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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将使用两年的车辆出售,但是今年的车船税已经缴纳,能否申请退还? [打印本页]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09-12-9 14:39
标题: 将使用两年的车辆出售,但是今年的车船税已经缴纳,能否申请退还?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07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的规定,在1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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