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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房产公司建临时售楼处开得全是(我方名称)材料发票,可直接入成本? [打印本页]

作者: lirenkuaiji    时间: 2010-1-28 20:42
标题: 我房产公司建临时售楼处开得全是(我方名称)材料发票,可直接入成本?
在开发现场建的临时售楼处,建造方给房产公司开得全是材料发票10万,发票购货方名称是开得房产公司,请问房产公司发票直接走: 开发间接费用--营销设施建造  这样处理对吗?谢谢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0-1-28 22:09
这样处理是可以的,支持一下
作者: lidongyu0420    时间: 2010-1-29 11:34
学习一下!!!!!!
作者: 陈爱爱    时间: 2010-1-29 11:45
我觉得应该是开建安工程发票!
作者: lq323cn    时间: 2010-1-29 15:26
我认为即使一部分材料发票入账还有零工啊,那部分可以开成工程款的发票,全拿材料票入营销设施建造是不是不妥?
作者: 王邓王邓    时间: 2010-1-29 15:32
学习一下le
作者: 烟雨蒙蒙    时间: 2010-1-30 08:51
正需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呢?
作者: 古早人    时间: 2010-2-1 11:35
建造方是材料供应商?或者说建造方将自己买的材料直接开给我方?如楼主所讲的,全是材料发票入账,岂不是成了自建项目,若按此思路,一楼朋友说的也是可行的,否则,建造方就有“过线”的嫌疑,他先前垫付材料款,收到我方款项后,冲抵预付款项,而少做收入。看看对我方有无税务隐患。。。。
作者: lirenkuaiji    时间: 2010-2-3 17:30
应该是开建安工程发票,我方先付款时,在预付账款来发票时冲平,可建造方去商家开的材料发票他省税,也只能这样走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2-4 18:31
我觉得可以,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2-4 21:12
个人认为可以这样处理
作者: k9972929    时间: 2010-2-5 12:34
不可以,有涉税风险,要三七开,三是建安发票,七是材料发票才可以,不懂就不要瞎发表言论,不要误导人,不要不懂装懂
作者: apespewpe    时间: 2010-2-21 14:05
要符合实际建造的事实啊。料工费总是要发生的,不可以省略。
作者: 童浪子    时间: 2010-3-1 15:35
详细点怎么弄啊,楼主那你是怎么处理的呢?能告诉我吗?我也遇到同样的问题了,我qq315293656
作者: 一湖新绿    时间: 2012-3-31 13:48
有税务风险
作者: 黑裹俏candy    时间: 2012-3-31 17:04
应该开建安票吧?
作者: sata1999    时间: 2012-4-1 10:14
肯定不行,必需是建安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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