解释税法。实质课税原则有利于弥补僵化地理解税收法定原则所造成的缺失,从而可以防止对税法的固定的、形式上的理解而给量能课税造成的损害,以利于税法公平的实现。实质课税原则作为一项税法应用的基本原则,可以适用,但为了不对税收法定原则造成损害,其适用具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应用实质课税原则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把实质课税原则上升为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无论法律对于具体问题的适用是否规定了实质课税方法都可以适用;另一种是把实质课税作为税收法定原则的例外原则,只有当法律对于具体问题规定了实质课税方法的时候才可以适用这一原则,否则就不能适用这一原则。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国适用的是哪一种方法,因此,在学界和税收执法界都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做法。”
妖怪一听,说:“没想到娘子也是一位税法专家,看来我们真是珠联璧合的一对啊!”说完便要上前与孙悟空亲热。
孙悟空往旁边一躲,说:“你没有正确回答我的问题,你要再等一周才能娶我。”
妖怪说:“我可等不及了,你就依了我吧。”说完又扑了上来。
孙悟空现出原形,大喝一声:“大胆妖怪,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看我老孙今天来收拾你。”
妖怪一看娘子变成了一只毛猴子,也掏出了兵器,厉声问道:“你是哪里的妖怪,胆敢破坏你猪爷爷的好事?”
孙悟空不与他分辨,举棒就打,那妖怪连忙招架。不出一百个回合,那妖怪就被孙悟空擒住,带到唐僧和老人家面前。
唐僧说:“你是哪里来的妖怪,在这里行凶作乱?”
妖怪说:“我本是天上的天彭元帅,因偷漏税款和个人生活问题被玉帝罚到人间,没想到投错了胎,变成猪的模样。后来受观音菩萨的指点,在这里等候唐朝的高僧一起去西天取经,由于久等不来,就在这里创办了一些乡镇企业,没想到越办越红火,成了当地的乡镇企业家。看到这户人家的女儿人长得漂亮,而且很有才华,这才到这户人家提亲。没想到他们嫌我老猪长得丑,不愿意嫁给我。其实我老猪是一个很实在的人。”
孙悟空听他这么说,便说:“原来你就是当年的天彭元帅,你还记不记得当年的齐天大圣?”
妖怪抬头看了孙悟空一眼,说:“我说呢,怎么这么眼熟,原来你就是当年的齐天大圣啊!”
孙悟空说:“不错。你眼前的这位就是唐朝高僧,还不快点拜见师傅?”
妖怪一听,立即跪了下来,说:“拜见师傅!”
唐僧说:“快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妖怪说:“我到人间以后还没有名字呢。”
唐僧说:“你师兄叫孙悟空,你就叫猪悟能吧,我再给你起一个诨号,叫猪八戒,你看如何?”
妖怪说:“一切听从师傅安排,我以后就叫猪八戒。”
猪八戒与孙悟空分别称对方为师兄、师弟,彼此行了礼。
唐僧帮助这户人家解决了一个大难题,他们对唐僧和孙悟空千恩万谢,临行前还摆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给他们送行。
从此,孙悟空和猪八戒二人共同护送着唐僧去西天取经。欲知唐僧师徒三人在西行路上还会遇到什么灾难,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13861707
时间:
2010-7-31 16:56
火贴站位啦
:P
作者:
杨小滨
时间:
2010-8-20 21:17
有趣,有趣
有趣,有趣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www.fdckj.com
,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3528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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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满城风絮扬
时间:
2010-8-22 18:31
好象很棒的哦
,不过太专业,得下了看看。——记得以前在一税务论坛上看过点点。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0-8-27 09:19
拍案惊奇!!!!!!!!!!!!!叫绝!!!!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0-8-27 09:38
支持财会税收文化建设,成就新的商业文明。
作者:
tzpyl
时间:
2010-9-6 15:43
不是很实际的问题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10-9-17 11:49
拜读了,精彩,谢谢!!
作者:
zhang11jun
时间:
2010-9-28 10:14
这个故事有点点长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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