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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商未出售的完工空置房交不交物业费 [打印本页]

作者: 香茗小米米    时间: 2010-7-28 04:21
标题: 开发商未出售的完工空置房交不交物业费
前期完工的区域要交给物业公司了,物业公司要求开发商对未出售的商品房按给业主物业标准支付物业费,有这方面的规定吗?税前可以列支吗?咨询过税务局说未明确产权的不用交物业费,交了也不能列支。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28 05:49
空置房当然要交给物业公司物管费了

可以在开发间接费用科目下列支

税务局的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未明确产权的不用交物业费的依据在哪里?难不成物业公司都是在乱收费吗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28 05:51
一般情况下,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是可以适当减免的

很多物业公司是按照70%来收取的
作者: djqwchj    时间: 2010-7-28 08:21
需要缴纳的,至于缴纳比例可以参照当地相关物业管理条例或者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定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7-29 09:33
个人感觉不要交,毕竟要是门窗等破了,物业公司也不会赔
作者: zlwcpa    时间: 2012-10-15 14:00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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