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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递延所得税资产 [打印本页]

作者: 婷婷    时间: 2008-4-22 17:24
标题: 递延所得税资产
房地产企业只有预收账款时,应纳所得税额=(预收账款*20%-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33%
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收账款*20%-税金及附加+(-)时间性差异)*33%
两者之间的差异应计入哪个科目?如果计入"所得税费用",岂不是没有收入也会产生所得税费用?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8-4-22 17:53
很少看到你这种算法的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8-4-22 17:54
一般就是直接将预收*20%*33*+损益*33%交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4-23 08:43
今年按照25%了
作者: 婷婷    时间: 2008-4-23 09:08
新会计准则要求这样做的,直接交是原来准则的要求,新准则要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作者: lxb    时间: 2008-4-23 09:42
新的所得税准则,好像不是那样规定的
作者: 婷婷    时间: 2008-4-23 10:12
是这样规定的,你可以查一下滨江的审计报告
作者: 李锐    时间: 2008-4-28 11:31
不清楚学习
作者: fui2000    时间: 2012-9-5 08:58
李锐 发表于 2008-4-28 11:31
不清楚学习

新会计准则应是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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