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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其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爱就一个字    时间: 2008-4-8 11:37
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其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包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应根据实际发生额按以下规定进行分摊:?
  1、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按计税成本结算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直接计入成本对象。?
  2、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应按计税成本结算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首先在已完工成本对象和未完工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摊,然后再将应由已完工成本对象负担的部分,在已销开发产品和未销开发产品之间进行分摊。?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各项应付费用,可以凭合法凭证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或进行税前扣除,其预提费用除税收另有规定外,不得在税前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尚未出售的开发产品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对已售开发产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修理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扣除。?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代收代缴的维修基金和预提的维修基金不得扣除。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3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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