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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包的工程可否作为自已的施工的项目做成本 [打印本页]

作者: 君兰    时间: 2009-12-9 00:29
标题: 分包的工程可否作为自已的施工的项目做成本
请问施工企业将工程全额分包给另一方承包施工,分包的工程可否作为自已的施工的项目做成本?如一项工程1000万元,全额1000万元分包给另一方,那么分包方开回的发票1000万元记入工程施工成本,是否可行?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9-12-9 08:37
建筑法上整体分包是不可以的,但是税务上,只要确认收入依法纳税是可以的。
作者: tzchn    时间: 2009-12-9 09:05
想问下那些挂靠的工程总包建筑公司只收管理费的是按管理费入账还是作为自己的项目入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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