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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分析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9-8 14:14
标题: 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连体楼”应纳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分析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铺住宅连体楼一幢,一层二层为商铺,面积1000平方米,商铺以上为普通住宅,面积为8000平方米,合计9000平方米。连体楼应分摊的土地成本为600万元,房屋开发成本为1260万元,期间费用为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10%。该项目商铺平均销售单价6000元/平方米,销售收入为600万元。普通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3500元/平方米,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连体楼整体销售收入为3400万元(600+2800),营业税金及附加187万元(3400×5.5%)。
方案一:商铺和住宅分别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
住宅部分应纳土地增值税:
l、住宅分摊的土地成本600×8000÷9000=533万元
2、住宅分摊的建造成本:1260×8000÷9000=1120万元
3、分摊的期间费用:(533+1120)×10%=165万元
4、加计扣除:(533+1120) ×20%=331万元
5、营业税金及附加:187×2800÷3400=154万元
住宅扣除项目合计2303万元(533+1120+165+331+154)
增值比例:(2800-2303)÷2303=22%
住宅应纳土地增值税=(2800-2303) ×30%=149万元
商铺部分应纳土地增值税:
l、商铺分摊的土地成本600×1000÷9000=67万元
2、商铺分摊的建造成本:1260×1000÷9000=140万元
3、商铺分摊的期间费用:(67+140)×10%=21万元
4、加计扣除:(67+140)×20%=41万元
5、营业税金及附加:187×600÷3400=33万元
商铺扣除项目合计:302万元(67+140+21+41+33)
增值比例:(600-302)÷302=99%
商铺应纳土地增值税:(600-302) ×40%-302×5%=104万元
合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53万元(149+104)。
方案二:商铺和住宅合并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
土地增值税总扣除金额2605万元(2303+302)
增值率=(3400-2605)÷2605=31%
商铺应纳土地增值税=(3400-2605)×1000÷9000×30%=27万元
住宅应纳土地增值税=(3400-2605) ×8000÷9000×30%=212万元
合计应纳土地增值税239万元
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土地增值税14万元(253-239)。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07-9-29 08:19
先回帖子 然后我买了 先回帖子 然后我买了
作者: 舞佳佳    时间: 2008-10-31 17:30
不错,对我初学房地产行业非常有帮助,应该多多出些文章,那我就可以多学习了,
作者: 内蒙古    时间: 2008-11-2 12:08
筹划的不错,但税务部门认可合并计算吗?
作者: 我在学习    时间: 2008-12-24 16:34
恐怕不行吧,税务认可合并计算么?
作者: 啊广    时间: 2008-12-30 02:17
恐怕不行吧,税务认可合并计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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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汪清水    时间: 2008-12-30 21:45
可以合并计算吗???
作者: 夏冰    时间: 2009-1-13 16:25
对初学者有帮助,,但不可误导
作者: 夏冰    时间: 2009-1-13 16:26
对初学者有帮助,,但不可误导
作者: 魏杰    时间: 2009-2-28 16:12
房地产避税须知-税务局检查重点及方法
作者: 那年的夏天    时间: 2009-3-5 08:49
房地产避税如果不了解政策也是避 不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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