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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过户怎样办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邱慧珍    时间: 2010-7-26 21:11
标题: 土地过户怎样办理
我公司吸收另一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先办理工商局变更还是国土资源局过户手续。现在这两个部门在以各自的领域的法规相互别着,我公司工作无法进行,请各位高手指点。谢谢。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7-26 21:19
标题: 关于明确以土地及不动产投资入股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以土地及不动产投资入股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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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4月21日下发《关于明确以土地及不动产投资入股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佛地税函〔2008〕109号),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办理以土地、不动产投资入股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资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资方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以土地(房地产)投资入股、联营情况申报表》(下称《申报表》);

(三)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资双方签订的投资入股合同或协议书;

(五)经国土、房管部门审核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

(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审批流程

(一)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后向纳税人发放回执;

(二)主管税务分局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在《申报表》上加具意见后上报区局审批;

(三)区局加具审批意见后将《申报表》交主管税务分局发回纳税人。

三、证明的发放

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申报表》共一式四份,区局、主管税务分局、投资双方各一份,作为税务机关确认投资行为的税务审核资料。对以土地、房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开具发票,纳税人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到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7-26 21:21
以房地产作价投资入股的基本流程

  第一步,合资双方订立合资合同、章程等文件,并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步,合资双方将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评审确认书等及合同中涉及到以房地产作价投资的清单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交易过户登记领证手续。在缴纳规定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税费后领取房地产权证。
作者: 邱慧珍    时间: 2010-8-8 16:22
谢谢老师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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