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以前年度开发的项目未及时收取发票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10-25 11:20
标题:
以前年度开发的项目未及时收取发票怎么办?
问:外资房地产规定企业的成本费用发票,完工时可以根据预算的80%结转扣除,最迟在完工之后的三年内收集并扣除。实行新税法后,对于以前年度开发的项目未及时收取发票的如何处理?
答:
作者:
哈莉
时间:
2010-5-12 14:35
我也遇到此问题,谢谢分享!
作者:
ovgyl
时间:
2010-5-12 16:41
标题:
好东西
应当学习一下
作者:
悠哉品茶
时间:
2010-5-12 17:01
我们也是外资企业,学习了
作者:
飞上云的鸟
时间:
2010-6-17 09:24
可以预提该部份成本
作者:
雄基物业
时间:
2010-6-29 10:01
新规定到底是怎样的呢
作者:
中山连
时间:
2010-6-29 11:50
应当学习一下
作者:
cwq1205
时间:
2010-6-29 17:07
认真阅读一下,好好学习,
作者:
高层
时间:
2010-6-29 17:14
有新规定吗,瞧瞧
作者:
高层
时间:
2010-6-29 17:25
上面的回答好像不全面,在新规定下有;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所以上面公司08年应该还能预计一部分成本。
作者:
不懂
时间:
2010-6-29 22:19
来学习,楼主和楼上的一起感谢
作者:
cxp6893
时间:
2011-2-26 23:27
值得学习一下,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4444
作者:
土人GG
时间:
2011-4-26 13:41
也遇到此问题,谢谢分享!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www.fdckj.com
,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22928-1-1.html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