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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租入的售楼部装饰费用账务处理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静待花开    时间: 2010-2-21 22:45
标题: 关于租入的售楼部装饰费用账务处理问题
请教各位同仁
我公司开发了一个楼盘,售楼部现在暂租的(售楼部不在开发楼盘内,是楼盘外的位置),发生的装修费是否计入销售费用???购买的沙发价值在2万以上,窗帘价值1万以上计固定资产吗???应该计入哪个科目??期待各位同仁指点!!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2-21 22:49
对于楼主的这种情况,有的观点是进长期待摊费用归集后摊销入销售费用核算,也有的观点认为可以参考31号文计入开发间接费—营销设施建造费科目中核算

个人倾向于记入销售费用核算这一观点
作者: 起舞弄清影    时间: 2010-2-22 16:16
金额巨大的能拿走的记固定资产,不能拿走的记开发成本
作者: 小王007    时间: 2010-2-24 20:07
窗帘做营销设施,沙发做固定资产!
作者: 水果硬糖    时间: 2011-6-24 11:21
学习下
作者: 龙城清茶    时间: 2011-6-24 11:31
装修费入开发间接费用  土增清算的时候能加计扣除,能搬走的不改变其用途及性质的入固定资产,窗帘入开发间接费用的营销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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