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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使用税的免征收 [打印本页]

作者: SHAKIRA    时间: 2010-6-25 17:00
标题: 土地使用税的免征收
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有一块空置土地,估计在两三年内也不开发,根据国家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土地使用税,我们能不能将他租出去两年用来作林业,抵税?两年的花木场,有人租的吗?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10-6-25 20:55
关键是土地闲置两年被政府无偿收回的问题先解决了再说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10-6-25 20:58
还有开发用地、农林牧渔业用地这些用地性质个人觉得不是企业说了算的,要有政府的批准才对,不太可能自己在那里种几颗树就是农林牧渔业用地的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6-26 09:23
版主说的非常正确,支持
作者: SHAKIRA    时间: 2010-6-26 09:57
这个我也知道,所以才问问是怎么规定的嘛!
作者: 可爱的小丸子    时间: 2010-6-26 10:22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应该是买地的时候就有对于这块地的规划,房地产公司买来的地应该不属于这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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