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及国内其他单位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等。有关增值税的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土地增值税的涉税处理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两方面,下面主要对土地增值税的涉税处理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关税务处理进行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