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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发产品转自用 [打印本页]

作者: 吴晓华    时间: 2010-5-11 13:03
标题: 开发产品转自用
我公司自行开发的商铺,原来是要出售后,后来自已用作办公室用了,据税务部门说要从开始用之日起,十二个月方可转上入固定资产,确有其事吗?
作者: Possion    时间: 2010-5-11 13:39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7-18 15:11
学习了
作者: 甜咖啡甜    时间: 2012-9-7 09:23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作者: sweetjj    时间: 2012-9-7 09:25
没怎么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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