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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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诚意金之类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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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sjsszl
时间:
2010-1-27 23:34
标题:
收到诚意金之类如何处理?
现在很多房产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证前,均会以诚意金方式收取订金(可以退回的),请教如何做账?肯定是不能算为预收款。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0-1-27 23:35
不应作为预收账款来处理,可以记入其他应付款—诚意金科目进行核算,待签订合同后转入预收账款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1-28 08:31
可以先进入其他应付款,也可以直接进预收账款,退还的话直接红字做账就是了
作者:
况勋吉
时间:
2010-1-28 09:34
如果有相关部门检查,收取诚意金也是一种违法行为的.其实收取诚意就是变相预售房屋,为了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最好是只收现金,暂时不做账.如果税务部门检查到你收取诚意金也会认为你是一种预收账款,要上税.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2-8 13:42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按照税务局,就认定预售收入了,要交税的
作者:
小王007
时间:
2010-2-24 20:34
只收现金不大可能哦,一般诚意金相对房款来说金额比较小,而且间隔的时间也不会太长!
作者:
一品草根
时间:
2010-2-26 15:37
明确要交税的。先挂其他应付款,每月或每季度清一次
年底切忌要盘点一下,过了年就烦了
作者:
小猪笨笨
时间:
2010-2-27 15:02
订金 定金 诚意金 发行VIP认筹金 都有税务风险 最好和当地税局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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