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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晨晨曦曦    时间: 2010-1-14 12:28
标题: 请教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1、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每年6月和12月申报,比如我司面积20000平米,标准4元/平米,那么6月、12月每次申报10000平米还是20000平米?
2、房产公司的土地使用税到何时可以不用申报,比如09年11月已签订销售合同(房屋尚未验收,估计2010年4月验收),那么我司该如何申报土地使用税?
急盼指点!!谢谢!!!
作者: 砖头    时间: 2010-1-15 21:56
标题: 你们那收的还真便宜
1.你说的4元/平方米应该是4元/平方米/年;正确计算公式应该是:20000*4/2=40000元/每次申报
2.已销售的确认方式有两种:一是业主的土地证办好,二是已经为业主实际使用,也就是交房。
  总的精神为: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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