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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期推迟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4-9 11:20
标题: 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期推迟
各纳税人:
   接国税函(2008)85号文通知,根据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即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因5月31日是星期六,故延至2008年6月2日。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8-4-9 21:15
我咋这么努力就在做了捏,原来要这么迟啊,这下我放心了。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08-4-9 22:21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谢了,我们公司准备在最后一天在报
作者: 追求    时间: 2008-4-10 08:30
标题: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作者: 梵卜    时间: 2008-4-21 11:27
谢谢..做好后多看看.
作者: 梁皓    时间: 2008-5-28 13:11
原来要这么迟啊,这下我放心了
作者: 任文钢    时间: 2008-6-22 13:23
奥知道了,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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