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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让在建工程能否差额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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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凡达
时间:
2010-7-24 21:26
标题:
转让在建工程能否差额缴纳营业税?
【问题】
转让在建工程应如何缴纳营业税?计算缴纳营业税时,已实际发生并已对外支付的工程款是否可在转让收入中扣除?
【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作者:
牛大皮
时间:
2010-7-24 23:05
看看交税的计算,谢谢!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10-7-25 01:20
谢谢分享!我要看看!!!
作者:
北极叟
时间:
2010-7-25 08:54
学习了,谢谢作者的无私奉献
作者:
涯思
时间:
2011-5-3 05:52
谢谢这么好的资料
作者:
syl3721
时间:
2011-5-3 08:42
看看,学习一下
作者:
aweisizijue
时间:
2011-5-3 10:54
学习学习。。。。。。。。。。。。
作者:
578714852
时间:
2011-5-3 11:00
没见过,学习下
作者:
nisg
时间:
2011-5-10 11:09
看看!!!!!!!!!!!!!!!!!!!!!!!!!!!!
作者:
喷火龙
时间:
2011-5-10 11:20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空心吉他
时间:
2011-5-11 22:02
嗯 好好学习中
作者:
yx750528
时间:
2011-6-8 10:49
这个问题我正好需要了解
作者:
elvendu
时间:
2012-8-23 15:37
看看 到底是怎么样的 学习下
作者:
lch6447535
时间:
2012-8-23 16:54
下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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