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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行政机关转让房地产缴土地增值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10-20 20:54
标题: 行政机关转让房地产缴土地增值税吗?
  问: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是否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因此,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09-10-21 00:29
原来是这样的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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