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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几个房地产公司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chenjinpu    时间: 2009-11-1 19:11
标题: 请教几个房地产公司的问题
我公司是新成立的一家房地产公司(营业执照中有出租一项经营范围),买了一块地后建立了一个商场,对外出租店铺,不自己经营,我们统一收银,在收取租金方面,有固定租金,有保底加销售额提成租金,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
1、让租户自己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是否我们没有义务代扣代缴税金的义务了?
2、我们统一收银,有什么税务风险?
3、我们成立的房地产公司是否可以这么做出租业务(只交营业税,不用交增值税)?
4、我们的税收筹划有什么?
谢谢!
作者: 冰会计    时间: 2009-11-2 08:41
我认为应该按新会计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来做帐务处理
作者: 张玉琪    时间: 2009-11-2 15:03
想分享分享下,谢谢1
作者: jxjun263    时间: 2009-11-2 15:26
关于代扣代缴,看税局了,代扣你们有手续费,何乐而不为呢
关于租赁,好像世纪联华就是这样的,具体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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