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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过户及费用平移子公司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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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10-7-30 10:32
标题:
土地过户及费用平移子公司的处理
甲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3月拍得一宗住宅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及契税、佣金等1亿元,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而后至2010年5月又发生了该地块上的拆迁费6千万元;场地平整费用等4千万元。共计支出2亿元。
甲公司2010年7月1日决定成立一家全资房地产子公司,如何操作才能将这宗土地以及拆迁费和场地平整费,转移到房地产公司的名下?才能操做获取最佳节税利益?
作者:
心中一抹亮色
时间:
2010-7-30 10:44
作为无形资产投资,不知道可以不
作者:
心中一抹亮色
时间:
2010-7-30 10:47
先查阅一下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操作情况,我们以前工业企业这样操作过,不知道房企可以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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