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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过节费 [打印本页]

作者: chenwuhen    时间: 2009-11-16 22:46
标题: 关于过节费
依据现行所得税法过节费是否可计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比例14%范围内使用?
咨询人:李飞云 时间:2009-10-16 07:47:16
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过节费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比例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我想问一下这个过节费计入职工福利费后要不要并入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啊?现在那些东西要并入计征个税?
作者: lilihw520    时间: 2009-11-16 23:56
我直接入费用,福利费,不通过应付福利费或者应付职工薪酬,说起来也不多,税局确实要查也没办法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11-17 08:15
除了国家规定的一些补贴外,其他的都要合并入工资总额交个税,但实际上上这么做得又不多.
作者: 张霖    时间: 2009-11-23 11:55
学习了!
作者: 昔昔    时间: 2009-11-23 13:38
要不要交并入交个人所得税,请高手指教一下!谢谢!
作者: 向往春天    时间: 2010-5-20 08:51
要交个税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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