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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建筑、安装、装饰的范围及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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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9-11-3 19:32
标题:
关于建筑、安装、装饰的范围及税务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建筑中,甲方购进钢材用于工程,税务局会调整为甲方供材。
与门窗及防盗门生产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就可开工业发票及营业税发票。并且不计入总的纳税额中。
那么他们的范围从哪里去定呢???防盗 门是否必须开具成建筑业发票呢,否则是否会被税务调整甲方供材???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11-3 20:32
门窗应开具销售发票,安装施工应开具建安发票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11-3 20:33
钢材、水泥等均是甲供材料,应该并入工程总造价缴纳建安营业税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9-11-3 20:36
楼上的,需不需要有安装资质呀??那与我们开发公司自己买钢材用于工程有什么不同???钢材要被确定为甲方供材的。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9-11-3 20:40
请问朵朵爸:
建筑
安装
装饰的范围税务有规定吗??
还有你说的开具销售发票和建安发票,是指不论对方是生产企业还是商业企业???
作者:
zxl800810
时间:
2009-12-31 06:18
钢材、水泥等均是甲供材料,应该并入工程总造价缴纳建安营业税
门窗应开具销售发票,安装施工应开具建安发票
作者:
森木林
时间:
2009-12-31 09:51
甲供的材料应在决算后并入工程总造价征收营业税,门窗、防盗门看当时合同怎末签订的,如果把材料费和人工分开核算,则要开销售发票和建筑安装发票,如果金额小没分开,则开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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