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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专家:请先扫盲、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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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伟税务工作室
时间:
2009-11-17 12:59
标题:
房地产专家:请先扫盲、再说话
新华网在一篇题为
《
官员称应以税收手段抑制房价非正常上涨》中
【称】:应该通过税收的措施,把土地增值
返还给社会
,这是解决问题的最终目标取向。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说
【
评
】:返还社会??土地增值税的开征其用意所在就是,为了调控房地产价格和一些高价倒卖土地的行为。而各地税务机关所征收的土地增值税,基本上归地方财政所用,这个税收虽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不是很大,但它的“含金量”是极高的。
所以它已经返还“地方社会”了。
【称】:目前,政府已对房地产开发商按照
固定比例
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开发商的利润越多,要交的税也就越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廖英敏表示
【
评
】:既然房地产市场是按照固定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其在房价中所占的比例也是极小的。土地增值税一般占1%~2%(预征率),企业所得税也只占2
.5
%~5%,两项合计也只是占到
3.5
%~7%(定率征收企业除外,但愿税务机关不要把定率作为主要的征收方法)。对于房地产商的价格上涨部分(是纯利润),用这
3.5
%~7%去调解,其结果可想而知。
【称】:如果要加税,那么这税要加在谁的头上?加在老百姓的头上,肯定不行;加在开发商的头上,
把开发商搞垮了,谁来盖房子?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认为
【
评
】:“屁股决定脑袋”的专家。按此道理推断:所有的企业都不能“被搞垮”,否则……。
【称】:调控房地产市场,税制改革刻不容缓,税收调控是房地产市场理性发展的有效手段。
——政府税务部门以及一些专家认为
税收调整是最为便利也是最好的工具,如果政府在房地产流转税及房地产物业税上下功夫,并切实实施,住房的价格会相应下行。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易宪容表示
【
评
】:造成国内房地产价格上涨最根本的原因是供求关系,其最大受害者当然是百姓,最大收益者依次排开是:当地政府、金融机构、房地产商、产业链上的供应商……。所以,请各位专家站在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待商品房的价格。“盲人摸象”得出的结论,看似有点道理,但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可想而知的。
【称】:在税种设置上应以物业保有税为主,对购买第一套自住房者免征物业税或实行极低税率,对第二套住房及以上的所有者征收超额累进的物业税,这样可以有效抑制投资性需求,打击房地产投机活动,从而稳定房价。
—— 一些专家曾建议
如果征收物业税,就会把一次性付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到每月要付的物业税上,百姓买房时房价就不会太高,但买到手后每个月都要交物业税。这对存量房也有调控作用,因为房主要承担每月交的物业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廖英敏表示
【
评
】:物业税的开征是中央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非临时出台的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物业税在房地产市场所起的作用,就相当于印花税在股市上所起的作用。如果通过物业税的开征来调整商品房的价格,那是不现实的,正如印花税税率的调整与股价有关,但关系不大是一样的。
【
总评
】:专家说要加强税收征管,此话说来轻松,真正做起来是相当的困难,这其中的征税成本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国内有很多房地产专家经常会,“掐着腰,指手划脚”的过分强调税收对房地产价格影响。在此,我想提醒“您”,请先扫扫盲,补习一下税务功课。扫盲的具体做法是,先去税务局的基层干半年,再到房地产链条的各个岗位干半年,通过这些锻炼后,你说得话“才能靠谱”。
如果上述专家所言是为了“国进民退”造舆论的话,那他们的言论就另当别论了。
【转帖请注明出自
“税务争议与危机处理专家——郭伟税务工作室”
】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11-17 13:11
确实需要先扫盲啊。。。。。。。。。。
作者:
风继续吹
时间:
2009-11-17 15:13
牛说牛话,人道人言啊
作者:
rakehell78
时间:
2009-11-22 10:20
房地产的利润是很大的,再点税,房地产商不会跨.
很多房地产商赚了很多钱,但还是欠很多税,该交的税都不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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