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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保质金、公用设施和花苗款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梧桐雨2010    时间: 2010-4-17 19:11
标题: 保质金、公用设施和花苗款如何处理
刚接触房地产,请问开发公司同时兼营物业1、开发公司扣建筑公司的5%的保质金(保修款)如何处理,交税吗?2、非营利性的公共设施如物业办公室、供电室、花园、凉亭等如何核算?3、物业办公室是不是应该转固定资产,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呀?4、公用花园买的花苗直接进其他业务支出核算对不对,税务局说直接列支,应该配比结转,对吗
?急盼回答
作者: 梧桐雨2010    时间: 2010-4-17 19:18
税务局说不能直接列支(上面少字了)
作者: 春雷有雨    时间: 2010-4-18 10:04
质保金是不开收据的,等于你没付全工程款,不是你的收入,不用交税。
非营利性公共设施,还得看产权归谁所有。
没有看到物业办公室交房产税的例子
买的花苗进开发成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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