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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此情况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打印本页]

作者: lincoph    时间: 2010-4-15 14:58
标题: 此情况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一块土地及地上旧建筑物。购入后先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并出租取得收入。若干年后,因经营策略发生变化,公司决定拆除旧建筑物后重新开发商品房出售。请问:在新商品房出售结束后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1、新盖商品房建安成本;2、土地地价;3、地上旧建筑物余值;4、其他____?望各位前辈指教!
作者: 高俊波    时间: 2010-4-15 21:38
新手,学习中,感谢楼主辛勤的劳动
作者: 东方春晓    时间: 2010-4-16 08:02
一、你已经全部都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就是说都已计提累计折旧了,也就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二、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拆除和清理中发生的费用及拆除旧设备材料的变价收入和这部分变价收入的税金(增值税4%的二分之一征收).
三、最后将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转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四、这样做你和你们的老板一定很心酸,因为土地的余值与现市场价值太悬殊了,那没办法九得这样做。
五、假设你不开发把它卖掉,那又是怎样一种情形呢?不言而喻,是不是得交大量的土地增值税呀?企业拟便宜不了,我看就是早交、迟交的问题。
六、仅供参考,应主动与税官沟通!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0-4-16 08:27
我不大赞同上楼关于土地增值税计算的观点,土地增值税是按土地的购入原价来计算的,所以该土地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成本是原固定资产的购入成本加上拆除费用。而不能按固定资产的摊余价值。不知我说得对不对。
作者: ~浅浅容颜~    时间: 2013-9-7 17:13
虚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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