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行业,固定资产与低耗品之间的金额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qingniandazhou    时间: 2010-7-5 23:26
标题: 房地产行业,固定资产与低耗品之间的金额标准?
大家都来谈谈。我们公司拟设1000元。
作者: 依猫    时间: 2010-7-6 09:29
我公司500-2000元为低值易耗品,20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7-6 09:32
一般以2000元为限。
作者: chenxiumin    时间: 2010-7-6 09:37
现在固定资产已经没有金额标准了
看自己企业怎么做税收筹划了。有收入的时候就尽快费用化
作者: qingniandazhou    时间: 2010-7-6 19:02
谢谢大家对此问题的关注。
作者: yqz2925929    时间: 2010-7-13 07:40
2000元以上的手机,算不算固定资产,若将其划入固定资产,很容易损坏、报损;划入低值易耗品吗,税务不允许,怎么办?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