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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公司开发产品转固定资产投资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打印本页]

作者: 悠悠漫步    时间: 2010-3-24 17:41
标题: 房地产公司开发产品转固定资产投资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A公司挂靠B公司搞房地产开发,现在留有一个问题是A公司开发的办公楼想以A自己的固定资产进入A公司的账户,但是直接过到A公司名下就视为B公司卖给A公司的了,要按照B公司销售处理。为了节省税费,有人提出以B公司投资A公司的形式,先由B公司转为固定资产,再投资A公司,这样只要两公司内部清楚此事就可以了,可以少很多税费。

不知道各位高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直接QQ604085812.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3-24 20:50
标题: 分析
房地产企业将其开发产品对外投资入股时,视同销售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房地产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不适用财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

另外契税和印花税也是需要缴纳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3-24 21:27
楼主这种情况,要想不交税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作为投资来处理,只是省了一道营业税,却导致了AB之间更加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不可取
作者: 悠悠漫步    时间: 2010-3-25 07:44
谢谢斑竹指教。
作者: 小振    时间: 2010-3-25 11:31
飞雪说的有道路的
作者: 飞上云的鸟    时间: 2010-8-1 13:37
楼主说的方法不完整:最后B应将持有A公司的股权平价出让给A公司,这样AB公司的关系就扯清楚了。股权转让无溢价是不缴税的。
作者: 5-20-xu    时间: 2010-8-1 13:48
我觉得成立一个项目公司,等B公司买完属于自己的楼之后,再股权转让给A公司,这样的话,项目公司实际上就是属于A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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