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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急 [打印本页]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10-4-13 13:23
标题: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急
请教各位同仁,房子已经预售,并且合同已签,款项已收,部分发票也都已开出,就是房子还没建成,请问这种情况还缴土地使用税吗?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4-13 13:28
如果没有交付给业主,还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作者: 涵琳    时间: 2010-4-13 15:38
当然要缴,,房产证办下来之后才能办理分割
作者: 昔日重现    时间: 2010-4-13 15:59
没有交房以前要缴土地使用税,按面积分摊.
作者: qinyongjin    时间: 2010-4-14 16:12
最新接到地税局通知:按照已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已经销售的这部分面积不再计入土地使用税计税基数,可以递减。
作者: 静静8831    时间: 2010-4-14 16:55
能具体说说是哪一号文件吗?谢了
作者: SHAKIRA    时间: 2010-4-14 16:57
空地要交土地使用税吗?正在开发的呢?
作者: 静静8831    时间: 2010-4-14 17:13
能说下具体是哪一号文件吗?
作者: lchdxy    时间: 2010-4-14 17:25
需要缴纳,办理产权过户后才可以不交。
作者: 完美人生    时间: 2010-4-14 20:31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能说下具体是哪一号文件吗?谢了
作者: qinyongjin    时间: 2010-4-15 13:51
土地使用税的具体暂行规定都是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修订的,我这里拿到的也就是南宁市土地使用税的暂行规定,但是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签定、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征收依据这是各地的共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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