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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7年底应付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3-26 09:00
标题: 2007年底应付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应付福利费的余额是一直累积下来的,按照财政部财企48号文规定,2006年末的贷方余额可以继续按原规定使用,待使用完后,再据家列支即可。也就是说,从2007年开始,就不用再计提福利费了。2007年当年计提的,做相反凭证原路冲回。余额用完后据实列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作者: 起舞弄清影    时间: 2008-3-26 09:35
好在我07年没提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31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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