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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没规定金额的合同在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计税成本时间时预提未开足发票金额怎么预提? [打印本页]

作者: 超级大马甲    时间: 2010-4-1 23:02
标题: 没规定金额的合同在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计税成本时间时预提未开足发票金额怎么预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没规定金额的建安合同在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计税成本时间时预提未开足发票金额怎么预提?31号文件规定是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但是合同没有金额怎么预提啊?
作者: 超级大马甲    时间: 2010-4-1 23:19
自己顶一个,盼望高手来解答
作者: sky126qd    时间: 2010-4-2 00:16
标题: 支持
我也想知道,希望有人给答案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4-2 08:46
建安工程总包合同一般都是约定造价金额的,如果没有的话,就是合同要素不完整了

如果真没有的话只能再签订一份补充合同了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4-2 08:47
这条规定也给我们开了一个口子,可以适当的提高合同金额来进行筹划,注意要适当
作者: 超级大马甲    时间: 2010-4-3 12:27
楼上的说得好,但是有一一些合同因为工程变数多,确实没签订具体的合同金额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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