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借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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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08-3-15 11:16
标题:
借款问题
本公司是由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因业务需要,向包括出资人在内的四个自然人借款3000万,本想按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在开发项目期间可入成本,但又存在个税等问题。不知是按上述方法做成有息借款或做成无息借款,还是以其它方式入资,请各位老师发表一下建议。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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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爱花香不爱花 于 2008-3-15 11:17 编辑
]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3-15 12:28
向自然人借款,不仅是代扣个税问题,借款人还要发生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因此需要到税务局开具发票,凭合法发票进入成本。
借款人会发生很大的税赋。
借款人如果采取入股的方式,分享利润是否可以偿试一下。
作者:
lxb
时间:
2008-3-15 12:35
秘书长的建议可以解决税收问题,当那样做也带来了法律风险,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同于借款人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3-15 19:35
和银行商量一下,做一个委托贷款,付给银行一定的手续费,这样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
作者:
lxb
时间:
2008-3-15 20:00
主席呀!你的方法只能解决接受借款企业的问题,出借人的个税和营业税还是不能少交
作者:
lxb
时间:
2008-3-15 20:01
主席呀!你的方法只能解决接受借款企业的问题,出借人的个税和营业税还是不能少交
作者:
我爱花香不爱花
时间:
2008-3-17 16:46
做成无息借款也会发生税费吗?我现在已经暂作为长期借款入帐,原想把成本搞大点,现在看来还不行.
那我现在就做成长期借款,不计提利息,还是要交税费吗?怎么才好呢?
若实在麻烦,做成其他应付款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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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爱花香不爱花 于 2008-3-17 17:17 编辑
]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3-17 17:18
一般来说,不提利息,不入成本,是不会要纳税的。
作者:
漂一族
时间:
2008-3-18 11:20
标题:
我现在的公司也存在这种情况
向别的公司借了一笔钱,现在要支付利息,又没正式发票入帐,不知怎么办才好,各位老大有什么好方法啊,
作者:
风随心动2008
时间:
2008-3-18 22:54
请教为什么涉及个税和营业税?
作者:
付丽俊
时间:
2009-10-10 08:54
我公司也遇到上述类似问题,急需各位老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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