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客户印花税还收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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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09-11-29 10:17
标题:
客户印花税还收不收
签定预售合同时,房开公司交印花税,客户那部分听说免了,不知是否真的免?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11-29 12:32
不应该免吧
作者:
黑山小妖
时间:
2009-11-29 18:43
我也听说不用交纳了
作者:
zhaozhao9076
时间:
2009-11-30 16:25
二手房的面了,一手房没太注意
作者:
林娇
时间:
2009-12-1 08:41
还要交的吧,没得通知。
作者:
赛特
时间:
2009-12-1 11:23
我们按销售金额交的,客户的不知道
作者:
青衣
时间:
2009-12-3 17:34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个人订立的购房合同,暂免贴花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所签订的合同应该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目前没有暂免贴花的规定。对于个人2008年11月1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
作者:
小贝壳
时间:
2009-12-5 17:00
从2008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购房合同,客户部分暂免,房地产公司部分照交。
作者:
勤劳的小蚂蚁
时间:
2010-6-15 09:09
同意!我们这税务局也是这样回答的。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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