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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价外费用的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松涛    时间: 2010-3-21 12:14
标题: 关于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价外费用的规定
我公司是一家开发企业,有部分客户是外地人。他们在购房后委托我公司,帮其寻找装修公司装修新房,客户的装修款打到我公司账户,由我公司根据装修进度支付相应的装修款给装修公司。装修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我公司的客户,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代收代付的装修款属于价外费用吗?请教各位我们公司是否需要交纳代收代付部分的营业税,如何账务处理和纳税筹划。
作者: 许翠云    时间: 2010-3-23 10:05
我也想知道也,顶
作者: cyl_0516    时间: 2010-4-9 21:11
我们虽然没有这种业务,但也想学习学习,请行家支招哟!
作者: k9972929    时间: 2010-4-10 22:05
作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建议不入账
作者: 雨辰辰    时间: 2010-4-11 15:23
标题: 很想学习
很想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4-12 08:52
你们这么做,税务机关很可能就判定这是价外费用,要求你们缴纳营业税的
作者: yqz2925929    时间: 2010-5-26 07:55
这种情况属于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会计科目为其他应付款;最好不要入公司账。
作者: 飘泊税官王越    时间: 2010-5-26 08:33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因为你没有纳入销售价内,且没有开具发票,因此作为代收代付款项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但是营业税的处理上,因为你销售房屋同时收取了装修金,营业税及附加应当缴纳,
象此种情形,应当由客户在当地开个银行帐户,你公司和客户答个合同,代为支付,
漂泊税官王越友情作答
作者: 随风飘杨    时间: 2010-6-19 17:59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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