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在税前如何扣除? |
2008-04-03 [来源]企业所得税管理处 |
问题:请问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新办企业开办费的税前列支是如何规定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么? 答复: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开办费的税前扣除未作出具体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出台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新规定之前,你单位发生的开办费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款“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低于3年。 |
主办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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