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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建筑行业挂靠工程税收征管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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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10-24 21:50
标题:
对建筑行业挂靠工程税收征管问题的探讨
一、建筑行业挂靠的认定及挂靠的法律特征
建筑行业的挂靠行为,通常指的是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个体建筑户、无证包工队为承揽建筑工程,采取挂名、挂靠承包经营等方式,挂靠在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进行经营,而施工企业则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的行为。
对于建筑行业的挂靠行为,我国民事实体法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43条作了程序上的规定:没有相应建筑资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借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施工任务的行为。挂靠的双方当事人,其中出借公司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称为被挂靠人,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一方称为挂靠人。
二、禅城区建筑安装公司挂靠的现状
禅城区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主要有32家,其中,具有一级资质的3家,具有二级资质的11家。而在这些具有一、二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除广东威恒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和佛山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外,都存在挂靠工程。根据企业自报数,以上具一、二级资质的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的挂靠工程总额,2004年、2005年分别约为15.87亿元和16.55亿元。
这些建筑施工企业与挂靠方无论签订什么形式的协议(合同),内容大致都是:挂靠方以被挂靠方的名义进行施工,挂靠方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被挂靠方收取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后,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和税金,其余支付给挂靠方,用以购买材料和工资费用支出。
三、挂靠的财务处理模式及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挂靠工程通常是以被挂靠方自营工程的形式进行会计核算的,挂靠工程利润大量向挂靠人聚集,项目利润转换成工程成本。报建购料等成本费用的发票注明了被挂靠方的单位名称,而人工费用被编制成工资表,作为被挂靠方的工资支出。在另一部分工程中,机械设备由挂靠人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共用材料发票上的购货人是挂靠人。挂靠人难以凭有效凭证将这些共有材料成本,机器的折旧,低值易耗品的摊销等,在被挂靠人的帐上作为成本费用处理,只能通过提供假材料发票、虚增工人工资表,甚至用白头单来填补这些费用及掩盖自己的利润,逃避有关税收。特别是人工费用在建筑成本中占的比重较大,工资的签收随意性较大,挂靠人自行编制工资表现象非常严重,税务机关难以查实工程人工的实际支出。总之,挂靠现象掩盖了个体承包商的存在,致使挂靠人(项目经理)的个人所得无法得到有效控管。
四、对挂靠税收处理方式的探讨
(一)劳务费用开具临商发票
据调查,系统内其他兄弟单位由于当地挂靠工程比较少,其普遍观点为:挂靠行为既然是建筑行业明文禁止的,就不应认定挂靠方是一个纳税主体。他们认为,假如存在挂靠关系,通常由挂靠人(包工头)自行雇佣工人,建筑公司和建筑工人不存在直接雇佣关系。上述两个区局都有一条不成文规定,没有与建筑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的建筑工人的工资支出不能作为计税工资在税前扣除,而必须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征收营业税并带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禅城区很多年前就存在这种做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由于税负不高,一些建筑公司为了便于入帐都会主动到征收分局就支出的人工费开具临商发票。这种做法,税款名义上是对那些建筑工人征收,实际税款承担者是挂靠方,这样,不仅增加了挂靠方的挂靠成本,而且也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
但这种做法有几点存在争议。首先,以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社保来认定某人员是否与企业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并不符合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即: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确认为某单位的员工。其次,要求开具临商发票,纳税人是施工人员,大部分施工人员的工资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他们带征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不合理。再次,挂靠方为了逃避税收,也可能虚增人数,使每个工人的收入低于营业税起征点。这些工人流动性很大,税务机关难以查实其收入的真实性。最后,这种做法,始终未能对挂靠方的所得进行征税。
建议可以提请有关部门以法规的形式明确在本企业任职或与本企业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与企业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这样,一方面可大大提高劳动合同和工资薪金支出的真实性,减少甚至杜绝虚假用工,另一方面还将有利于促进社保费的征收。
(二)视同总包、分包工程处理
作者:
利敏
时间:
2009-10-28 09:21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qjpency
时间:
2009-10-28 14:18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10-29 14:54
有探讨,才能有进步,感谢了。。。。。。
作者:
娟子李
时间:
2009-10-31 15:14
学习一下!
作者:
yqz2925929
时间:
2009-10-31 15:26
继续学习建筑企业.....
作者:
职场游侠
时间:
2009-10-31 18:58
需要好好学习,有帮助
作者:
天涯
时间:
2009-11-1 00:43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赵旭
时间:
2009-11-1 20:50
经常使用的方法学习学习!
作者:
朱壹唐
时间:
2009-11-2 11:01
标题:
支持
支持,支持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11-2 11:12
我学习我进步
作者:
宝林3266
时间:
2009-11-24 17:38
标题:
辛苦啦
好好学习学习
作者:
chufei0012
时间:
2009-11-26 13:52
标题:
0012
支持,支持
作者:
xiaolian505
时间:
2009-11-27 14:03
有探讨,才能有进步,感谢了。。。。。。
作者:
沈友平
时间:
2009-11-27 16:05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云里
时间:
2009-11-27 21:06
学习,共同进步.....
作者:
zhanglei57
时间:
2009-11-28 11:12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王皮皮
时间:
2009-11-28 13:19
支持
支持,支持
作者:
千根竹
时间:
2009-11-28 19:2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还不能看 所以回复不了实质的话语
作者:
陈镜清
时间:
2009-11-28 19:5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挂靠征税问题
作者:
piaoyi1230
时间:
2009-11-28 20:02
学习学习,看看学学!
作者:
卢翠琳
时间:
2009-12-11 00:17
应该学习好的方法学习学习!
作者:
吴惠
时间:
2009-12-24 10:52
好资料,对俺很有帮助,谢谢。
作者:
卢丘
时间:
2009-12-25 15:01
好好学习下这方面的知识。
作者:
明天的太阳
时间:
2010-1-7 23:43
名花虽有主 我来松松土
作者:
lijinhui1130
时间:
2010-2-6 08:44
回复。。。。。。。。。。。。。。。
作者:
辛帝雷拉
时间:
2010-2-27 16:26
谢谢分享
。。。。。。。。。。。。。。。。。。。。。。。。。。。
作者:
八戒哭了
时间:
2010-2-27 16:39
刚好我公司用得上。谢谢
作者:
89不离10
时间:
2010-2-28 00:09
好,很有用处
作者:
三叶秋竹
时间:
2010-2-28 13:47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lyf20070314
时间:
2010-3-4 09:14
学习让我走上这条永无止境的路
作者:
晨可
时间:
2010-3-17 09:09
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chenfq75
时间:
2010-3-17 19:23
这种现象在建筑业很普遍,是个好话题,值得讨论
作者:
crjcrj
时间:
2010-3-20 14:09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晨可
时间:
2010-3-22 08:53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xjj19781125
时间:
2010-3-22 10:45
学习建筑企业
作者:
PYJ睿睿
时间:
2010-3-23 16:5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hao hao hao
作者:
君兰
时间:
2010-3-27 00:19
进来学习,不断学习业务知识。
作者:
hk97
时间:
2010-3-27 00:51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况勋吉
时间:
2010-3-27 10:19
挂靠的情况一般都是作为自建项目处理比较好些.
作者:
hongdandan
时间:
2010-3-27 22:27
非常感谢!好东东!
作者:
包子蔡
时间:
2010-4-5 22:30
标题:
哈哈
好啊,正要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谢谢楼主!
作者:
SHAKIRA
时间:
2010-4-6 10:59
回复...学习中......
作者:
威海恋爱
时间:
2010-4-6 11:08
今后将客户很看好老厚廉价航空建立后立刻就会
作者:
jack8977
时间:
2010-4-6 15:0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实际工程施工中很普及的一种方式
作者:
言语
时间:
2010-4-10 09:39
看一下挂靠单位的处理
作者:
southern0902
时间:
2010-4-17 11:44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非常现实的问题,一定要好好学习。
作者:
weiyancun
时间:
2010-4-18 08:53
谢谢共享!
作者:
我心依旧
时间:
2010-4-18 17:38
很需要的内容,学习学习!!
作者:
wsck76
时间:
2010-4-18 18:32
互相学习,才能共同进步
作者:
杨一李
时间:
2010-6-3 22:19
不太同意吧,可那样挂靠的人怎办?公司根本没给工人上几个保险的。
作者:
luo99liang
时间:
2010-6-3 23:00
值得学习的好文章
作者:
smzlh
时间:
2010-6-10 01:36
ououokdkdkdd
作者:
一路前行
时间:
2010-6-10 09:03
存在即合理,特色啊
作者:
袁泉
时间:
2010-6-23 16:31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单行道兄
时间:
2010-6-30 15:59
看看
作者:
会计你我他
时间:
2010-6-30 16:27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25997008
时间:
2010-7-1 22:33
标题:
太及时了
太及时了,正好需要学习如何处理呢
作者:
hongdandan
时间:
2010-7-1 22:51
好东东!学习了
作者:
韦薇
时间:
2010-7-11 11:23
现在正需要这方面的资料,谢谢
作者:
冰血情人
时间:
2010-7-14 13:14
行为,我国民事实体法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43条作了程序上的规定:没有相应建筑资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借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施工任务的行为。挂靠的双方当事人,其中出借公司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称为被挂靠人,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一方称为挂靠人。
二
作者:
冰血情人
时间:
2010-7-14 13:17
行为,我国民事实体法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界定,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43条作了程序上的规定:没有相应建筑资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借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施工任务的行为。挂靠的双方当事人,其中出借公司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称为被挂靠人,没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一方称为挂靠人。
二、
作者:
mxtt168
时间:
2010-7-16 23:26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0-8-5 22:46
需要好好学习,有帮助
作者:
xiaofei27
时间:
2010-8-6 09:48
正是想要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作者:
shaoqi19860114
时间:
2010-8-7 09:46
标题:
学习学习
学习学习。。。。。。。。。。。。。
作者:
2010霞
时间:
2010-8-8 22:20
标题:
学习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man-yy
时间:
2010-8-11 13:22
标题:
好好学习一下
谢谢分享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周利强
时间:
2010-8-11 14:30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陆军
时间:
2010-8-14 10:31
挂靠问题很难处理
作者:
09GAOGAO
时间:
2010-8-15 15:49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我现在正碰到这样的问题,很想看看.
作者:
李国和
时间:
2010-8-15 21:2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不错继续学习很需要这方面的知识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10-8-15 21:36
一直对这方面的东西很迷惑
作者:
重庆陈阿泰
时间:
2010-8-16 16:52
回复,
继续往下看看.
作者:
落日
时间:
2010-8-16 17:35
好贴,看看具体处理!!!
作者:
会计漂在青岛
时间:
2010-8-16 20:1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了,谢谢。
作者:
wy8301
时间:
2010-8-17 08:28
学习、探讨、研究
作者:
黑baby
时间:
2010-9-7 16:07
学习一下 阿啊哈哈
作者:
盒子燕
时间:
2010-9-17 09:04
学习下,了解下
作者:
haier163
时间:
2010-9-17 09:10
标题:
学习
学习一下,
:P :P :P :P
作者:
paxiuhui
时间:
2010-9-17 16:2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JZZJ
时间:
2010-9-28 15:4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学,有用,谢谢了
作者:
木南
时间:
2010-9-28 16:32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看海
时间:
2010-9-29 21:46
需要好好学习,有帮助
作者:
晚秋枫叶
时间:
2010-10-1 21:15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飘零随风
时间:
2010-10-7 14:14
xuexixuexixuexixuexixuexixuexixuexi
作者:
王心雨
时间:
2010-10-7 15:41
经常使用的方法学习学习
作者:
stzb
时间:
2010-10-7 23:03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ella2004
时间:
2010-10-14 10:31
看得不够尽兴啊
作者:
房会新手
时间:
2010-10-14 22:12
我公司也有这种情况,好想学习下
作者:
花萼
时间:
2010-10-15 01:40
学习了。我以前也遇到过这些。
作者:
wy883
时间:
2010-10-21 16:29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zlwcpa
时间:
2010-10-24 15:2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与成功者同行,择善而从,不善而改。
作者:
sc054290
时间:
2010-10-24 16:09
现在建筑业挂靠很普遍,看看
作者:
曾慧芳
时间:
2010-10-24 16:46
我公司也是挂靠性质,我也有点迷茫!不知道如何做账符合税务规定!
作者:
心绪
时间:
2010-10-25 11:35
学习
作者:
鑫艺坊
时间:
2010-10-25 11:36
有探讨,才能有进步
作者:
Earl Dracula
时间:
2010-11-1 12:43
支持 下 学习
作者:
crown9191
时间:
2010-11-2 10:33
标题:
很好的帖子共享
很好的帖子共享,谢谢
作者:
紫荆衣
时间:
2010-11-2 14:35
现在正遇到这个难提。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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