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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各位老会计:新办房地产企业,头年没有收入,开办费中招待费等是否要打包? [打印本页]

作者: 路程    时间: 2008-4-10 15:13
标题: 请问各位老会计:新办房地产企业,头年没有收入,开办费中招待费等是否要打包?
新办房地产企业,头年没有收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办费中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是否要打包,还是直接分五年摊销?  还有开办费中工资超支部分是否也要纳税调增?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4-10 17:26
严格来说,开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及业务宣传费是需要调整,但是要根据金额的大小。开办费中的工资超额,在工资费用中就调整了。注意,开办费的截止日期应是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而不是取得收入之日。

[ 本帖最后由 xiaofengcpa 于 2008-4-10 17:28 编辑 ]
作者: 路程    时间: 2008-4-11 07:14
哦 谢谢秘书长指点!
作者: 吴东新    时间: 2009-4-19 19:16
标题: 学习学习!!
 学习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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