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土地一级开发营业税和8%利润率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tasuki9085
时间:
2009-11-20 08:19
标题:
土地一级开发营业税和8%利润率的问题
请教高手,如果一个项目的成本是100,那么根据8%的利润率,利润应该是8,那么营业税是108*5%,还是8*5%?书上说转让无形资产是余额计税,那么是不是应该是8*5%?
另外在开具发票时,票面金额加不加上营业税?如果不加,利润率就到不了8%,如果加了,就改变了营业税价内税的性质,成了和增值税一样的价外税了。
还有如果摘牌价高于成本加8%利润,开票时按摘牌价还是按成本价,按摘牌价的话收不回那么多资金,多余的资金被政府收走了,按成本价的话,是不是政府收走的那部分资金由政府来开具发票呢?
请高手解答,拜谢!
作者:
tasuki9085
时间:
2009-11-20 11:05
这个问题没人关心吗?高手请回答啊!
作者:
tasuki9085
时间:
2009-11-20 14:35
这个问题怎么无人问津呢,斑竹呢?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09-12-10 09:43
个人观点:营业税和利润率不能混为一谈,你好好看看营业税征管条例,什么情况下,交营业税,利润率又是怎么回事。我们地区利润率是地税局定的。
作者:
tasuki9085
时间:
2009-12-10 13:44
那开发票时是108*5%了?
作者:
浑水塘
时间:
2012-1-12 00:00
营业税是价内税,看看组价公式就应明了:成本*(1+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