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开发产品转自用
[打印本页]
作者:
吴晓华
时间:
2010-5-11 13:03
标题:
开发产品转自用
我公司自行开发的商铺,原来是要出售后,后来自已用作办公室用了,据税务部门说要从开始用之日起,十二个月方可转上入固定资产,确有其事吗?
作者:
Possion
时间:
2010-5-11 13:39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
作者:
lzj1020
时间:
2012-7-18 15:11
学习了
作者:
甜咖啡甜
时间:
2012-9-7 09:23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作者:
sweetjj
时间:
2012-9-7 09:25
没怎么看懂。。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