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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地进杭企业发票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一呆佳人    时间: 2010-5-25 13:28
标题: 外地进杭企业发票问题
    杭州地地方税务局于2007年7月18日下发了一个通知,《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外地进杭建筑企业若干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本市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等建设单位,如将建筑工程发包给进杭企业,必须凭盖有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城税务分局外来建筑门征专用章的《建筑业统一发票(Dai.开)》支付与工程有关的价款,对凭其他凭证支付工程价款的,一律不得作为合法付款凭证入账,那么,外地进杭建筑企业在杭设的分公司,为什么还可以自开发票呢?(的确在税务局可以购买到),这些自开发票在哪些地方可以用?


[ 本帖最后由 一呆佳人 于 2010-5-25 17:28 编辑 ]
作者: sunnyjuly    时间: 2010-5-25 17:12
怎么解压后 是空的呢还我钱
作者: 一呆佳人    时间: 2010-5-25 17:24
SUNYJULY同学可以告诉我邮箱,我再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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