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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州购房契税政策解读 目的鼓励自住抑制投资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2-4 23:17
标题: 苏州购房契税政策解读 目的鼓励自住抑制投资
2010年来了,众人关注的购房契税究竟执行怎样的税率,近日,苏州市契税征收管理所表示,自1月1日起,居民个人购买自住和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仍然实行与今年一样的1%的税率,不同的是,对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进行了调整。昨日的公告还规定,2010年起的契税新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点是明年1月1日。相关人士解读表示,购房合同在今年备案,但没有来得及办理的,适用老政策。  
  类型:普通商品房  
  税率:1%,不变  
  适用1%的契税税率的购房行为,购房人为个人,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目的是自住和改善型。那么什么是普通商品住房呢?苏州市财政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三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据了解,一般在执行中,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是主要的参考依据。  
  普通商品住宅是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交易量最大,对老百姓生活影响最大的类型。保持该类型住宅契税税率优惠不变,苏州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解释,主要是扶持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继续鼓励与支持居民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用于自住或改善现有住房条件。  
  类型: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  
  税率:3%,提高  
  在保持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的同时,提高了别墅、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的契税税率,由现行的2%提高到3%.  
  2008年底出台的契税减半优惠政策规定,别墅、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契税税率,由4%下降到2%.2010年,虽然对这类住房的契税税率由2%提高到3%,但与2008年契税减半前的4%相比,仍相差一个百分点。相关人士解读认为,对该类房屋的税率调整比较温和。  
  苏州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认为,作出这样的契税政策“微调”,主要是为了有效抑制投机性购房行为。为平抑房价,有效抑制投机性购房,这类住房不再享受现行优惠税率。  
  类型:商铺、厂房、写字楼  
  税率:3%,下降  
  昨日苏州契税征收管理所公布的公告中规定,除个人购买自住、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外,其余房地产权属转移契税,执行3%的适用税率。业内人士介绍,其余房地产权属中,除了别墅、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外,还包括商铺、厂房、写字楼等的房屋。商铺、厂房、写字楼交易目前适用的契税税率是4%,这意味着,这类住房的契税税率由4%下降到3%.  
  苏州市契税征收管理所所长许峰解释,该政策的调整没有目的性。调整的依据是,江苏省在2008年底规定,将契税适用税率由4%调整到3%,苏州市执行该政策的时间是从2010年1月1日起。  
  如何看2010年的契税政策调整?昨日相关房地产从业人员及研究人员表示,明年苏州房地产契税可以用“微调”、“有保有压”来概括。涉及民生的普通住房,仍然保持优惠税率,以保障居民住房的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提高别墅、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契税税率,对买得起这类住房的购房人影响不大,但从契税税率上引导理性消费,特别是引导开发商增加中小户型住房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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