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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成本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就一个字    时间: 2008-4-8 11:38
标题: 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成本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学校、医疗设施成本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开发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3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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