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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分摊的成本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涯思    时间: 2010-7-17 06:16
标题: 未分摊的成本如何处理
一个项目分两期开发,有一些成本按一定的方法已分配到一期,那需要分配到二期的成本,比如说土地款等,大家都挂在哪呢。在各成本明细科目的项目辅助核算里,和一期、二期并列增加一条“待分摊成本”归集,这样做对吗?请各路高手指点。
作者: 狼毒花    时间: 2010-7-17 07:01
这样还是比较合理的,在实际账务处理的时候确实会出现成本暂时无法分摊的情况

设置一个待分摊成本的分期会比较合理,不过要做好备忘,不要时间长了忘记或者把他弄成一笔糊涂账了
作者: 韩冰冰    时间: 2010-7-17 08:57
我认为:如果是两期,一期分摊完了,剩余的就属于二期了,仅辅助核算就可以满足需要了。不过,根据公司及个人情况,加一个待分摊也不错。
作者: 许坤    时间: 2010-7-17 12:3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这样做是对的,在开发成本科目下设一个待摊成本--土地成本就可以了,什么时候开发时再分摊就好了
作者: 涯思    时间: 2010-7-17 19:56
感谢三位老师的解答和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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