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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成立房产公司所得税是否向国税缴纳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10-2-2 21:45
标题: 新成立房产公司所得税是否向国税缴纳
  【问题】
  2009年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否向国税缴纳?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的规定,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因此,2009年成立的缴纳营业税的内资房地产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2009年成立的外资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作者: 回风    时间: 2010-2-3 19:09
学习了 谢谢分享。。。
作者: cat051026    时间: 2010-2-4 15:25
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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