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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 [打印本页]

作者: 勤劳的小蚂蚁    时间: 2010-4-28 17:02
标题: 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
我公司2009年11月与对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010年4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哪个应该为我公司开始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
作者: 空瓶子    时间: 2010-4-28 17:46
应该是2010年5月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4-28 19:04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作者: ahhf0116    时间: 2010-4-29 07:56
没明白怎么签了土地转让合同和出让合同2份?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作者: 勤劳的小蚂蚁    时间: 2010-4-29 11:29
第一份是与出让单位签订的合同,第二份合同是与国家土地局签订的合同。现在还有一种说法是办理好土地证的时间为土地使用税开始缴纳的时间。
作者: 勤劳的小蚂蚁    时间: 2010-4-29 11:34
我也觉的应该是从5月份开始缴纳,但税务局要我们从去年12月补缴。
作者: 阎瑾    时间: 2010-4-29 14:52
应以国家土地局签订的合同时间计算
作者: lchdxy    时间: 2010-5-2 11:52
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该从12月份开始。
作者: BalanceMan    时间: 2010-5-3 16:50
遇到同样的问题 学习中...
作者: nancylqp    时间: 2010-5-3 17:12
学习了。。。。。。。。。
作者: hellotee    时间: 2010-5-4 10:41
学习一下 支持楼主 谢谢
作者: 勤劳的小蚂蚁    时间: 2010-5-12 16:29
以实际使用者为纳税人。税务局以我们的移交清单为准,核定我们2009年12月开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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