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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地下车库的产权 [打印本页]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3-12 16:10
标题: 地下车库的产权
请问:
    带有人防工程性质的地下车库,产权究竟归谁所有?有无国家的相关文件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3-12 22:15
产权是属于人防办的,也就是属于国家的

不过房地产公司拥有使用权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3-13 11:12
谢谢阿斯兰。地下车库如何使用?是否先从人防办租过来,再租给业户?
作者: 楚公子    时间: 2010-3-13 22:56
小区规划时,该地下车库的用途是什么?
如果是作为人防设施,建成后需要交给政府的,产权也不是办到企业名下,那么这就明确了该车库不是企业资产。
如果产权仍在企业名下,可以作为自有资产处理,人防功能是非常时期才使用的,平时就是企业资产,可以自主出租给业户。
作者: 昏昏昭昭    时间: 2013-5-30 14:20
如果是用人防工程改作车库的,产权归国家,开发企业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如果不是利用人防工程,单独建造的车库,产权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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