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转让在建工程能否差额缴纳营业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阿凡达    时间: 2010-7-24 21:26
标题: 转让在建工程能否差额缴纳营业税?
 【问题】
  转让在建工程应如何缴纳营业税?计算缴纳营业税时,已实际发生并已对外支付的工程款是否可在转让收入中扣除?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作者: 牛大皮    时间: 2010-7-24 23:05
看看交税的计算,谢谢!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10-7-25 01:20
谢谢分享!我要看看!!!
作者: 北极叟    时间: 2010-7-25 08:54
学习了,谢谢作者的无私奉献
作者: 涯思    时间: 2011-5-3 05:52
谢谢这么好的资料
作者: syl3721    时间: 2011-5-3 08:42
看看,学习一下
作者: aweisizijue    时间: 2011-5-3 10:54
学习学习。。。。。。。。。。。。
作者: 578714852    时间: 2011-5-3 11:00
没见过,学习下
作者: nisg    时间: 2011-5-10 11:09
看看!!!!!!!!!!!!!!!!!!!!!!!!!!!!
作者: 喷火龙    时间: 2011-5-10 11:20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空心吉他    时间: 2011-5-11 22:02
嗯 好好学习中
作者: yx750528    时间: 2011-6-8 10:49
这个问题我正好需要了解
作者: elvendu    时间: 2012-8-23 15:37
看看 到底是怎么样的 学习下
作者: lch6447535    时间: 2012-8-23 16:54
下了看看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