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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8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统一考试各地报名信息汇总 [打印本页]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2:58
标题: 2008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统一考试各地报名信息汇总
2008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统一考试于2008年9月5.6.7日进行,现各地报名时间正在陆续开始。为了方便学员,我们搜集整理了各地报名,欢迎大家提供各地信息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02
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8]52号

各市职改办,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8]9号)精神,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须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学历要求,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明。

  三、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一科的,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类型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至4月2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4月23日至4月29日(工作日内办理),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报名点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本人上网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本人上网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

  3、按桂价费[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2008年5月30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6月30日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2008年8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场设置

  我区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教材征订

  考试教材由广西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征订、发放,区直单位的考生请于4月24日至5月20日到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13楼1303号房征订教材;各市考生可在报名点征订教材或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征订单,5月20日前各市报名点(或个人)将考试教材征订单传真到广西资产评估协会。联系人:杨子萱、电话:0771—5326020、5331776传真:0771—5331776,书款汇至: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开户行:建行南宁市桃源支行、帐号:45001604550050505188,教材征订以款到为准。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03
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3日至2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3日至1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4月16日至19日到新知大厦(地址: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一层西侧102房间)进行资格审核。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9月2日至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05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函[2008]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2〕23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中华会计网校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七)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资产评估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3日至2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3日至1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8年4月16日至19日到新知大厦(地址: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一层西侧102房间)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4月28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9月2日至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1605700.

  (二)考试大纲征订工作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估部负责,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核的同时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88392952)。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且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06
各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以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为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继续按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成绩滚动管理规则不变,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2、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3、教材订购事宜,考生可直接与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

  联系人:余傲蕾  电话:0871-3161150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考生可选择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一)网络报名方式

  1、考生于2008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的任何时间、地点登陆:www.ynrsks.cn  www.ynrsksw.net  www.ynrsksw.com  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考生一定要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将一寸免冠电子照片上传,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在考生提交完整信息三天内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和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考生才能使用建设银行的各类银行卡在网络上缴纳考试报名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陆网站后按提示或说明进行操作);

  3、为方便考生考试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考生可在全省范围内根据自身方便和需要任意选择州、市府所在地进行报名。

  省直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选择“云南省人才市场”领取点报名。

  昆明市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选择“昆明市人才市场”领取点。

  (二)现场报名方式

  1、省直所属单位和部门的人员请于2008年4月1日至5月10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相关资料、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培训部(节假日不办公)办理现场报名及交费手续;

  2、昆明市及其它州、市的现场报名开始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但截至日期均为2008年5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3、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代报名人员登陆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以考生个人身份录入考生信息和照片。

  报名结束后,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都可以通过我中心网站::www.ynrsks.cn  www.ynrsksw.net  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日期为:2008年8月21日至考试结束。准考证一律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确实没有打印准考证条件的考生,可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所在地要求帮助打印,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按照人事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考试地点设在昆明,详细考场信息,见准考证。

  对虚报、谎报、瞒报本人真实情况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费用不予退还,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特此申明,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络或现场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如实填报《考试报名表》(式样见附件二,考试报名表必须在网络上填写),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审核,网络审核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三、考试报名收费标准及办法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云价费发〔2000〕136号),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2、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可登陆我中心网站进行网络交费,需要报名交费发票的考生,必须到现场报名及交费。

  四、请各地及时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尽快适应新的管理模式,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云南省考试中心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07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8]28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二、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6、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予补报。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考后数据统计分析,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2008年资格考试全面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各市务必于2008年7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市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站、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八、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青岛市设置考场。

  九、为方便考生,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组织报名时可一并征订辅导教材。

  各市人事部门与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09
关于2008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8]38号

各市州人事局、财政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有关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5——7日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科目(5科)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证),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4科)报名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日—4月16日。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市州财政局或资产评估机构报名,汇总后上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兰州市和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中央在甘单位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各报名点于4月18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教材征订单、报考费、教材款上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报名表》可在附件下载。

  五、其它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08年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份;《报名信息卡》1份;身份证、毕业证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退还;本人近期半年内1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

  2、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考5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4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3、考试费每科5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及时上缴考试经费,以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4、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信息卡》,报名点一定要按《报名信息卡》上的填涂说明和要求,逐项仔细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6、有关单位和报名点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掌握资格条件,不得随意变通或放宽条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伪造学历、资历证明、不符合条件或违反考试纪律已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资格考试。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省报名点地址:省财政厅9楼(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

  联系电话:(0931)8899916

  附件:《2008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10
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5、6、7日进行,报名时间拟定于2008年4月14日至4月28日进行,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广大考生做好报名准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中华会计网校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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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9月5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12
一、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5日至4月29日 8:3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全省设立10个报名点。具体为:
  1、长春市: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  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斜对面,儿童医院东侧200米,刚记海鲜酒家对面  报名和咨询电话:0431-88591823);

  长春市财会人员培训服务中心一楼(长春市锦水路1097号  长春宾馆西侧  0431-88984085  88139118);

  2、吉林市: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2楼204室  0432-2049068);

  3、四平市:四平市财政局会计科(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财政局4楼会计科2  0434-3268236);

  4、辽源市: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524号4楼  0437-3252494);

  5、通化市:通化市财政会计局(通化市滨江东路2819号4楼401室  0435-3652541);

  6、白山市: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滨江东街23号501室  0439-3226392);

  7、白城市:白城市会计管理办公室(白城市中兴东大路6号5楼综合科  0436-3219892);

  8、松原市: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松原市长宁街19号8楼804室 0438-3133428、5075053);

  9、延边市: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延吉市延龙路608号财政局308室  0433-2876085)。

2008年4月2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12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8]87号

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至4月17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2006或200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4月18日。

  2、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省直考区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咨询电话: 82346538、82317347,其他考区现场确认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3、首次报名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2006或200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凡已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8月25日至9月3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场设置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六、数据上报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8年4月22日前将确认后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资产评估》科目38元,《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每科目28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其余费用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户 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八、参考用书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联系。

  地 址:哈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联 系 人:朱光

  电 话:0451-89240030 53650327

  九、考生须知

  (一)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考试前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发放、回收。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整体工作如期完成。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14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08〕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1号),现将《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18
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

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工程类大专毕业,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经济类、工程类本科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9月 5日14:00-17:00  《资产评估》

2008年9月 6日 9:00-11:30  《经济法》

14:00-16:30  《财务会计》

2008年9月7日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一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具备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以上证书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件均交报名点留存。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的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1日10:00-4月28日16:00,网上报名须登陆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4月27日-4月30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上海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学院(桂林路100号51号楼)

报名点代码:5252

联系电话:64324860、64323608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在外省市参加2007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8年8月19日10:00-8月23日16: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5元。

六、考生须知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回收。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20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8]73号

各市(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5-7日举行。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滚动管理时间为2000年,即2000,2001,2002年为第一个滚动有效期,依此类推;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从2002年起,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原《资产评估学》、《财务会计学》科目改为《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其余三个科目不变。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5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4月10日5月10日,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08年4月15日至5月15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2008年4月16日至5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08年新参考人员,在填报基本信息前应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查。非2008年新参考人员,如因在填报基本信息前未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档案号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30K.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应于2008年4月16日至5月16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主管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香港、澳门居民需提供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和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盖章后携带上述材料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联系人:李文利)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2.各地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五、准考证号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若因特殊情况,极少数考生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为其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场地,同时做好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必要时可代报考者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目里,报考者可自行下载。

  六、考点考场设置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城市”的规定,原则上考场统一设置在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收回。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进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每个考试科目(共五科)的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八、由于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主观题部分实行全国集中阅卷,请各考点务必在考后2天内将各科试卷送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九、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精神,报考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收费每人每科58.00元。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可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缴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留存5.00元,其余经费一并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考试中心和考务支出。各市、州的考场设置费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划拨。

  十、凡需订购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考生,请于4月底前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都市红星中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10楼,电话:028-86759501,联系人:蓝仕铭、叶茂)订购。

  十一、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OO八年四月四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22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人事局职改办、考试中心、兵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2008年9月5日―9月7日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提示要求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考试费用,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0日-4月2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4月21日-4月25日

  四、考试用书征订

  考试用书征订请于兵团资产评估协会联系。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一个考点。

  六、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五科合计收费215元;考四科合计收费175元。各师职改办除留每人15元报名费外,其余费用在报名结束后一月内缴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七、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20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成绩查询”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成绩单》。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六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25
各位考生:

  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网上报名工作已开始。

  报名入口>>http://www.xjrsks.com.cn/

  报名步骤:

  1、注册、登录、填写报名表、上传一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证件照样式)、待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新考生需要)、将《报名表》和考试费交本人主管单位。(无主管单位人员可由当地工商联或人才市场代办)。

  2、考试开始前一周开始在本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说明:

  1、续考考生可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但是报考一科、二科或或由全科改报免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

  2、初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3、续考考生应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如遗忘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查询),否则上一年度的合格科目将失效。

  4、考生应牢记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于在考前再次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上传的照片将打印在证书上,因此考生应上传一张标准证件照。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4月7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26
南职办[2008]6号

关于做好南宁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8]52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形式

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5日至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9月5 日(星期五)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 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 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 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8]9号)精神,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须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学历要求,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明。   

三、成绩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一科的,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类型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广西区内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方式。

(一)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日至4月2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8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30),南宁市报考人员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南宁市人才培训考试中心(建政路3号大院综合楼3楼,自治区测绘局旁边,联系电话:5624161)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本人上网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南宁市人才培训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本人上网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

3、按桂价费字[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3元。

(四)2008年8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场设置

全区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

七、教材征订

考生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征订单,并于5月20日前将考试教材证订单传真到广西资产评估协会。联系人:杨子萱、电话: 0771—5326020,传真:0771—5331776,书款汇至: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开户行:建行南宁市桃源支行。帐号:45001604550050505188,教材征订以款到为准。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 宁 市 人 才 培 训 考 试 中 心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27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8]1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五科条件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资产评估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科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今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
  (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资格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报考五科人员,到省资产评估协会进行资格审查,由省资产评估协会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志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五科人员,经市州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报考五科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做审核信息确认标志(24小时后),省直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新老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职称证、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省直考生,经省资产评估协会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志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市州以下考生,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财政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缴费。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5日9:00—4月25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9:00—4月26日16:00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缴费确认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9:00—4月27日16:00.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8年8月30日—9月4日。
  (五)考试时间(2008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各地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六、考试成绩管理及信息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性别、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25.注册资产评估师 4.考四科 01.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免财务会计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免经济法 1.资产评估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考五科 01.考全科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八、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省资产评估协会在报名期间同时办理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联系地址:武昌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2层;联系电话:027——87277736)。
  各地人事、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财政厅
二00八年四月三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28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22日
  报名入口>>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8年4月23日至24日(老考生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4月14日至4月30日
  4、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8年8月21日起(考前15天)
  5、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日 期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9月5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6、成绩公布时间:2008年11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10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下载成绩单。
  7、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2008年12月底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单位名称报名地址联系电话
省直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500937政策
0591-87615506缴费
福州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
(人才市场六楼)
0591-83314215
0591-87111049
厦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0595-22115511
漳州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0596-2056786
莆田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莆田市市政府
1号楼161室
0594-2392266
三明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0598-8252736
南平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南平市八一路472号0599-8830672
龙岩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龙岩市和平路62号0597-2330629
宁德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0593-2077115

  三、报名要求
  1、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8年4月24日至25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2008年4月24日至2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业务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收费
  1、非首次报考人员(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2、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5元标准收取,即5个科目全报者收275元。考生请于考前一个月到所属报名点取报名发票。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五科者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四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4]5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五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三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一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两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五年。
  7、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应符合以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2)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3)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
  八、免试条件
  1、对符合报考条件,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两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一科相应考试科目。具体免试科目如下: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财务会计》。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5科,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目考试均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十、其它事项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经济师职务。
  十一、考试用书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及参考用书可向各报名点征订,具体书目、单价详见征订单。
  十二、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25注册资产评估师5 考五科01 考全科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4 考四科01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 免财务会计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免经济法1资产评估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福建人事考试中心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28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函〔2008〕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9月5日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2008年9月6日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4:30

  《财务会计》

  2008年9月7日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7日至4月17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2006或200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各主管部门统一携带考生报名表和报考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到市考试中心(西小太平路、七星街北103号五楼)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每人报名费15元;《资产评估》科目38元,《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每科目28元)。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联系电话:6271996。

  2006或2007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三)个体、私营企业、股份制公司等无主管部门或档案在人事代理服务中心挂靠的考生按要求将材料报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务中心,报考单位填写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232026。

  (四)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准考证打印

  凡已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8月25日至9月3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七、培训及参考用书

  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联系人:陈丽英,联系电话: 6987265 。

  详情请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www.hljczt.gov.cn)查询。

  八、考生须知

  (一)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考试前与报名点联系。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组织部门发放、回收。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牡丹江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30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冀人考发[2008]11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7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请各地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的规定,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多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二、2008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至5月9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各市(石家庄市属报考人员除外)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为便于考生报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应同时同地一并进行。各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教材征订工作。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现场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初审后到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经济类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石家庄市属报考人员登录石家庄人事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是:www.sjzpinfo.net。相关报名事宜请参阅石家庄人事局网站报名操作说明。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2008年5月27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复审,6月9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各市于2008年6月2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中心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各市请于2008年7月6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3)。

  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市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布考试公告,对考生进行有效告知。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

  三、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计算器。

  四、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各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考务办公室在报名时要做好上述书籍的订购工作,并于2008年5月9日前将考试大纲、考试辅导用书(分科)的征订统计数和相应书款上报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五、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8元)。

  六、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010-88191803、88191805)联系。各市考试中心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附件:(附件2、3下载)

  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4月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各市发布考试公告 
5月9日前  各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将考试用书征订单和书款报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4月16日至5月9日  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5月27日前  上报免试表、免试材料 
6月9日前   反馈复审结果 
6月20日前  完成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7月6日前  各市上报试卷预定单 



间  9月5日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4: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1月7日  公布考试成绩 


  2、___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二00八年四月七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30
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价格鉴证师考试现已开始网上报名,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本单位应考人员进行报名,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8]9号)精神,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须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学历要求,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明。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9月5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网上报名
  (一)广西区内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二)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日至4月29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四、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2008年5月4日至5月6日(09:00——16:30,工作日内办理),首次报考人员或不能实现网上缴费的非首次报考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柳州人事考试中心大厅(广雅路23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应考人员报名,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32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台人专[2008]70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注协〔2008〕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至7日。考试科目共五科,分别为:《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的人员) 职务,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本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办法管理,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1个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六、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15日至2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

  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各县、市、区财政局规定的时间内(务必在4月25日之前结束),到各县、市、区财政局指定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的学历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各地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地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于4月25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寄送市注协。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5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2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八、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3]32号文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

  九、教材征订:

  所需教材在各县、市、区报考条件审查点征订,各县、市、区汇总后于4月25日前报市注协。

  十、成绩公布: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职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台州市人事局
台州市财政局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33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中心函[2008]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数据库、汇总表于5月26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经济法

下午
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考试用书征订,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省直及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确认”同时现场购买考试用书;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结束后,统一到省评协领取书和收据。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1205房,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报考级别为“考5科”):
  (1)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4日。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第6款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免试部份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5.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4、考四科  01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  免财务会计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  免经济学  1  资产评估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考五科  01  资产评估师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说明: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4月14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8年5月26日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2008年5月30日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2008年7月25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8年8月18日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8年9月 5﹑6﹑7日 考试 
2008年 10月17日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2008年 11月7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5、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科 目  报 考 人 数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合计报考人数   合计报考科数   

  注:此表在2008年5月26日前传真至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6、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37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或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6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数据库、汇总表于5月26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5日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经济法

下午
2:00—4:30
财务会计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
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考试用书征订,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省直及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确认”同时现场购买考试用书;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结束后,统一到省评协领取书和收据。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1205房,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考前辅导采用远程网络辅导,如需购买辅导卡可与省评协联系。


    附件: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6、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征订单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4-30 13:38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中心函[2008]32号)要求,为做好 我市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4月14日9:00-5月1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newbm/newlogin.aspx)进入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规定动作“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市“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08年5月16日
  2008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报名确认”时间。逾期后果自负。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2—2814139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9月5日下午14:00—17:00资产评估
9月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14:00—16:30财务会计
9月7日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14:00—16: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发放、回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3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为2年,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考试用书征订,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协助。省直及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确认”同时现场购买考试用书;各市的考试用书征订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结束后,统一到省评协领取书和收据。取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1205房,联系电话:020-83379595-1205。书款以市为单位汇入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5科)考试(报考级别为“考5科”):
  (1)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 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2、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4日。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张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第6款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免试部份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附件3、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25.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4、考四科  01  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02  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3  免财务会计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04  免经济学  1  资产评估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5、考五科  01  资产评估师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说明: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4月14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8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8年5月26日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2008年5月30日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2008年7月25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8年8月18日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8年9月 5﹑6﹑7日 考试 
2008年 10月17日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2008年 11月7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5、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科 目  报 考 人 数  
1 资产评估   
2 经济法   
3 财务会计   
4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合计报考人数   合计报考科数   

  注:此表在2008年5月26日前传真至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6、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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