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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楼市:中国社会需要“去房地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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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yh19721115
时间:
2010-1-26 15:46
标题:
2010楼市:中国社会需要“去房地产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楼市一个重大利好,就是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和推进小城镇化建设、部分放开户籍管制,但随后高层在短短的十数天内,出台
了三个遏制楼市投资过热的政策,第一是住房转让营业税复位,并且在日前给予
了细化;第二是国四条,即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
四大举措遏制房价飙涨、投机过度行为;第三是五部委出台规范土地市场,规范
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和遏制开发商圈地称王的行为。那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
利好与后续高层调控楼市的利空混合物,会对
2010
年楼市产生什么影响呢?
中国社会需要“去房地产化”
过去一年间房地产业的泡沫式增长,不过是过去十余年来常规经济增长模式
的再现。这种增长模式高度依赖房地产业,造成整个社会迅速房地产化:
第一,治理结构迅速房地产化。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乃是当代中国治理机
制的产物。自上而下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以官员所辖地的
GDP
和财政收入增长
率为主要指标,而投资是可在最短时期内实现这两个指标快速增长的捷径。各级官员纷纷投入投资竞赛中。这既表现于吸引外部的实业投资,也表现于进行大规
模的城市拆迁。由此,政府首先获得了大量土地出让金,同时也制造了无数投资
机会。官员们找到了创造好看政绩的最佳方案。
第二,经济结构迅速房地产化。随着房地产业繁荣,地产投资占中国固定资
产投资的比重已接近
20%
,占
GDP
的比重接近
10%
,有一半居民消费靠房地产
来支撑。用某专家的话说,房地产业已成中国经济的直接“命脉”。房地产业在
很大程度上绑架了宏观经济与货币政策。
第三,社会生活房地产化。鲜有城市居民不被推入商业化的房地产交易中。
而由于宏观政策等因素,房屋价格几乎呈现出单边上涨趋势,于是,拥有一定财
富的家庭都卷入房地产投机。但另一方面,中低收入者只能望房兴叹,惶恐与愤
怒交织,由此引发了严重的
“房屋焦虑症”。
据此可以说,畸形繁荣的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乃至治理结构中的
肿瘤。健康的经济增长只能依赖企业家的创新精神。经济结构的房地产化必然抑
制企业家的制度与产品创新,挖空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的基础。飞速上涨的房
价大大降低了民众的幸福感。更令人忧虑的是,城市房地产价值腾涨,必然扩大
城乡居民财富差距,给农民的市民化制造无法逾越的障碍。房屋价格飞涨,也必
然扩大城市内部不同群体间的贫富差距,最终恶化政府治理,激化官民对立。
凡此种种表明,房地产问题正在超出经济范畴,发展为一个严重的社会政治
问题。因此,中国在经济、社会、政治诸领域都需要进行一次“去房地产化”的
努力。否则,某一天房地产悬河崩裂,整个社会都会被冲击。
新政组合拳会对楼市产生怎样影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楼市一个重大利好,就是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和推进小城镇化建设、部分放开户籍管制,但随后高层在短短的十数天内,出台
了三个遏制楼市投资过热的政策,第一是住房转让营业税复位,并且在日前给予
了细化;第二是国四条,即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
四大举措遏制房价飙涨、投机过度行为;第三是五部委出台规范土地市场,规范
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和遏制开发商圈地称王的行为。
从这些政策,我们可以勾勒出
2010
年整个楼市调控的思路:即增加供给为
主要手段,遏制过度投资、遏制过度热炒“面粉”
(
土地
)
和增加保障性住房为辅
助手段。
由于楼市投机过热,遏制投资是必须的,但由于明年经济形势尚不足以乐观,
可能会更加困难,如果端掉楼市这个特大型的内需需求,很可能会砸伤整个经济。
首先,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不能变,因为经济在遭遇金融危机重大的破坏之后,往往会有一个再次低迷的过程,多次世界经济危机和东南
亚金融危机都有这样的惯例。因此,不能过早地丢掉拐杖,特别是在产能过剩还
未消耗完毕以及新的经济消费、投资尚未出现的背景下,更不能丢掉行之有效的
楼市消费、投资需求。但最近成本推动型的物价上涨给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带来
了压力,特别是房价飙涨让更多的人感受到“通胀”的到来。
第二,楼市在
2009
年出现了大反转,首先是商品房量价齐升,刚性需求、
改善性需求以及投资性需求井喷,随着楼市成交量的放大以及价格飙升,投机行
为点燃全国楼市一片火爆;而正在此时,手握大量信贷资金的央企纷纷圈地称王,
随着
IPO
的重启,更多的上市企业纷纷加入了抢地行列,导致土地价节节攀高。
在这种背景下,高层出台政策遏制部分城市楼市过热行为不足为怪。
那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利好与后续高层调控楼市的利空混合物,会对
2010
年楼市产生什么影响呢?
首先,对于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来说,
2010
年的楼市或会出现量跌价平的走势。
量跌是因为营业税复位会对投机行为给予一定的打击,更重要的是政策预期的改
变会让一些投资客退场,等候下一波行情;另外,由于今年土地出让楼面价都比
较高,许多地方土地拍卖价都是
100
%以上的溢价。一线城市的房价确实涨得比
较高,再加之四种需求已经在
2009
年集中释放,会导致明年的成交量受到影响;
在成交量可能萎缩的背景下,房价不可能再度飙升,会出现比较平稳的上涨和微
跌的走势。但是,如果明年信贷资金依然很猛烈,可能还会出现量价齐升的走势。
第二,商业地产可能会随着经济的复苏而逐步走好,管理层也应当出台一些
刺激商业地产和写字楼市场的措施。遏制住宅市场投机需求,要给他们更多的途
径,不能只靠围堵,要像大禹治水那样,给予这些投资需求更多的通道;比如说
商业地产的税收很重,现在商业地产正处于复苏初期,减税引导他们进入这些领
域,给这些资本有更多的宣泄口,而不是打压他们迫使他们离开住宅市场,恶炒
资源、能源、大宗商品以及农产品,增加成本推动型通胀的压力。建议管理层在
对首套购房继续政策支持的同时,要把中国独有的商业地产与住宅市场倒挂的现
象加以纠正,呼吁降低商业地产三级市场的差价税,以提高二手商业物业的流通
性。这样也避免投资客在房地产投资的单一性,分散投资品种,也是平抑住宅房
价的手段之一。
第三,管理层将会从综合角度考量整个楼市的宏观调控政策,而不是仅仅从
一个方面出发。因为房地产业是当前经济的支柱,如果在没有新的消费和投资需
求增长点出现的情况下,打击楼市投资客的赶老鼠行动势必会投鼠忌器,为了避
免“惊群”现象发生,主要采取增加供给的措施;另外,在地方政府财政已经得
到补充的情况下,遏制地王行为也应采取增加土地供给和打击囤地相结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要从地价抓起
解决问题要从源头抓起,既从高昂的地价抓起,再顺着囤地、捂盘这条线展
开,最后是加重投机客疯狂炒房的税负,分清轻重缓急,区别对待,否则就可能
出现
2004
年那样不调控房价小涨,一调控房价在
2006
年和
2007
年暴涨的尴尬
局面。
无论各方面的看法如何,土地价格的暴涨是造成高房价的第一个物质原因,
看看如今拍卖出来的土地价格,高得离谱,这样的地价未来的售价可能低吗?那
我们是否要取消招拍挂,回到过去的计划申请用地的老路上去呢?也不必。政府
可以采取评估的方法,超过评估价上限的部分按不低于
80%
的部分返还给在这块
土地上购房的民众,因为所有的费用都是由这些购房者买单的,取之于民用之于
民,超额的地价部分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普通购房者是合理的,需要注意的是只
补贴购买一套住房的投资者。地块超额收益的
20%
部分成立一个基金,作为该事
项的运作基金,政府不用额外掏一分钱就可以解决这个所谓无解的高地价难题,
楼价也许还是高,但是通过大额补贴使购房者得到了实惠。
高房价的第二个物质原因是房地产商的囤地、捂盘问题,非常奇怪的是一些
房地产商
2007
年拍得的地王还没有使用,又在
2009
年创造新的地王,对于这样
的开发商,应该坚决没收其超过时限未开发的土地,对于新拍得的土地,必须限
期交纳全款,否则又会出现新的闲置土地,对于这样的事情,实际上并不难办,
只要政府有关部门逗硬就能解决;对于开发商捂盘问题,政府可以规定土地开发
的时间和开建商品房后的预售时间,超过时间的处以递加的罚款,这样一来,就
没有那么多的开发商去抢地,也没有那么多的开发商敢于囤房了!对于没收的土
地和递加的罚款,可以成立又一个基金,这些基金大部分可以用于解决后叙的问
题。如此严格执法,不仅是保护民众的利益,也是对遵纪守法诚信房地产商的褒
扬,不能搞一刀切,对于
2008
年末积极响应国家
4
万亿投资政策的开发商要给
予政策倾斜,不能干过河拆桥的事情,要在信贷和资本金比例方面给予支持,这
才是惩恶扬善,才能有利于这个市场的良性发展。
如果能解决从高地价的源头抓起,从不良开发商的囤地、囤房的问题展开,
就抓住了问题的根本,接下来的才是作为小百姓的买房卖房问题。目前第一刀砍
向的是营业税,即将免征营业税的期限从目前的满
2
年恢复到满
5
年,这样举措
的初衷是防止炒房,但实际的情况是营业税不管多少,习惯上都是由买方来支付
的,这样一来不但增加了买方的成本,而且由于一部分二手房卖方考虑到买方意
愿不强(或者根本不知道营业税实际是由买方出)会放缓出售的速度,造成楼市
的供应量减少,房价上升,因此这样的政策实际上并不能很好地起到控制房价的作用。
要控制房价过快增长,先加税是否合适值得商榷。抓问题一定要从源头抓起,
这样拦腰砍一刀受伤害的还是买房者。如果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还有房产税、物
业税等等,中国老百姓房产的各项税并不低,如果继续全面加税,民众会发现房
子越来越贵,好不容易买了,还要交纳越来越重的税,如果要把异地的房子卖掉
买现住地的房子,那高昂的税将进一步加重负担,相信这是广大民众不愿看到的,
也断然不是我们高层的初衷。当然,我们并不反对在解决源头和重点的基础上,
进行区别性的加税,对于投机性买房进行必要的遏制,但这是辅助手段,而不是
先行手段和决定性手段。
上面说的是普遍性的问题,要解决矛盾最集中的北京、上海这些超大型城市
的房价高企问题,可能还要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比如鼓励超大型城市的市民
在自己所在的方向到同向的边缘地带甚至异地城市购房,这种鼓励应该是物质性
的,除了在资金、信贷上给予支持,还应该在完善交通设施上给予大力配合。现
在的情况正好相反,越是省市接合部的地区,越没有人管。如果国家能够拿出部
分房地产方面罚款的资金来完善这些设施,补贴这些购房者;而那些在超大型城
市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人可以考虑适当加税,并递加征税,如此一来超大型城市
的房价就会因为购房者的有效分流而大幅缓解。国家的政策不应该搞全国一刀
切,超大型城市的房价不是一个去泡沫就能解决的问题,要清楚城市化的趋向决
定了全国的房价是先普涨,然后是重点城市结构性上涨,要分清性质就必须区别
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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